一般叫“职业介绍中心”,或者叫“职业介绍所”,也有叫“劳动力市场”的。职业介绍机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桥梁”,一方面为劳动者介绍工作,一方面为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我国在每个地、市、县都建立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国家还鼓励、支持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办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实行职业介绍许可证制度,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活动,须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