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蓝颜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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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用脚书写的爱情

每天守在传真机旁边,像个木偶人似的,我的工作单调且乏味,但那天,莫名其妙地却接收到一封传真,字写歪歪斜斜斜的,像个刚刚入世的小学生的手笔,要求送给保卫部的田园。

要知道在工作时间内接收私人传真,是公司绝对不允许的。我蹑手蹑脚地将传真放在他的桌子上面,然后用手示意一个喝酒的动作。

他看后,脸立刻红的像块布似的,冲我直点头,示意我别声张。

只不过是个玩笑罢了,下班时候,他却拉了我去吃大排档,我拗不过他。

他端了第一杯酒,非要让我一饮而尽,我是个滴酒不沾的人,但也架不住他的东奔西突,三杯酒落肚后,打开了话匣子。

我说你是不是有情人啦?不过字写的确实不好。

她却说道,是我老婆,她不喜欢用QQ,只喜欢写字,我们原来每天都写,互相写,只不过是信手涂鸦罢了,她有精神不太好。

几句话,他的眼圈有些发红,我明白他的意思了,以后的岁月里,我要替他保守并执行这个秘密,我说没事的,每天一封吗,你可以传真给她,她也可以传过来,我们是哥们吗?

那晚喝了个酩酊大醉,喝醉后狂魔乱舞,大有一番江湖气息的回归,我仿佛重新找到了自己的青葱年纪。

以后一天天接收他们的传真,我对传真内容产生了好奇,他老婆发来的传真内容十分少,但却占据了大半个纸张,无非是下班早些过来,今晚吃什么饭等等。

而田园的传真却是安慰之类的话语,注意多吃些药,不要去外面走,外面坏人多。看来他的妻子病的不轻,我有一种想去看看她的念头,却不知道如何提这个想法。

现在科技如此发达,网络上可以发邮件,可以视频,更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我不明白她的老婆为何喜爱这样简单却原始的爱情方式,也许是浪漫残存吧,更或者是他们想保持初恋时候的状态,也许病中的人,用这样传统的方式更可以弥补爱的缺憾吧。

那晚,我请他喝酒,提出去他家看看,顺便安慰一下嫂子,他却支唔了半天时间,对我讲了他们的爱情故事:

他家境贫困,她家境富实,她喜欢上了他,不可一世的,毫无怨言地离家出走,与他搭上小车到了这个偏僻的小城里,从零开始的生活,捉襟见肘,她却在一次意外中落下了残疾与脑伤,从此,只能呆在家里,守着人间烟火,与他共叙常人看不懂的人间佳话。

许多人劝慰他离了吧,她也多次产生过此种念头,但他却依然故我地执著着,就好像一株树,永远地顶礼膜拜着苍穹和天空。

在彼此的心中,他就是她的天空与苍穹。

她一个人在家里,经常产生轻生的念头,开始时他始终在家里守着她,但总得挣钱糊口,他便教她写字,让她写出心中的所想,然后发给自己所在单位里,在前几个单位里,他因此挨了批评并被迫辞职。

门打开来,我看到一个瘦小的女子,正坐在一个矮小的板凳上面,下面铺着一张纸,脚上握着笔,窗外正有习习暖风吹来,纸与风共舞着,半张残缺的情书一直荡漾在春光里。

在车祸中,她失去了手臂,只能用脚写字了,不过,她现在写的比原来好多了。

田园跑了过去,替女人包裹擦拭脚上的墨汁,女人回过头去看我,一张憔悴不堪的脸,手却指向了桌子上面一台残破的传真机。

我扭过头去,一脸莫名的泪水。

她瘦弱的双脚,握住的,不仅仅是一枝简单的秃笔,更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一种超越了现实的奋斗童话,一种摒弃了世俗偏见的风光雪月。

她会好的,我搂了田园的肩膀,田园努力地点头。

这世上有一种爱叫做飞鸿翩翩,鱼来雁往,它虽然原始,却一直保存着爱的浪漫和温度,它让爱学会了坚守、辛勤、认真和补偿,而我们缺少的,正是这些简单却富含哲理的爱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