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赋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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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人头税

人头税是一种针对个人征收的税制,它或者是绝对而无差别地针对每个人征收,或者是根据某些世人所共知的头衔或功勋而有差别地对每一个人征收。这些头衔,有的是纯粹的荣誉,有的是付出努力谋求来的官职或是由上级官员委派授予的官职,有的是一种特权,一种身份。这种按照头衔或者功勋而征收的人头税是不考虑由上述的头衔、官职或特权而产生的贫富差异、收入和支出多少,以及获益或损失的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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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LEDGELINK中国汉朝政府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算赋

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开始征收,规定15岁至56岁的

成年男女,每人每年缴纳120钱,用做购置车马兵器的军费。文帝时改一算为40钱,武帝时又恢复到120钱为一算,其后算赋数额多次变动。一算数额的高低,决定了人民负担的轻重。算赋的征收为国家增加了大量的财政收入,也贯彻了国家的奖惩原则。汉朝政府规定,对商贾和奴婢加倍征收算赋,每人每年240钱。为增加人口,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规定女子15至30岁不结婚者分为五等,每升一等加征一算;有妇女怀孕者,免其夫算赋一年。算赋在每年8月征收。

2.近年来,征收人头税的方法十分混乱。例如,对某些单身而富有的人按照最低的税率征收人头税,而对某些连生活必需品都消费不起的勋爵却要征税二十英镑的人头税。这种情况是由如下一些原因造成的:

有些爱慕虚荣的人,想要在填写收据签名时写上绅士的头衔,政府就准许他们绅士的头衔,并以此要求他们按照绅士的纳税标准来缴纳他们的人头税。政府还想让某些人以医学博士或法学博士的身份缴纳十英镑的人头税,但是这些人从这些身份上得不到丝毫收益,实际上他们也不想从事这类职业;此外,政府还想要强迫一些贫穷的小商贩充当伦敦同业公会的会员,目的是让他们缴纳那些他们根本无力负担的税款。最后,政府还想让一些人按照他们的资产额来纳税,但是他们的资产额是由那些对他们的资产情况毫无所知的人估价的。这就给那些破产的人带来骗人的机会,他们通过勾结估税官,让估税官对他们的财产任意加以评定,从而使世人相信他们拥有很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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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LEDGELINK复杂的人头税

配第这里所指责的复杂人头税是遵照1660年9月查理二世

第12年第9号法令征收的。它规定应在十二日以内缴交,要筹集四十万镑以充军队遣散费之用。不过,到11月24日为止,实际缴交的数额不过二十五万二千一百六十七镑一先令四便士(见《众议院议事录》,第8卷,第196页)。为了补救这项不足,同年又提出了两个补充法案,但因议会于该年12月29日解散,这两个法案没有通过。讨论这种法案的议会程序,是非常麻烦的。参阅

《众议院议事录》第8卷第38—234页各处。

3.目前,我国人头税征收的现状一片混乱,专断独行、漫无规章、职权混淆不清等许多问题并存,我们也无法判断现在的这种征收人头税的方法是否合理。同时,对于税款收纳的计算是否正确,也无法加以检查或审核。

4.因此,在这里我要抛开这种复杂的人头税征收方法不谈,而来更加清楚地谈一谈人头税。首先要谈的是第一种人头税,即对每一位国民均要征收的绝对人头税。接受教会施舍的人的人头税由教区负责缴纳;未成年儿童的人头税由其父母负责缴纳;学徒以及其他没有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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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LEDGELINK人头税与上帝

人头税是一种向每一个人征收相同、固定金额的税种(有别

于所得之百分比)。1992年的一天,美国布里斯顿圣约翰教堂牧师丹伦,突然接

到一张英国税务局寄来的缴税通知单:征收圣父、圣子、圣灵的3份人头税,共计521英镑。

丹伦牧师接到税单之后哭笑不得,更不明白税务局为什么把三位一体的上帝拆开来征收3份人头税。税务局还体谅圣父、圣子、圣灵没钱,特准“他们”分期付款。丹伦牧师认为,若真要征收人头税,应由坎特伯雷大主教负责缴纳,否则便只有派税官前往天堂收税,他相信上帝早已在等候税官了。

税务局的官员则解释,他们之所以向上帝征收3份人头税,是因为有人代上帝填报税单,指圣父、圣子、圣灵是布里斯顿的“居民”,因为他是无处不在的。所以税务局要按照规定征税。

的群体的人头税,由其师傅或行会负责缴纳。5.这种绝对人头税的缺点就是其不公平性。对能力不同的人也要征收等额的税款,而子女越多的人缴纳的税款也就越多。换句话说就是,越穷的人负担的

税款就越重。

6.它的好处在于如下几点:第一,征收的速度很快,且征收成本较低;第二,由于人

口数是众所周知的,且很容易准确地计算出来,所以能够准确地计算出所要征收的人头税的税额;第三,这种按人口数征税的方法还会刺激国民让他们的子女按照其特长从事某种有益的职业,这样子女们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收入缴纳自己的人头税以减轻父母的负担。

7.第二种人头税是针对每一个仅有空头的荣誉头衔却没有任何官职和特权的人征收的。这些空头的荣誉头衔包括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从男爵、勋爵士(Knights)和绅士(Esquires,即世袭爵士的长子),以及世家子弟(如果他们自己也这样称呼自己的话)等之类。第二种人头税比第一种要公平得多,因为拥有这些头衔的人,大部分是相对富有的人。即使他们不很富有,但像他们这样的拥有荣誉头衔的人物也是拥有高人一等的崇高的社会地位的,而这种崇高的社会地位是无法用金钱购买到的,即使是拥有这些头衔的人他们自己也同样无法用金钱购买社会地位。我的意思是说,就这些头衔所带给他们的荣誉和社会地位来看,即使他们的人头税比一般人高些,也是合理的。

8.此外,由于在人口数量的计算方面,确实有很多准确的计算方法,所以,人头税的征收是很容易和快捷的,而且征收成本也很低廉。同时,由于人口数量可以预先计算出来,从而人口税的税额也能够预先加以估计,所以还可以根据国王的需求对缴税额加以调整,然后再收取。

9.至于各种官职,它们中的大部分确实是高贵的,能够带给在其位的人以荣誉感。但是,这些荣誉感是以执行这些职务时所付操劳为代价的。例如,担任伦敦市的参议员的确是一种荣耀,但是却有许多人宁愿以支付五百英镑的价钱为代价以求得能够不担任这一职务,原因就是他们觉得担任这个职务太过操劳。

尽管如此,针对人们谋求来的官职或那些已经接受的官职征税,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尽管人们可能辞掉这些官职。另一方面,假如某个有称号的人士愿意放弃他的称号,并且永远不再恢复它,那么就不应该再强制这个人按照其称号来缴纳人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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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LEDGELINK爱尔兰户口调查

在1659年爱尔兰户口调查中,“除了单纯的人数之外,还

把小教区和街道的主要或著名的住户列在英文西班牙文混合名称Titulado(有称号的人士)之下”。相关内容可参阅哈定:《爱尔兰人口调查最早发现的手稿》(Hardinge,“EarliestKnownMS.CensusReturnsofthePeopleofIreland”),并参阅吉尔伯:

《都柏林古代记事年表》(Gilbert“CalendaroftheAncientRecordsofDublin”),第4卷,第xiii页。

10.拥有特权或能够象征身份的头衔都不应该作为缴纳人头税的条件,因为拥有这样的头衔并不见得就意味着他们具有缴纳相应的人头税的能力,并且,这些头衔本身还带有很大的不平等性。但是,如果某个人由于具有营业许可证而赚到很多钱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想象他也会相应地消费更多。在这种情况之下,征收国内消费税就不会使他漏税,这个办法也同样适用于前面所说的对身居官职的人征税的情况。

11.炉税看似是一种人头税,但事实并非如此;确切地说它是一种累积的国内消费税,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