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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吴隐之饮泉自誓

吴隐之,祖籍濮阳鄄城(今山东鄄城北)人,是东晋时期著名的廉吏。

东晋末年,动乱迭起,政治十分黑暗。权贵豪门和大小官吏贪污腐败成风。在这样污浊不堪的环境里,吴隐之虽做过刺史、度支尚书等高官,但一直严于律己,保持着廉洁俭朴的生活习惯。他在广州担任刺史的时候,饮泉自誓的事迹一直被人们传为佳话。

公元402年,吴隐之被朝廷任命为广州刺史。消息一传开,朝中许多官员十分羡慕,因为广州刺史是最引人注目的肥缺。当时的广州一带人烟稠密,物产丰富,商业十分发达。像当地盛产的香料、珠宝十分出名,还有印度、波斯等国的商船也带来了大量的奇珍异宝,谁要是从那里带上一箱子珍宝返回内地,就可以发大财,供子孙几代享用。以前担任广州刺史的官员,在任期间搜括聚敛,卸任时无不发了横财。所以在当地历来有“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的说法。有的官员私下议论说,吴隐之虽素有廉洁之名,这次恐怕也不会空手而归。因为在头几任刺史中,也有原来素称“廉士”的人,卸任时却满载而归。

吴隐之听了这些议论并不和人争辩,而是带着妻子轻车简从地南下赴任了。途中,他们来到广东的石门,这里有一股远近出名、被人们称为“贪泉”的泉水。据说这贪泉的水是喝不得的,凡是喝了贪泉之水的人,就会丧失廉洁之性,变得贪得无厌起来。因此,有许多做官的人到了石门,宁可忍着口渴,也不喝一口贪泉的水,以标榜自己的清白。吴隐之来到这“贪泉”游览,听了这些议论,径直俯身从泉中舀了一杯水,当众把它一饮而尽。然后,作了一首诗:

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

这首诗的意思是说:古人说这泉中的水,只要一沾唇就会使人变得贪图金钱。可是,如果让愤而不食周粟而死的伯夷、叔齐来喝这泉水的话,无论怎样,也不会使他们变心的。吴隐之作这首诗是在自誓,表明了自己不改廉洁情操的决心。

果然,吴隐之正像他诗中自誓的那样,在任广州知府期间,对自己和家属严格要求,不贪不占公家和百姓的一分一厘。他平时吃饭,不沾一点酒肉,仅以青菜干鱼下饭,自己和家人的衣着也是十分俭朴,都是往日的旧衣服。对于前任刺史设置在府内的豪华用具,他叫人一概撤除,堆放到仓库里去。他刚到任时,手下有一个官吏以为他爱吃鱼,常常进献剔除了鱼刺的鱼肉,想以此讨好他。吴隐之察觉了这人的意图,不但没领情,反而处罚了他。一次,吴隐之和妻子在湖边观赏风光,妻子乘兴送给他一斤沉香。吴隐之见了嫌它太奢侈,随手便把它丢入了湖水之中。

由于吴隐之严于律己,不图身外之物,使从属的官吏们也不敢过分地搜刮百姓。百姓们都称赞吴隐之是一心为国为民的清官。两年后,他卸任北归的时候,和他南来时一样,依然是两袖清风。船上除了赴任时带来的简单行装外,几乎没有什么添置。

吴隐之回到京城之后,被朝廷任命为专门掌管国家财政收入的度支尚书。虽然他每天经手的财物成千上万,但他仍抱定不取不义之财的宗旨,过着俭朴的生活。

名师点评:

吴隐之到任后,对自己及家属督责更严。他的生活很俭朴,只有青菜或干鱼下饭,同时经常教育他的亲属和部下,不能铺张浪费,更不能占用公家一点便宜。他除了维持简单生活而外,一切收入都缴给公库,对政务则是不辞辛苦,昼夜操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