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女人,一直以来,我的穿着都是属于很不讲究的,但过去的年月,提倡艰苦朴素,不讲究是一种社会时尚,穿得差点,走出去也不会有太大妨碍。现在不行了,现在不仅是我女儿在学校里受了新潮的影响,回来后对我的穿着时有讥讽,就是到了社会上,也时时会遭受白眼。最突出的一个例子,是有一回我拎了个破包进一间写字楼,被那办公室的时髦女人认作收电费的,要我:过几天再来!我颇受刺激,但一个人的世界观若是形成了,也像毛主席批评林彪的那样,“改也难”。年轻的时候,我的同学尤其是男同学,是常常要为我的衣着而惭愧的,一半掩饰,一半也是解释吧,他们总是要对到他们那里去的衣衫娟洁的淑女说,潘公洒脱,潘公洒脱。我问我给你们丢人了吗?他们正色道:哪里——我们为能有你这样名士派头的女同学而骄傲。
这是气我,不过我也不十分在意。多年以前,在去往拉萨的藏北路上,我曾遇见过一队衣衫褴褛的藏民,他们不会讲汉话,看见我过去,却一起对了我笑。他们的牙齿很白,那灿烂的笑容就像高原的阳光一样明亮,刹那间照亮了他们褴褛的藏袍。回来后我屡屡向我的同学描述:真美呀!直到今天,将近十年过去了,我还能感到那一片无言而善意的微笑对我的撼动。
所以有时候,我也会穿得很随便地在这座城市里乱跑。比如前些天,一大早我要到正在装修的新房子里去,就穿得比较破烂。不好描述,都是十几年前的旧衣服了,写出来有碍观瞻。当时我正骑辆自行车,骑着骑着,猛然想起,刷墙的师傅让我带一摞旧报纸铺地的,怎么忘了。当然不会再回去拿,好在晚报社就近在眼前。时间还早,人都还没来上班,只警卫端坐门前。我走上前去说,我想进去弄点儿旧报。他们露出诧异的神色,大约弄不懂我这样的角色怎么会来到他们的门上。让我登记,我赫然写上副刊部某小姐的大名。倒也不是看某小姐好欺负,而是据我多年来的观察,某小姐穿得虽然比我讲究,但一般也不属于“衣衫楚楚”之类,让她有个收破烂的亲友(让他们猜去),她日后知道了,也不会太难堪。后来我就畅通无阻地进了晚报大楼,几个门看看,找一个同情穷人的小青年要了一摞旧报,然后下楼,然后向警卫感谢地扬扬手,再然后,便行不由径地走了。
当然,身后拖着一串长长的诧异的目光。
现在的社会,先敬罗裳后敬人,我也没什么抱怨。
§§红尘说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