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法,首先赞同客户指出的商品的缺陷,然后说明足以弥补该缺陷的方法,以消除客户的反感。
由于这个方法是靠“截长补短”的技巧来弥补顾客所提出的缺点,再说明优点所在,所以又称为“别名法”、“补偿法”,或“缺点抵消法”。不过,这必须在顾客所提出的反对有所依据,推销人员不得不承认时才能使用。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商品能达到“完美无瑕”,换句话说,每一种商品都会有其不完善的地方。所以,顾客所期待的商品特点对我们而言,有时具备,有时却又缺乏。因此,如何有效运用置换法,全凭推销人员广泛的专业知识和精明手腕。
案例:
“您说操作杆太重?不错,有关这一点,我们也充分检讨过,但是操作杆若太轻,挖掘力也会等比例降低,所以二者的权衡还是相当重要的。刚才您也认为本公司的产品挖掘力很强,操作杆就是根据这个原理设计出来的。当然,使操作杆变轻也很容易,但这不是兜风的轿车,而是工程用车,是配备在卡车上的操作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