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中华成语故事(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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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胯下之辱

“释义”形容受别人侮辱,也可比喻忍辱负重。

“出处”汉·司马迁《史记·淮阴侯列传》。

秦朝末年,有一位少年叫韩信,家中很穷,常常吃不饱饭,跑到别人家里就不想走,人们常常给他脸色看,时间一长,他就住不下去了。

一天,韩信来到护城河边,想钓一条鱼来充饥,可怎么也钓不上来。有一位在河边洗衣服的妇人见他实在可怜,把带来的饭给他吃。见有饭吃,韩信就天天来河边钓鱼,一连吃了十天,最后他对那妇人说:“我将来一定要报答你。”不料那妇人反而骂他说:“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自立,还谈得上报答么?我同情你,才给你吃,谁希罕你的报答!”韩信羞愧地离开了那妇人。

接着,韩信来到市场里,一群无赖少年就围上来对他指手画脚地说:“韩信,别以为你长得高大,身上佩着剑,我们就怕你!其实你是一个非常胆小的人。要不我们打个赌:如果你胆大,就拿剑把我们杀死;如果你胆小,那就从我们胯下钻过去!”说完,这群少年都张开双腿。

韩信想:一个人连这点侮辱都不能忍受,将来还怎么能有所成就?于是,他趴下身子,从他们胯下慢慢地爬了过去。果真,韩信后来成为汉高祖刘邦手下最著名的将领,帮助刘邦打败了项羽,建立了汉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