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上岗的店员至少具备下列几项条件,才能做个称职的店员。
(1)以诚待客。店铺向社会提供的是一种服务,所以亲切得体的服务是必不可缺的。在销售过程中,店员除了将商品卖出外,更应让顾客觉得钱花得有价值,心理上得到满足感。
(2)精神振作。店员是店铺运行的灵魂,所以店员必须表现得活泼、有朝气,使人乐于接近;而不能垂头丧气、无精打采,令人望而却步。纵使没有顾客上门,也要整理卖场、维持整洁,保持有活力的样子。
(3)记忆良好。记忆包括对顾客的记忆和对商品的记忆。店员若能从体型、特征、服饰上辨识来客,进而掌握其消费特性,就可以在顾客第二次上门时,给予适当的服务并提供良好的建议,让顾客有宾至如归的感受。店员对商品的库存量、商品摆放于何处、补货及退货情形都应有清楚的认识,才能对商品做系统管理,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4)穿着得体。店员的仪容仪表和言谈举止都直接影响着顾客对店铺的印象,所以千万不能奇装异服、浓妆艳抹,更不允许有不雅举止在顾客面前呈现。
若穿着制服,就不要太强调“个性化”,例如发型、配饰等,应尽量与其他同事取得视觉上的协调。此外,制服的衣领、袖口要特别注意清洁,不要以为大家都穿得一样,而不注意小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