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工商企业的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填报税务登记表时,应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代码证。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5)验资报告和资金性质证明。
(6)主管部门批文。
(7)银行账号证明。
(8)如属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件。
(9)如属多方投资组成,应提供投资各方的税务登记证件。
(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