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加工厂所产生的废物种类和数量,取决于加工厂的类型,当加工厂是一个独立企业时,产生的废物主要有骨、不可食用的肉渣及清洗机器设备和工作台时冲洗掉的少量油脂和血液等。这些废物都必须在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处理,以避免对水源和环境的污染。
(1)血液的处理。对血液的处理通常采用以水冲的办法,用充足的水分进行稀释,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或化粪池内。如没有上述污水处理系统或化粪池,应自建一个特殊的下水排污系统或一个密闭的坑,将血液及其污水收集起来,使其渗漏于地下,防止产生不良气味和孳生蚊虫。特殊的排污系统应经常冲洗,以防堵塞。
(2)骨的处理。分割后的骨头应收集起来,堆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定期送往骨加工厂,或自己粉碎生产骨粉、骨泥等产品。
(3)其他废物。对不可食的下脚料收集起来进行无害处理,主要采取小型焚火炉焚烧、挖坑深埋等方法。对于那些可做动物饲料的废物,可通过特殊加工方法,变废物为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