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主简介”
罗氏为湘军将领、湖北提督郭松林的母亲,湖南湘潭人。当清咸丰、同治年间“内忧外患”并至之际,她先后促四个儿子或从政,或治军,“忠君报国”观念十分突出。同时,她居富以仁,促家人纳资以置义庄,救孤济贫之义举广为乡人所称道。
诫子救孤济贫且“公而忘私”
“原文”
太夫人贤明有礼法,孝事姑,推姑之教以善其家,必当于其姑之心;顺事夫,推夫之仁以施其乡,必适于其夫之志。郭氏世为富家,至赠公始贫……其后贵盛,子若妇又皆孝,求所以为太夫人欢,无弗至者……赠公始尝有意置义庄赡族,太夫人则以命其子曰:“自汝祖以上十一世,有甚富者。十一世以下则皆贫。今岁出所有周之,无宁竟均与之,此汝父遗志也。”于是提督以下及诸子妇承太夫人命,尽括所有,推而纳诸宗族,为义庄,存其籍于官……先是芳镜战没宁国,赠公及姑刘太夫人相继卒。逾年,女夫黄振楚战没滑县,芳鉁又战没钟祥。太夫人甚哀,南轩体羸也,又战屡伤,意尤怜之。然闻有诏属以军事,必速之行。松林官湖北提督,间一归省,太夫人戒曰:“我妇人,犹知古义在公忘私。今后无以我为念。”南轩留侍太夫人,以孝闻。提督君在军得士心,在官仁贤,又得民心。凡行惠及人,必咨告太夫人。
——节录自《郭嵩焘诗文集》
“译文”
郭松林的母亲罗氏能干精明而又遵循礼的规范,孝敬服侍婆母,推崇婆母的教导来妥善处理家务,一定做到符合婆母的心意;顺从服侍丈夫,推崇丈夫的仁爱之心运用到乡里,一定做到符合丈夫的志向。郭松林家从前世代为富裕之家,到了他的父亲赠公时才开始贫穷……后来家境发展到很富裕的地步,儿子和儿媳妇都对长辈很孝顺,为获得母亲罗氏的高兴愉快,没有一点没想到、没做到……郭松林的父亲在世时曾经有意置田设立接济宗族内那些贫困者的义庄,罗氏于是对儿子们说:“自你祖父以上十一代,郭家有很富裕的人。十一代以下则都贫穷了。今年我们家倾其所有接济族中那些贫困者,不如把产业全都交给他们,这是你的父亲在世时的志愿。”于是,自郭松林以下及各位弟弟、弟媳妇秉承母亲罗氏的指教,把全部家产交付给郭氏宗族,作为一族之公产,将田产册子存于官府……最先,罗氏的二儿子芳镜战死于宁国,接着她的丈夫赠公及婆母刘太夫人相继逝世。一年后,她的女婿黄振楚战死于滑县,四子芳鉁又战死于钟祥。罗氏感到非常悲伤。她的三儿子南轩体弱多病,又因在战场上多次受伤,罗氏心里尤其怜爱他。然而,当得到期待他再度出山领军的诏书后,却敦促他火速启行赴任。郭松林做官湖北提督,有时回家看望亲人,罗氏就告诫他说:“我作为一个妇女,还懂得古义所强调的在公忘私。从今以后,你不要以我为牵累。”后来,南轩留在家中服侍母亲时,以孝顺母亲而闻名于世。郭松林提督在军中得兵士爱戴,做官行仁爱且很有才能,又得民心。凡是给人好处,一定要征询禀请母亲罗氏的意见。
“评析”
篇中表述郭母罗氏两种美德:一是居富行仁,周恤接济他人不是做做样子,而是全心全意倾其所有,并且长久坚持;二是教导儿辈“在公忘私”,舍小家为大家。这两点,在封建社会要做到是不容易的。然而,郭松林的母亲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