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主简介]
许汝霖(生卒年不详),字时庵,清海宁(今浙江省海宁县)人。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进士,二十九年任江南学政,四十年任工部右侍郎,四十一年任礼部左侍郎,次年改任右侍郎,四十八年任礼部尚书,五十年回归故里,设馆授学。
序篇
[原文]
窃闻学贵治生,谊先敦本,维风厉行,宁俭毋奢。方今物力惟艰,人情不古,竟纷华于日用,动辄逾闲,勉追报于所生,事多违礼,习而不返,长此安穷?不揣迂疏,谬抒臆见,黜浮崇雅。敢云率俗于淳庞,慎始虑终,聊欲饬躬于轨物。爰陈数则,用质同心。
——节录自《德星堂家订》
[译文]
我听说学习贵在治理自身,合宜的道德行为要先抓住根本,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要雷厉风行。宁可节俭,不要奢侈。当今物力艰难,人情不如从前,在生活日用方面争逐繁华富丽,动不动就好逸恶劳,尽力追求生活上的享受,许多事情违背了礼仪,习惯形成了很难纠正,长期这样,什么时候能结束呢?我不考虑自己的迂腐和粗疏,提出自己不成熟的主张,废除浮华崇尚高雅。我不敢说能将民俗带到淳朴的地方去,但反复慎重地思量,姑且想要在道德规范和礼节方面整治自身,才陈述这些,与志同道合者商讨。
[评析]
作者针对当时社会上人们追逐荣华富贵、贪图生活享受、违背伦理道德和礼仪的不良现象,提出了从整治自身做起,抓住日常生活中的基本事物来挽救时风的主张。实际上是交代了订立家训的原因及目的。
一、宴会篇
[原文]
酒以合欢,岂容乱德!燕以洽礼,宁事浮文?乃风俗日漓,而奢侈倍甚。簋则大缶旧瓷,务矜富丽;菜则山珍海错,更极新奇。一席之设,产费中人;竟日之需,瓶罄半载。不惟暴殄,兼至伤残。尝与诸同事公订:如宴当事,贺新婚,偶然之举,品仍十二。除此之外,俱遵五簋,继以八碟,鱼、肉、鸡、鸭,随地而产者,方列于筵。燕窝、鱼翅之类,概从禁绝。桃、李、菱、藕,随时而具者,方陈于席。闽、广、川、黔之味,悉在屏除。如此省约,何等便安!若客欲留寓,盘桓数日,午则二簋一汤,夜则三菜斤酒。跟随服役者,酒饭之外,勿烦再犒。
——节录自《德星堂家订》
[译文]
酒是用来欢聚时喝的,怎能容忍扰乱德行!宴席是用来相互协调道德规范的,难道是供人夸夸其谈的场所吗?风俗日益衰败,奢侈逾加严重。酒具是火瓦器和古瓷器,追求豪华富丽;菜是山珍海味,更加新奇。设置一桌酒席,耗费了中产之家一年的收入;一天的需要,使得人家酒壶空了一大半。这不只是糟蹋了食物,还甚至于伤害了自己的身体。我曾与各位同事一起订立规矩:比如宴请当权者,比如祝贺新婚,偶然举行,菜只上十二种。除这以外,都只吃五簋,随后上菜八碟。鱼、肉、鸡、鸭一类,属于本地产的,才摆到宴席上来。燕窝、鱼翅一类珍贵食物,一概禁绝。桃、李、菱、藕一类,如有现成的才放到席上。福建、广东、四川、贵州的风味,全都要排除。这样节省俭约,是何等方便安然!如果客人要留宿,逗留几天,那么中午两碗饭菜一个汤,晚上三个菜加酒一斤。随从人员,除了喝酒吃饭以外,不需额外犒劳。
[评析]
本篇主要是针对当时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之风而在宴会方面订立的家规,在吃喝方面,倡导节省俭约的风气。现代社会一些热衷于吃喝的人读了此文,有何感想呢?
二、衣服篇
[原文]
衣服之章,等威有别。寒暄之节,南北攸殊。然而流风易溺,积习难回。居官者,章身不惜夫重价;服贾者,耀富亦羡乎轻裘。朱邸高朋,冠裳济济;青油幕客,裘马翩翩。习以相沿,归而不改。每见贵豪游子,返温和之地,虽暖如寒。致令当后少年,睹灿丽之陈,趋新忘故,金貂玉鼠,南服偏多,白狸青,炎乡不少,偶焉寓目,辄为惊心。亦思仆隶细人,衣逾绅士,优伶贱役,服拟公侯,适滋丑耳,又何慕焉?吾辈既已读书,自当毅然变俗。旧衣楚楚,素履可钦。补被萧萧,高风足式。传前人之清白,不坠家声;贻后嗣以廉隅,永遵世德。抚躬自较,所得孰多?
——节录自《德星堂家订》
[译文]
衣服的质料与式样,等级庄重有区别。冬夏的季节,南方和北方就明显不同,然而流行的风气变得严重,长期积累的习俗难以改变。当官的人,穿衣服不惜花大价钱;商人穿衣服,显示富有也羡慕轻便的毛皮衣服。富贵人家的高贵朋友,衣服和帽子都很好看;油头粉面的幕客,穿着毛皮衣服骑在马上风度翩翩。习俗相承,终究不改。常常看见富贵豪门远游而归的子弟,回到了温暖的家乡,虽然天气暖和,但他仍然穿着寒冷季节时穿的衣服。致使一些有钱的少年,见到自身灿丽衣服已经旧了,就喜新厌旧,追赶时髦,金貂玉鼠的衣服,在南方也偏多;白狸青的服装,在炎热的地方也不少。偶尔展现在眼前,总是让人触目惊心。再想想仆人、家奴等下人衣服的规格超过了绅士;戏子和差役,服装模拟公侯,这才是丑陋的啊,又有什么好羡慕的呢?我们这些人已经成为读书人,自然应当毅然改变风俗。虽穿旧衣旧鞋,但美观大方的精神风貌值得人们钦佩。用包袱裹着的衣被发白了,但高风亮节足以为人楷模。继承前人的清白,不损害家族的名声;留给后代人以端方不苟的行为和品性,永远遵守世代留传的公德。亲自比较一下,看看得到的东西哪一个多呢?
[评析]
许汝霖认为服装要适合自己的地位、职业特点,也要符合气候、地域的变化。脱离实际追求华贵、时髦,这是丑陋的。而朴素、整洁的“旧衣”、“素履”、“补被”照样美观大方,体现了清廉、朴素的作风。
三、嫁娶篇
[原文]
伦莫重于婚姻,礼尤严于嫁娶。古人择配,惟卜家声;今则不问门楣,专求贵显。因之真假难究,亦且晤对不伦。妇或反唇,婿且抗色,嫌滋妯娌,衅启弟昆……种种不祥,莫可殚述。若既门户相当,原欲情文式协,而女家未嫁之先,徒争贿币,男家既娶之后,又责妆奁,彼此相尤,真可浩叹!亦思古垂六礼,文公家训,合而为三,可知事贵适宜,何烦缛节!但求冗问名,原无浮费。而请期纳聘,每有繁文,因与一、二同志,再三酌定。如职居四民,产仅百亩,聘金不过十二,绸缎亦止数端,上之六十、八十,量增亦可。下则十金、八金,递减无妨。度力随分,彼此俱安。而亲迎之顷,舟车鼓乐,仪从执事,一切从简,总勿徇时。乃近来妇家,或于扶轮奠雁之外,纵仆拦门,拉婿拜轿,此破落户之陋规,亦乡小人之鄙习。可骇可嗟,亟宜痛戒。若夫女家嫁赠,贫富虽殊,而荆布可风,总宜俭约。纵有厚资,不妨助以田产,资以生息,使之为久远之谋。切勿多随臧获,厚饰金珠,徒炫耀于目前,致萧条于日后。至于宗亲世胄,丰俭自有遵裁,赠遗岂敢定限?但求有典有则,可法可传。则所裨于风俗固厚,所贻于儿女亦多矣。不揣葑菲,敢献刍荛。
——节录自《德星堂家订》
[译文]
伦理没有比婚姻更重要的,礼义在嫁娶方面尤其严格。古人选择配偶,只看家庭的门第名声;现在则不问门第,专门追求富贵显荣。所以真假难以探究,并且见面交谈也没条理。妇女反唇相讥,夫婿正颜不屈,嫌隙影响到妯娌,争端起始于兄弟……种种的不吉祥,无法尽述。如果已是门当户对,原本要和睦相处,但女方的家庭在未嫁女之前,只索要钱财;男方的家庭已经娶了媳妇之后,又责怪嫁妆太少。彼此相互指责怨恨,真令人大声叹息啊!我又想到古代流传下来的婚俗六礼,文公家训,合为三礼,可以知道处事贵在适宜,为何要讲究繁文缛节呢!男方只求使者送信给女方,问其姓名,原本没有不必要的开支。而男方行聘礼请女方同意婚期,常常遇到烦琐的仪节,这就应与一二位志同道合的人再三酌定。如果男方职业地位是在士农工商四民之内,田产仅有百亩,聘金可以不超过十二两银子,绸缎也只要几匹,最多达到六十、八十两,数量增加一点也是可以的。最少则十两、八两,减少一点也没有妨碍。这样量力而行,彼此都会平安无事。迎亲的那一刻,舟车鼓乐,随从和仪仗,一切从简,总的说不要讲排场。但是现在的妇家,有的让迎亲的人手扶车轮站在旁边,等待新郎举行进雁之礼后才允许迎亲,并且听任仆人拦住大门,拉着夫婿拜轿,这是破落户的陋规,也是乡里小人的鄙俗,可怕可笑,很有必要引以为戒。如果女方的家庭赠送嫁妆,贫富虽然不同,就是粗布便服亦值得赞扬,总应该勤俭节约。即使有丰厚的资产,也不妨以田产相助,资助生活,使这些成为新婚夫妇长久的生活来源。千万不要跟随很多的奴婢,身上饰戴丰厚的金钗珠宝,只炫耀于眼前,导致日后萧条。至于宗亲贵族子孙,嫁赠或丰或俭,自然由当事人裁定,赠送怎么敢确定限额呢?只求有典章有法则,可以效法可以流传。那么有益于风俗的东西多了,所留给儿女的也多了。我不揣浅陋,冒昧献出自己的浅见。
[评析]
许汝霖站在维护封建伦理礼义的立场上,批评了嫁娶中种种不良现象,力主门当户对,婚事简办,不讲排场,节俭省约,从长计议。这其中有许多合理、进步的因素,对我们今天仍有借鉴作用。而对作者宣扬的门第观念、封建伦理礼义,阅读时应予扬弃。
四、凶丧篇
[原文]
人生大事,惟有送死。终天之痛在顷刻,罔极之恨在千秋。纤悉不周,贻悔何及?故凡父母年逾五十,察其精力,稍不同前,则寿器当密为储备。脱或不讳,哀恸固不待言,而附于棺、附于身者,尤当凡事检点。衣衾之属,务求完整,金珠之类,勿带纤毫。周详无憾,然后盖棺。灰布宜密,油漆须真,经久之计,莫切于此。棺既盖矣,循例成服,男女有别,亲疏有序。哀痛哭泣,宁戚无文。成服之后,始议开丧,或三日,或五日,报知亲友,访确周详,但须素有往来,不可妄邀豪贵。丧期既定,亦勿多请陪客,徒滋浮费。止酌亲族数人,轮流分派,孰主送迎,孰司馈馔。吊唁者,祭无性牢,幛无绫缎。款待者,飨无腥酒,送无犒程。志在从先,何妨违俗。至于寝苫枕块,禫祥之后,似可从宽,歠粥除荤,精力或衰,亦宜稍酌,表彰功德,则述行状以垂志铭。缅想音容,或侍几筵而庐坟墓,总须核实,勿在徇文。若世俗于殡殓之场,诵经礼忏,哀号之侧,鼓乐张筵,不惟悖礼,实为逆亲。凡有人心,所宜痛禁。而或者借读礼之时,纵翱翔于山水,假谢孝之迹,辄干渎于交游,有面目,可不戒哉?
——节录自《德星堂家订》
[译文]
人生的大事,只有送走死者的凶丧之礼了。终身的悲痛涌出在顷刻之间,无穷无尽遗憾的感觉在今后很长的时间不会消失。如当时考虑不仔细不周到,一旦入土留下悔恨就来不及了。所以,凡是父母年龄超过五十岁,就要观察他们的精力,精力稍微不同以前,就应当缜密地准备办理丧事的东西。老人去世后,哀痛固然不待说了,但放入棺材、放在死者身上的东西,尤其应当每一件事都要查看,是不是符合礼仪。衣服大被之类,务必要求完整;金银珠宝之类,不带丝毫。所有的事做到周密仔细,没有留下遗憾,然后才能盖棺。覆盖棺材的灰布要细密,油漆必须货真,作长期保存之计,最要紧的在此。棺已经盖上了,就应按照常例穿上丧服,男女有区别,亲疏按次序排列。大家都要哀痛哭泣,宁可悲伤没有文辞。穿上丧服后,开始商议办理丧事。或者三天,或者五天,报告亲友知道,访查要确切周详,但必须是平常有来往的,不可随便地邀请豪门显贵。丧期定下后,也不要多请陪客,白白支出一些不必要的花费。只酌情请亲戚族人数人,轮流分派,谁负责迎送客人,谁主管进食。吊唁的人,祭奠时不用供祭祀用的牲畜,庆吊时礼物只能用布帛而不能用绫缎;款待的人,吃饭没有酒肉,送客也没有物质酬谢。志在遵从先人,何妨违背习俗。至于安放好死者,在举行了除服的祭祀后,好像可以放松一些,可以喝粥但要戒除荤腥,精力有些衰减的,也适宜稍稍喝点酒。要表彰死者的功德,就述说他的行为功绩,刻下墓志铭。想缅怀死者,可以在墓旁搭小屋开地铺守墓。总之必须落到实处,不在于搞形式给别人看。至于入殓和停柩的场合,世俗的做法是诵经、礼节性忏悔,在旁边哀号,鼓乐齐鸣,大摆酒席,这不只是违背了礼义,实是违背了亲人的遗愿。凡是有尊重死者之心的人,应该痛加禁止这种做法。而有的人假借去诵读礼祭之文的时候,纵情游乐于山水之间,假借服满后向亲友谢孝的机会,就干亵渎谢孝的事而去从事交游,这样的人不感到惭愧吗,能不引以为戒吗?
[评析]
怎样办理丧事?本篇作出了回答。考虑问题周详,处理事情缜密,经济上节俭,伦理上孝道。由于时代的局限,精华与糟粕并存,我们只能批判地继承。
五、安葬篇
[原文]
古者士庶之家,逾月而葬;后世五公以下,皆至三月,期可宽也。
而惑于术家者,妄求富贵,借前人已朽之骨殖,图后人未卜之显荣,愚已甚矣!又或造年月之利害,判房分之吉凶,长动猜嫌,牢不可解,代复一代,年又一年,甚有越数世而不获浅土者。生者大厦高堂,死者颓垣败壁,抚衷自问,忍乎不忍!若谓风水可凭,宁迟无害,何以堪舆诸公高谈凿凿,而询厥身家,概都寒陋,且有跋涉一生,饿殍于道路者?岂谋人工而己拙耶?噫!亦可悟已。仆少时亦尝取地理诸书,考究多年,若必如所云:“龙穴砂水,左右印托,十全无碍,方成吉壤。”则数千百年以来,选择殆尽,岂复有留遗隙地,以贻后人者乎?尝观大江以北,古茔累累,附葬者多或百计,少亦数十。问其子孙,虽有贫寒,岂无富贵?原非一坟一冢,始称有吉而无凶也。故凡为子者,当知暴棺非孝,入土为安,不必远求,但宜预访。或邻近山川,犹有遗穴,或祖宗坟墓,尚可附棺。随分量力,择而取之。审其消纳,定其向背,砖宜坚而灰土宜厚,筑宜固而封树宜周,勒碑附圹,题主归祠,宅兆既安,庆莫大焉。若欲遍觅佳城,广求大地,则汉秦遗寝,草蔓烟荒;唐宋诸陵,狐蹲兔伏;六朝之故冢安存?五季之新阡何在?岂帝王之卜择,反逊能于士庶哉?至于朱母分迁于两地,孔父合葬于一防,取而较之,孰得孰失?虽先儒亦有不足从者矣。
——节录自《德星堂家订》
[译文]
古代士人与贫民的家里,死了人超过一个月才安葬,后来天子、诸侯以下的,都到三个月才安葬,在时间上何等宽松!这是因为一些被阴阳先生所迷惑的人,不切实际地追求富贵,借前人已经腐朽的尸骨,图谋后人不可预料的显贵虚荣,愚蠢到了极点啊!又有人分析送葬年月的利害,评判房屋分布的吉凶,长者幼者互相猜疑,不可以调解,一代又一代,一年又一年,甚至有超过数世而没有获得葬身之地的。活着的人住着高楼大厦,死去的人坟墓破败不堪。扪心自问,能容忍还是不能容忍呢!如果说风水可以依据,宁愿迟一点下葬也没有危害,那么为什么相地看风水的迷信职业者们,他们高谈阔论,好像确有其事,但询问他们的身家,大都贫寒简陋,而且有的一生艰难,甚至饿死在道路上的呢?难道是为人谋划就工巧而为自己谋划就笨拙了吗?唉!也该醒悟了。我小时候也常常拿来一些地理书籍,考察推究多年,如果一定像他们所说:“龙穴砂水,左右印托,十全无碍,方成吉壤。”那么数千百年以来,古人都选择完了,哪里还会有遗留下来的空地留给后人呢?我曾经看到大江的北岸,古坟累累,附在一起安葬的多则数以百计,少的也有数十座。问他们的子孙,虽然有贫寒的,难道就没有富贵的吗?原来并不是一坟一冢,始说有吉而没有凶。所以,大凡做儿女的,应当知道暴棺是不孝的,入土才为安定,不必远求,只应该事先访察。或者在临近的山河处,还有遗留下来的空穴;或者在祖宗坟墓旁边,都可以葬棺。根据自己的力量量力而行,选择合适的就采用,审视容纳的地方,确定坟墓的向背,砖应该坚固而灰土应该深厚,建筑宜牢固且植树应该围在四周,雕刻碑文并举行祭仪,题写死者的牌位并归入庙堂,死者坟墓安葬好了,没有比这更大的善事了。如果要到处寻觅好的地方,广泛探求大地,那么汉代、秦代遗留下来的坟墓,杂草丛生,荒无人烟。唐朝、宋朝的许多陵墓,会成为狐蹲兔伏的地方。六朝的旧墓保存在哪里呢?五代的新墓道又在哪里呢?难道帝王的预卜选择反而比贫民百姓还不如吗?至于朱母迁葬在两处,孔子父母合葬在鲁国“防”这个地方,选取它们来比较,谁得谁失呢?即使是先儒也有不足追随的啊!
[评析]
暴棺不孝,入土为安。如何安葬死者,作者对一些具体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并运用具体事实批判了风水先生的唯心论与封建迷信。全篇闪烁着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光辉。
六、祭祀篇
[原文]
古人祭先,士以三鼎,大夫五鼎,等威有辨,非可僭也。但牲牢物产,南北异宜,酌而用之。祭菜则羊、豕、鸡、鱼之属,五品为常。果物则枣、栗、桃、圆之类,八色为准。随地随时,尽人可办。第所商者,古不祭墓,而近世春秋两祭,概在先茔,从之则失礼,违之则不情。斟酌其间,或于春秋祭墓,冬夏祭祠。祭墓则遵时俗之通例,尊卑远近,合九族以共将。祭祠则效考亭之成规,高、曾、祖、亲,分四代而同享,于理于情,庶两无碍。独是坟多族众,值祭维艰,轮流则贫者难支,纠分则吝者多却。经久之法,莫如祭田。但始焉难以创行,久之易以滋弊。今欲创行,务须尊显之人率先倡置。余如入学而登科甲者,因名位以酌指,务农而业工商者,随资产以量助,或数十亩,或数亩,纵不拘例,务尽厥心。至于五十举子,七旬祝寿,多寡均输惟力是视积而充焉,便可以奉祀之所余,济孤寡而助婚丧,扩宗祠而立家塾,不亦善乎?至欲革弊,则管理之人,必须公举。富而有守,素行不欺者,责令主之,统理三年,聚众一算,如果无私,不烦更换。或有可疑,再行公保,遵而守之,虽百世可无弊矣。若夫诞辰忌日,罔极情深,喜事良辰,追先念切,祀我祖考,谁曰不宜?而邪说诬民者,造为七月望日,地狱放归,扫室宇以送迎。附盂兰而超度,诬其祖父,惑厥愚氓。司风化者,禁之可不严哉?
——节录自《德星堂家订》
[译文]
古人祭祀祖先,读书人用三鼎,大夫用五鼎,等级有区别,不可超越本分。但祭祀用的牲畜食物,南北不同,应当斟酌而用。祭菜是羊、猪、鸡、鱼一类的东西,以五个品种为常见。果品是枣、栗、桃、桂圆一类的东西,八种品色为标准。随地随时,所有的人可以办到,到处都有卖的。对于疏远的祖先不祭墓,而对于亲近的尊长要进行春、秋两祭,系念在祖先的坟墓,遵循这个原则则失礼,违背它又不近人情。斟酌两方面的情况,在春、秋祭墓,在冬、夏祭祠。祭墓就遵照当时风俗的通行惯例,尊贵的、卑贱的、远亲、近亲,集合九族一起奉行。祭祠就仿照唐人黄端所建考亭这个现成的规矩,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分四代一同享用,在情理两方面,差不多都没有妨碍。唯独坟多族众的,到了祭祀时就艰难了,如轮流祭祀那么贫穷的人难以支出,合起来祭祀则吝啬的人多有退却。长久的办法,不如设祭田。但开始时难以行得通,时间长了容易产生弊端。现在要创立推行,一定要尊贵显要的人率先倡置。剩下的像入学而登科甲的,因其名声地位酌情捐赠;像务农和从事工商业的,随资产酌量支助,有的几十亩,有的几亩,即使不拘泥于惯例,也一定要尽心尽力。至于五十岁得了儿子的,七十岁祝寿的,或多或少捐赠一点,根据各人的力量而定。慢慢积蓄并不断加以补充,便可以用奉献祭祀以后所剩下的,救济孤寡人,帮助办理婚事、丧事,扩建宗祠,建立家塾,不也很好吗?至于想要革除弊端,那么管理的人,必须大家推举。富裕而有节操,平常没有欺诈行为的人,责成他来主持祭祀经费之事。管理三年,集合大家一算账,如果没有私心,不用更换。如果有可疑的地方,再由大家共同保举,遵守这个规矩,即使经历百世也没有弊端了。如果是祖先的诞辰忌日,就要充满无限怀念之情,遇到喜事良辰,追悼怀念先辈情深意切,祭祀祖辈父辈,谁说不合适呢?用邪说欺骗老百姓的人,谎造七月十五日,谎称地狱放死者魂灵归来,要打扫房子来迎送亡灵。举行祭祀祖先亡灵的活动,欺骗他们的祖辈父辈,迷惑那些愚蠢的人。掌管风俗教化的人,能不严格禁止这样做吗?
[评析]
祭祀的目的是追念、缅怀先辈,借以表达后人的深情厚意。作者对祭祀的物品、时间、形式与管理都作了说明,对“邪说诬民者”提出了严格禁止的主张。表现了作者冲破传统习俗束缚的勇气与革新时俗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