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进城务工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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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2)

在文化知识方面: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了解心理学、社会学;具有一定的原料、营养学、卫生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如果在涉外饭店工作,还要有一定的外语会话能力。服务员应该不仅对本饭店经营的饭菜和酒水有足够的了解,还要对饮食知识、文化有一定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顾客的需求。

在生理方面,要求味觉、嗅觉灵敏,动作反应迅速,双手及眼手协调能力强。无色盲、无口臭、无口吃、无皮肤病、无传染病。对于服务员还要求五官端正、言语流畅。

餐饮业是窗口行业,要求从业者必须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注重仪表、整洁大方、懂得礼仪。穿着打扮要合适、合体、合度,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

86.农民工的哪些权益容易受侵犯?

(1)农民工的人身权利易受侵犯。在一些外资、私营企业中,一些企业主任意打骂、处罚职工,非法拘禁职工,侮辱职工的人格。

(2)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大量的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只是“口头协议”,少数签订合同的也多是“一边倒合同”,只有农民工方面的义务,而没有相应的权益。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较多。企业以各种名义向农民工收取费用或押金。

(3)农民工劳动安全和生产条件恶劣。无安全制度,有法不依,缺乏起码的劳动保护措施,污染严重、粉尘噪音超标、违规违章作业。

(4)采取强制手段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费。延长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拖欠、减发、扣罚工资。

(5)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国家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但多数企业投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工伤保险目前普遍没有实行;医疗保险也处在启动阶段。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显得非常薄弱,企业为了减少开支不考虑农民工利益,企业对建立工会组织等问题产生一定的抵触。

87.农民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外出打工者要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识,利用法律武器,依靠司法、劳动部门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求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打工者要提高警惕性和鉴别力,选择那些有营业执照、职业介绍许可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正规、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以免上当受骗。

(2)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和凭证,也是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的法定依据。无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往往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3)依法解决劳动纠纷。打工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视情况采取以下三种途径:一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二是在调解不成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三是对劳动争议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8.没钱打官司的农民工,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1)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14条规定,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由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设立。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确定。

(2)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证明;②经济困难证明;③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3)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采取的步骤和方式、方法。①填写申请表,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补充和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③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89.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和纠纷时应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是工厂与工人因劳动问题引起的纠纷。包括开除、辞退、工资劳保和生产、生活条件等问题引起的纠纷和争议。

如发生争议请与组织人的单位和驻外工作单位联系,以求得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90.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哪些免费服务?

(1)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2)向失业人员和特殊服务对象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3)推荐需要培训的失业人员和特殊服务对象参加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培训。

(4)在服务场所公开发布当地岗位空缺信息、职业供求分析信息、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5)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事务。

(6)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其他有关服务。

另外,为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促进农民工就业,国务院办公厅明确指出,城市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向农民工开放,积极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登记的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也在强化服务,降低门槛,以期吸引农民工的目光。目前,许多大中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中心从农民工一进门就开始给予全程的免费培训、指导服务,引导性培训、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多个服务窗口,全部对农民工免费开放。在某些城市,农民工与用工企业签订用工协议后,还可以得到包括城市概况介绍、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内容的免费培训。服务中心还与用工企业签订相关协议,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兑现,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91.农民工如何为新生儿申报户口?

公民的权利开始于出生,新生儿出生登记是他(她)的首次户口登记,对以后很重要,对新生儿申报户口应注意以下事项:结婚后生的婴儿、结婚前出生的婴儿、未按计划生育的婴儿和被遗弃的婴儿,都应进行登记。婴儿本身是没有过错的,无论婴儿的父母应受到什么处罚,都不能拒绝给婴儿申报户口。婴儿出生1个月后,由婴儿的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邻居凭证明,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准生证明,或居(村)民居委会证明,向婴儿常住地(即婴儿的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异地户口的人结婚后,孩子可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落户。时间超过1个月的,也应准予申报登记。

92.农民工如何解决子女的教育问题?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拖家带口到城镇务工,生活条件不如老家,住房和生活费用都比较紧张,孩子的培养和教育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人很看重孩子,“望子成龙”,是中国人对下一代的期望。所以,父母给孩子的最好的东西,就是让他们接受好的教育。

因此,把孩子带出来之前应该慎重考虑。如果家里有人照顾孩子,最好还是让孩子在家乡接受教育。在城镇,农民工的孩子上学比较困难,且花费较大,这对一般的务工者有一定压力。孩子在家乡接受教育,父母要注意勤写书信、勤打电话、勤捎礼物到家里,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温暖,这对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如果必须要带孩子出来,也要想方设法让孩子上学,而不能让孩子到处玩耍流浪,现在很多城镇的公办学校已经渐渐向进城务工者的孩子开放。除了让孩子接受正规的教育外,还要注意做好家庭教育。务工生活比较艰苦,但孩子最需要的关心和疼爱不能缺少,这是孩子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