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舍身求义(中华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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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姜诗出妇

后汉姜诗,是一位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他的妻子庞氏也尤其孝顺。婆婆愿意吃鲜美的鱼,又爱喝六七里路以外的江水,庞氏就去江边挑水,无怨无悔。

有一次,在挑水的半路上遇到大风,回来迟了,婆婆口渴,姜诗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妻子赶出了家门。庞氏毫无怨悔,但又不想离开这个家,就到邻居家居住一段时间,在邻居家还关心婆婆和丈夫。她用纺织得来的钱买了一些东西,叫邻居送给婆婆吃,并且不让邻居说出来。婆婆觉得奇怪,问邻居:“你为什么经常送这么好的东西给我吃,以前却没有?”后来邻居把一切告诉了她的婆婆,婆婆很感动,将庞氏接回来。庞氏回家后更加孝敬婆婆。

有一次,姜诗的儿子不幸在外面被水淹死,他跟庞氏为了不让母亲伤心,就编了个理由对母亲说孩子出外求学去了,不能回家。后来夫妻二人对母亲的孝心感动了天地,在他家的旁边,竟然涌出一口泉水,而且泉水的味道就跟江水一样甜美,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自水中跃出。庞氏每天将鲤鱼做给婆婆吃,同时也请邻居一起分享。

孝行能感动天地。儿子孝顺父母,远不如媳妇孝敬父母,因为媳妇会影响儿子。中国有句谚语:儿子未结婚之前是娘的儿子,可是儿子娶媳妇之后,那就变成了妻子的“儿子”。这说明结婚之后,儿子能否孝顺,很大程度取决于媳妇。所以古时候的人对待婚姻非常慎重。女儿出嫁前,三天不熄灯,父母要叮嘱女儿如何保持家风,相夫教子,孝养公婆。我们现在的人不晓得结婚有这么深的重大意义,也不在乎家庭脆弱,结婚不久就离婚,对待婚姻如同儿戏,殊不知,娶到孝妇是家庭兴盛的原因。

姜诗居住的地方曾经有盗贼八次经过,不仅不抢他家,而且还拿一些米送给姜诗,姜诗并没有留下,把米都给埋掉了,姜诗又做到“见得思义”,不食不义之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