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为什么我也不是保守派:古典自由主义的典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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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作为组织理想的古典自由主义(1)

引言

2002年10月朝圣山学社伦敦大会胜利召开,在这次大会上,在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与会嘉宾时,我发现自己嘟嘟囔囔地对自己也对其他人说:“这真是一次家族大聚会。”有许多嘉宾只有在这样的机会里才得以谋面。我想“家族”用在这里恰如其分,当然用“部落”一词也不错。显然有些特质让我们这群人显得与众不同。当然我们可以说我们秉持相同的古典自由主义原则,但这一点并没有让我们与其他人有太大不同。我想更深层次地探究“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区别在哪里,即我们这些讲究基本原则、有着规范动机的人,与那些缺乏这些动机的人究竟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这些原则作为我们所期待的社会秩序组织理想吸引着我们,却无法吸引他们呢?在这个层面上究竟是本章更早的版本于2003年10月提交给在田纳西州查塔努加召开的朝圣山学社地区性会议。

什么让我们与他们有了差别?

我关注的不是那些被我们称为“古典社会主义者”的人,这其实是一些深陷哈耶克所言“致命的自负”的人,深信不疑地认为革命后的人们会发生转变。他们拒不承认激励依然起着重要作用,还相信程式化的影子价格能够由全知全能的计划部门确定。

哈耶克及其同时代的古典自由主义者们多数都是朝圣山学社会员,共同清除了这些浪漫主义谬见,仅剩下零星的残余。不过我们知道,令许多人感到大跌眼镜的是,当揭露致命的自负的真面目时,古典自由主义原则并没有大行其道。改革讲究务实而不是原则,市场战胜集体主义靠的是先天优势而不是成就。这些精心安排实施的变革几乎没有灵魂(精神)。更谈不上拥有那些两个世纪以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及其支持者们的纯粹的欣喜之情。我在第6章进行过分析,古典自由主义已经丧失了灵魂(Buchanan,2000a,2000b)。

我这里要探讨的是这样一些人:真正明白自由市场在生产价值方面是充分有效的,但却无意投身于实现理念与理想的行动中。或许如果我们能够自我剖析,并了解我们自己作为社会的一员为什么在这些方面会迥然不同,我们就能够明白没有投身于实现理想的那些人究竟缺失了什么。

改变信仰者

长期以来,朝圣山学社被左翼阴谋理论家认为是市场中一些所能想象的最黑暗事件背后理念的秘密来源,这些事件包括:对自然原始美景的糟蹋、贩卖婴儿、对穷人住所的破坏,以及截留饥饿的寡妇孤儿救助金等。社会成员被描绘成狂热的自由主义者,支持自由市场并允许不限范围的集体行动。

这样的讽刺画面让人困惑,但我们的对手确实感到有一些特征使我们成为古典自由主义者,而不是一般的意识形态中立者。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我们自认为是一个大家庭或部落,具备一些其他团体所不具备的东西。我们的转变方式相当古怪、情绪化,我们信奉的理论让人恍然大悟,给人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就我自己的经历来说,是在芝加哥大学听了弗兰克?奈特6周的价格理论课程后,才变成一个自由市场的倡导者。有些人回忆当年第一次读到米塞斯的《人类行为》(Human Action)时发生了类似的转变。还有一些人是受到了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的影响。

说真的,我们真切地经历了类似于那些加入宗教团体时的“重生”过程。我们真的看到了“亮光”。但是为什么我们能见到的,其他人直到现在还见不到呢?我们的“秘诀”是什么?这些问题就是我在这里想要讨论的。

我们不是幸运儿

要回答这些问题,用否定的排除法比用肯定的列举法要容易一些。因为,确定在哪些方面我们与意识形态中立者所关注的并无二致会比较容易,关键是有时要避免妄自尊大的毛病会很困难。归结起来很简单,那就是我们这些古典自由主义者得益于过人的远见、知识和智慧。但回想起来,那些与我同班听取奈特老师课程的同学,与我们这些改变者取得了相同的成绩,他们与我们一样学习了芝加哥大学的价格理论,他们的现代等效理论与我们年轻成员的一般均衡理论只有细微的区别。显然我们并没有什么特殊理由或因上帝的特别眷顾而从其他人当中脱颖而出。

当我们家族的多数人(但不是全部的人)拒绝认为救助是科学的,认为救助本质上是多余的,我们开始感觉到这是个很大的不同。弗朗西斯?福山说得有道理,他认为1989年事件标志着古典政治经济理论的最后胜利,全世界也如此。但是托马斯?霍布斯在3个世纪之前就告诉过我们,如果没有利益冲突,则可以忽略逻辑一致性,接受和使用简单的数字运算体系。

有些意识形态中立者和不属于我们阵营的人,或许幼稚地认为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即自由市场理念将保证社会逐渐步入自由理想状态。这种辉格式态度当今或许罕有发生,至少会以明确的整体观来看待问题。但是当一些人无法以自然科学方法理解社会科学的进步时,就会萌生类似于辉格式的态度,地球扁平论者无法阻止哥伦布驶向蔚蓝的海洋。但是他们的对手还是会否定贸易能给我们带来互利的结果,并坚定地认为有组织的盗贼窃取了潜在价值,认为这是不允许发生的。但是这样的博弈并没有一个核心,利益冲突致使任何广泛联盟都难以达成。

科学真理,就其本身而言,很少会赞成根据出现的制度结果来定义社会互动各项指标。然而,在考虑抽象的公正时就会期望能够与科学发现相一致,并相信人们出于公正的目的能够摒弃个人立场,所描述的这种貌似可以做到的态度已经不属于学术范畴。

不过,这里我们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先进行讨论,那就是意识形态中立者们为什么没有积极加入到古典自由主义家族呢?如果真理或公正都不足以推动实现有效自由秩序,仍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依靠文化演进的神秘力量,确保这些制度能够最大程度发挥作用,成功建立我们所期望的那种社会。哈耶克尤其在后期的作品中看来很认同这样的论调,但没有对这一过程如何运行作更深入的分析。哈耶克组建了朝圣山学社,撰写了《通往奴役之路》和《自由宪章》,是我们大家所仰慕的不折不扣的古典自由主义者。但是并不意味着哈耶克(至少没有直接)认同了乔治?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和唐纳德?惠德曼(Donald Wittman)的制度按照效率标准演进的观点。

疑虑犹存

疑虑依然没有得到解答,古典自由主义家族成员与其他学术界内外的同仁们到底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他们与我们一样深谙自由秩序原则,但所持立场却如此冷漠?为什么双方都懂得里根总统提到的“山巅上的光辉之城”的含义,即便是在当今的情境中,也都能撇开其清教徒的本义知晓其引申意义呢?

我给自己一个任务,即在本章中必须要回答(竭尽所能地回答)这个以及相关的问题。我会给出一些试探性的、暂时的答案,并且假定会被你们中的一部分人接受。任何一个古典自由主义家族的人都会发现自己能给出各不相同的答案。

我认为我们所热爱的古典自由主义是社会秩序组织理想,建立在我们对经济科学哲学意义理解的基础之上,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才能梦想潜在可实现的社会,这个社会具备我们内心所追求的价值。请注意这里有三个不同阶段。第一,在之前也提到过,许多根本不是古典自由主义者的人也能明白经济科学的基本要素;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懂得科学的哲学意义,如果对于自己努力的价值没有哲学把握,则若干现代经济学家就无规范可依;第三,将所懂得的这些含义与他们对我们所持有的价值观的理解之间进行衔接。归根结底,从最根本来看,要明白我们古典自由主义者与其他人最大的不同,就应该知道他们所持立场的不一致之处。

市场与社会选择

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是个人追求各自利益能使经济出现双赢的满意结果,并不需要决策者之类的来做选择。市场结果是在既定博弈规则结构下相互独立的不同选择者之间相互作用产生的。特定的结果并不取决于参与者或任何人的选择。没有社会选择,并将市场模型化为机构行为的特定功能会产生很严重的误导。

利奥尼尔?罗宾斯(Lionel Robbins)在20世纪30年代发表的意义深远的文章(Robbins,1932)对经济学家产生了重大影响,经济学家对古典哲学的理解出现了分化。在揭露功利主义的荒诞时,罗宾斯提出了一个广为接受的“经济难题”的定义,即稀缺资源配置意味着不同的结果。根据这个定义,实现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经历了一整套的几乎全部“交换过程”,而交换过程是唯一能体现经济科学内涵并可借以实现社会政治秩序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