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类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短,临床实践经验欠缺,专业理论知识较为薄弱,临床思维方法尚未得到系统化训练,该类人员轮科时间为期二至三年,在现有临床科室、相关医技辅助科室全面轮科学习、包括心内科、消化内科(3个月)、呼吸内科、内分泌科(3个月)、脑外科、骨外科(2个月)、普外科
、乳腺外科(2个月)、急诊科(6个月)、120分站(6个月,限男性)、妇产科(2个月,限女性)、急传科(3个月)、肺科(2个月)、心电图室(1个月)、B超室(1个月)、放射科(1个月)、CT室(1个月)。暂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人员要加强平时的自习,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
主治三年以下(含三年)的人员每学完一期考核一次,75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扣罚×××元,一周后补考;补考不及格者,扣罚×××元,同时备案在册,作为年终考评和晋升职称的参考条件。
合同聘用人员连续三期考试不及格予以辞退,在编人员连续三期考核不及格者待岗培训至考试合格为止。
每期考试前五名奖励×××元。
规范收治患者的有关规定
(一)患者来我院就诊时,首诊医师要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地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必要的相关辅助检查,得出初步的诊断意见,根据诊断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如果诊断不明确时,应建议患者住院或做进一步的相关检查,如遇患者拒绝时,应进行耐心的解释工作,并要求签字。
(二)接诊医师应按照专科专治的原则收治患者,如有几种疾病同时存在,并有跨科现象时,应按就诊时的主要疾病(第一诊断)收治对应科室,患者入院后,根据病情需要邀请相关科室进行会诊。
(三)患者在住院过程中,病情发生变化时,应立即报告医务科邀请院内会诊,并根据病情及会诊意见,采用最佳的治疗方案,如需要转入他科进行治疗的,应立即无条件转科。
(四)对感染科收治肿瘤患者,肿瘤科收治妇科肿瘤患者(乳腺肿瘤除外),内科收治结核患者(包括结核性胸膜炎)等情况都视为违规收治。
(五)头部、四肢、脊柱外伤收治创伤外科,胸腹内脏外伤收治普外科。
(六)高血压性脑出血患者CT检查出血量在30ml以上时收治脑外科,出血量小于30ml时收治内科,在严密观察出血量的同时,24小时内必须请脑外科会诊,有手术指征时转脑外科。
(七)急腹症患者(排除妇科情况外)原则上收治普外科。
(八)医院每周组织医务、护理、院感、质控 等部门对全院收治患者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
(一)违规收治患者的医生,每次扣罚×××元,科室主任扣罚×××元,科室扣罚×××元,并取消该科室的医疗安全奖,该患者在院的全部费用不计入本科室工作量。
(二)经医院专家组审定为诊断技术原因造成违规收治患者的,不进行处罚,但要及时转入相对应的科室进一步治疗。
(三)违规收治患者而造成医疗纠纷,每例处罚×××元,如果因纠纷或构成事故而造成经济补偿的,一切费用由收治医师和科室承担。
(四)对违规三次收治患者的医生,医院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
(五)发现一次拒收患者,责任人扣罚×××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以上规定,医务人员务必遵照执行,不按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按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恶性肿瘤多学科综合治疗协作组工作制度
恶性肿瘤治疗已经进入综合治疗时代,多学科综合治疗成为肿瘤临床治疗的发展方向。如何合理地、有计划地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较大幅度提高治愈率,改善生活质量,是目前临床上值得研究的课题。多学科综合治疗协作组(Multi-discipinary
team,MDT)是实现“有计划地,合理地应用现有治疗手段”进行肿瘤综合治疗的组织保障。我院为加强肿瘤综合治疗多学科参与,提高不同学科对肿瘤学专业的共同认识,强化学科之间的团结协作,保证肿瘤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科学规范的诊治,实施肿瘤多学科综合治疗协作组工作制度。
包括:肿瘤外科、化疗科、放疗科、病理科、影像科、肿瘤介入科等各方面的专家,每周召开临床工作会议,在任何治疗进行前,必须进行讨论,明确诊断和确定有计划的多学科综合治疗方法。
患者经首诊医生拟诊为肿瘤后,根据所患疾病的不同,患者被推荐到相应的MDT专业组(如肺癌组、乳腺癌组等)。MDT根据分期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在明确患者分期后,按照临床治疗指南或临床研究方案,结合患者的个体情况制定治疗计划。经过多学科会诊和讨论,根据大家共同接受的治疗原则和临床指南,MDT进一步促进不同学科间的交流,增进对不同学科的了解,使大家对肿瘤学知识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保障最佳治疗方案的实施。
肺癌组、肝癌组、乳腺癌组、结直肠癌组、胃癌组、头颈部肿瘤组、妇瘤组以及骨转移瘤组等。
每个MDT每周召开1至2次会议。每次例会由组长召集有关成员参加,会议地址为天桥三楼会议室。组长指定每次会议的秘书,负责记录。讨论时,经管医师需带病历以及相关的影像资料。经管医师简要汇报病情,并提出初步诊疗意见。上级医师进行简要的补充。MDT成员对患者进行针对性询问病史和主要的体格检查,分别提出诊疗意见。最后由MDT组长进行总结,确定治疗方案。秘书应把会议时提出的诊疗意见如实记录专用记录本中。医院将不定期对MDT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规范收治肝病患者的规定
为规范肝病患者的收治,提升医院肝病科品牌,实现“做优感染专科”的战略目标,现将肝病患者规范收治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符合重症肝病的患者必须收治在重症肝科,其它科室不得收治。
(二)肝损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必须收至重肝科治疗。
1.总胆红素>171μmol/L;
2.胆酶分离;
3.凝血酶原活动度<60%。
(三)肝损害伴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并发症者必须收至重肝科治疗。
1.肝性脑病;
2.上消化道出血;
3.大量腹水或合并自发性腹膜炎;
4.肝肾综合症;
5.其它威胁生命的并发症或基础性疾病。
(一)未达到重症肝病收治标准的肝病患者,一律只能收治在其它肝病科,重症肝科不能收治普通肝病患者。
(二)重症肝科门诊接诊的普通肝病患者,必须平均依次收治到其它肝科。
(三)其他肝病科患者转诊至重症肝科经治疗病情稳定后必须转回相应科室。
医院医务科、质控科等相关职能科室不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违规,按医院违规收治患者相关规定进行严惩。
院内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为了快速有效合理地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包括火警的紧急处理,紧急的匪警处理,患者自杀和自残等情况的紧急处理,停电的紧急处理,公共设施的紧急处理,院内重大医疗事件等。
(一)院长为全院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总指挥、总协调。
(二)医疗副院长负责全院紧急突发事件医疗救护方案的审核批准,并组织实施。
(三)行政副院长负责医院紧急突发事件后勤、保卫等统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医务科负责组织大型的紧急医疗救护。
(五)保卫科负责火警、匪警、院内突发的患者自杀、自残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六)院办负责协调、联络各部门处理紧急事件。
(七)医院配备发电机,遇供电部门突发停电时,在10分钟内发电供应临床、医技科室用电,此外,各重要部门配有应急灯,安全楼道内有安全指示灯(内有延时保护装置),日常供电设备维护和保养由总务科负责。
1.当遇水管爆裂时,应立即由发现人通知总务科水电班,水电班值班人员首先处理此类事件。总务科随后应立即安排其他人员及时清洁地面积水,擦干地面水渍,防止仪器损坏和患者滑倒,如需对患者进行转移,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实施。
2.电梯困人时,当事人在电梯内可直接拨打求救电话,电话直接接通电梯班,值班人员接到求救电话后,立即抵达现场解决技术事故,同时通知总务科人员协调处理、协调关系。如电梯内有被困患者,则应由总务科通知该患者所在科室派医务人员到达现场,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可以立即实施抢救。
院内发生重大医疗事件,如群伤、群体中毒、车祸等,由急诊科护士或值班医生立即投入抢救,同时通知医务科,医务科协调和组织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抢救,同时报告医疗副院长、院长。
医院总值班在接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医疗应急救援指令后,立即通知医务科负责人并协助做好统一调度,若伤员十人以上,医务科应向医疗副院长报告,医疗副院长到达现场指挥。
无特殊情况,内外科主任必须到达现场参与抢救;当班医师、护士在接诊第一时间向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汇报;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立即组织现场抢救,立即向总值班或医务科汇报;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通知相关科室主任到场;非紧急情况意下,由总值班或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主任到场;除专科情况比较明确外,救治中应尽量采用多学科会诊方式,以免漏诊(尤其是群发意外伤害事件);外科急诊的一般性清创缝合等处理必须在重要病情基本清楚后方可进行,以免漏诊、误诊。
做好病房安全管理,消除隐患;发生火灾,立即报告并组织患者撤离,撤出易燃易爆物品、贵重设备及资料。
总值班得到患者坠楼消息,立即组织相关医护人员抢救(保护现场),同时通知保卫科(或派出所);通知医务科及时了解患者情况;通知家属,做好安慰工作;向值周院长请示报告;总值班协同保卫科、医务科做好后续工作。
患者无钱就诊,医务人员初诊了解确认为急危症后开设绿色通道先救治(若需住院由急诊科护士负责办理入院手续,由信息科负责人担保);急诊医生通知总值班,总值班做好患者家属沟通工作,督促家属补交相关费用;无家属的,总值班通知保卫科,保卫科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患者监护及相关信息记录工作并向民政部门、派出所和居委会寻求帮助。
住院患者夜间急需检查治疗,但电脑帐户欠费时,总值班须立即请示值周院长,由值周院长通知信息科负责人,开通绿色通道。
防范重大医疗纠纷应急预案
为了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按照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通告》(赣卫医字[2006]107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特制订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预防重大医疗纠纷预案。
(一)领导小组;(二)医疗组;(三)保卫组;(四)后勤组。
(一)各临床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是科室医疗安全责任人,危重患者、死亡患者和可能造成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白天向医务科报告,晚上和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
(二)医务科和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并及时与保卫组联系,通知保卫科值班人员和门卫值班人员,提高警惕,注意院大门周围动静,防止冰棺进院等事件发生。
(三)经院领导同意,启动预案后,由保卫组负责人通知各组人员。接到通知,救护队成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到医院。
(一)保卫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到保卫值班室集中,负责阻拦与丧葬有关的物品进入医院,同时对可能在医院进行闹事的人员进行沟通和劝阻。
(二)后勤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到行政总值班室集中,协助门卫阻拦丧葬物品进入病区,协助保卫组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三)医疗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到急诊科集中,协助相关病区开展正常医疗工作,召集医疗专家进行病历讨论,形成初步的诊断意见,指导医疗抢救工作。
(一)救护队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接到电话后10至15分钟内赶到医院,一次联系不上者,罚款×××元;一次未及时赶到者,罚款×××元。
(二)救护队员来院交通费按实际报销,加班费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表现优秀者及时化解纠纷的人员给予奖励。
临床医疗质量安全奖实施方案
(一)每月科室质控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未出现重复质量问题的或经检查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的,科室内医生每个人奖励×××元。
(二)若经检查发现重复犯错、未及时整改的,在扣除×××元奖励基础上,按照医院相关制度给予处罚;发现其他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按照医院既有的各项制度在扣除×××元奖励基础上进行处惩。
(三)每月科室没有出现任何医疗投诉、纠纷、事故的,在×××元奖励基础上再给予科室医生每人×××元奖励。
(四)如得到患者或家属任何形式表扬或感谢,经过回访调查属实的,在×××元基础上再奖励受表扬或被感谢者×××元。
(五)经检查发现科室医疗质量方面有进步的或获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奖励的,在×××元基础上奖励该科室医生每人×××元。
(六)归档病历评分为甲级病历的,每份奖励×××元;若评分为乙级病历、丙级病历的,按照医院原有的制度处理。
(七)每月下发奖项时,质控科须经分管院长、院长审批签字后,交审计科、财务科执行,同时质控科备案一份保存。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
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妥善化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纠纷的报告。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若不及时报告造成事态扩大,扣罚当事人绩效工资×××元,科室积极参与若仍调处不好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分管院长,若不报告,扣罚科室绩效工资×××元。
(二)医疗纠纷的调处。医务科接医疗纠纷案后,要立即派人协助科室主任调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了解医患双方的意见,以虚心诚恳的态度与患方家属及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取得对方的理解,防止事态扩大,科主任、护士长、当事人不参加调处工作的每人扣款×××元。
(三)如果在科室处理医疗纠纷确有困难,应由科室主任会同医务科报告分管院长,并提请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作出鉴定。凡提交医院参与解决的医疗纠纷为院级医疗事件。
(四)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讨论医疗纠纷,当事科室负责人到会汇报病史及科室讨论意见,技术委员会依据医疗原则和有关法规,根据医患双方提出问题和提交调查材料,深入讨论、提出鉴定意见。
(五)若经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鉴定为医疗差错,依差错大小划分为:大差错、中差错、小差错,小差错每次扣款×××元,中差错每次扣款×××元,大差错每次扣款×××元。凡打错针、发错药,即使未发生不良反映,也按大差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