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青春韵语--这个夏,多愁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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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刻在城市埋入城池

大概是因为人有感情,所以常常很轻易地喜爱上什么。

就像城市,也是如此。

自己的城市,这个“自己”是说现在住的城市,而不是曾经年少出生地。

我只是游子,但却爱得要命,走哪儿都用“自己的”来称谓。

喜爱它也很简单。刚来时还住在乡镇,但离城市很近,休息时独自去逛,经常随大流去城市的中心地带,那时的那个十字街口还很小,因为有两个人流量大的商场所以异常热闹,到现在那儿已完全变样,几乎没有一幢旧时建筑,偶尔再在那儿慢行时,就有今夕何夕之感。

但无可非议,它更美了,更好的东西不爱,还要爱什么呢?所以总是仰头像看风景似的走过它,再一成不变也可以看成新鲜活辣。

后来开始住在城西,工作却在城中,所以半个城市在自己的视眼内。从古老的小区,年迈的老人到城中的高楼,一行而过。不骑车,很懒散的坐公交车,公交车是双节的那种,现在的大街上已难觅踪影,彼时大量的在城中穿梭,常坐在后节,颠簸颠簸的看着窗外不太让座,因为没有看上上下下的人,有回一位老人拍我的肩,便慌忙立起道:“你坐你坐。”哪知老人只是告诉我,要最后一站了,以为我是个疲惫的孩子。

所以,这个城市的人们又是这样的可亲,软绵绵地就藏到了心窝里。

再往后,住过城中心,最长的还是住在城东的光阴。

城东到城中很近,这个城市的失重之感就在于此,城东离繁华地带远比城西近,转个弯便可坠入宁静,甚至可以随时看到稻田。夏时,有很多的蚊蝇。

这种一面繁华一面宁静的感觉让我着迷,所以曾经发誓要住下来不再搬离。

事实是我很快的搬走了,而后几年,城东曾经宁静的地段,很快的大道横行,街边再无空闭的店面,行人懒散,有很多外来的人们,慢慢聚集,热闹得天南地北。

轻易地又爱了现在的城东。

这样的不坚定。

偶尔回家时,家乡的城市更是让自己眼球不转,它自是少了些繁闹,但自有精致之处。因为这两个城,夹离之下,心内最偏爱的,就是东方明珠上海。

上海有家乡的很多影痕,好像回了家一样,有极度繁华,迷乱的街与各色人流,所以常常慌张不堪。从容笃定的时候也有,那必是有你在身边。

但这些,好像只可以在回忆中找寻,独自行来远去的概率几乎达到百分百。所以看着那些高楼,还有高楼后一个转身便可以看到的小巷,就会异常的欢欣,经常走走就不明方向,而城市这样大,没有归处。

你在时,你记得路,我便可以轻松,随便的走走停停也不怕丢,因为你的目光总是在的。你在便安心,安心后更是放任。

所以曾经有你在的光阴,现在回想起来就更是柔软,赛过了城市的万千美景。

然后想到此时,敲打这些字时,原来,在最深处爱的城市,其实还不过是城市中的你们罢了。

是这样吗?

你与你们。穿梭穿梭的,眼花缭乱的,熟悉后又转身茫然寻找着,穿越过所有后,只有我还在一个又一个城中欢悦地走来走去。把所有出现的新景当成拥有,好像从来没有固定的结论。辟如最爱这一角那一街,又或是,最喜欢这一区那幢楼。

唯有不改的是,随着城市的变更不停地往前走,时光的堤岸上,恍然有你们微笑的面庞。

刻在城市,历过光阴,埋入城池。

这样的奢华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