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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行为疗法的理论与方法(2)

虽然并非如斯金纳设想的那样,一切行为都可以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来解释,但的确有无数的行为和经验是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获得的。例如,被火烧过一次的儿童再也不会去捉那美丽的蜡烛火苗,但却会饿了就放声大哭,因为哭叫每次都能带来乳汁;假如生病能带来那么多的关照、安慰并能逃避烦恼的话,你不应该奇怪人们为什么会“泡病号”;既然金钱能买到几乎一切“好东西”,那么千千万万的人为了钞票奔走钻营乃是天下最容易理解的道理了。

既然人们的行为是由行为的后效来塑造的,那么,有意识地设置一些环境条件,使特定的行为产生特定的后效,就可以人为地控制、塑造行为。操作性条件反射的治疗原理就在于此。

操作性条件反射的一些重要概念有:强化、惩罚、消退、强化程序等。我们会发现,它们与经典条件反射的概念有一些共同之处,但也有明显区别。

(一)强化

强化是操作性条件反射的核心概念。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两种。正强化指的是,当个体做出一个行为后,给予一个积极强化物,这会增加个体做出该行为的频率。例如,在咨询会谈中,来访者进行自我揭示,咨询者给予点头、微笑等支持反应,来访者会倾向于进一步的自我揭示。负强化指的是,当个体做出一个行为后,出现一个消极强化物撤去的事件,这也会增加该行为的出现频率。例如,当一只不断受到电击(消极强化物)的老鼠偶然碰到一个杠杆时,电击停止,老鼠以后在遇到类似情景时会增加压杠杆的反应。这两种强化的原理不难理解,困难在于如何确定一个强化物的性质,如何判断强化物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有时候,对强化物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容易分辨,如那些与有机体的生存直接相关的事物或事件(食物、电击);但有时候,对强化物的分辨就很困难,如我们很难说被人爱总是一种积极强化物,被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爱可能是一件令人相当痛苦的事。所以在治疗中,针对一个对象选定一件合适的强化物是一项需要非常小心、仔细,甚至有时需要一定的想象力的工作。

(二)惩罚

惩罚是和强化相反的概念,它涉及的是行为的消极机制。和强化一样,惩罚也分正性惩罚和负性惩罚。正性惩罚是指,当个体做出一个行为后,出现惩罚物。这以后个体会减少做出该行为的频率。例如,当一个攻击同伴的孩子打人之后,爸爸打他的屁股,这个孩子的打人行为会减少。负性惩罚则是指,当个体做出一个特定行为之后,他所向往的东西就不出现,这也会减少做出该行为的频率。例如,工厂规定迟到三分钟扣除一个月的奖金,就是利用负性惩罚。

(三)消退

操作性条件反射的消退概念与经典条件反射的消退概念很接近。它指的是:在一特定的情形下,如果某人做出以前被强化过的反应,而现在这个反应没有得到通常的强化,那么此人下次遇到类似情形时,就较少可能再做同样的事。换言之,如果通过积极强化使一种反应的出现频率下降,要使这一反应完全消退,就需要进行多次消退训练。如果反应在消退期间不时受到偶然强化,则不仅不会出现消退,反而会使该反应更加牢固。因为这种情况已是一种特殊的强化程序了。

(四)强化程序

由于消退现象的存在,要使一个行为保持下去,就必须不断进行强化。但如果每次反应后均须予以强化,不仅实际上难以做到,而且这也不一定是最有效的强化办法。强化程序揭示了不同的强化安排的后效,它为强化方式提供了依据。

斯金纳研究了四种强化程序的效果,即固定比率强化程序、变动比率强化程序、固定时距强化程序和变动时距强化程序。

1.固定比率强化程序

预先确定目标行为的出现次数,当足额次数的行为出现后即给予一次强化,这就是固定比率强化程序。例如,每当鸽子啄十次给一个食物球;计件工资制也是这种强化的例子。

2.变动比率强化程序

依照一个概率(譬如0.1)给予强化,但强化的次数间隔呈现随机安排。在这种情况下,被试者平均每10次反应受到一次强化,但强化并不是在10次反应后一定出现。这种强化的典型例子是赌博,赌徒们即使一直在输钱,却被“下一次没准会赢”的念头驱使着不愿离开赌桌。研究表明,变动比率强化的行为比每次均强化的行为和固定比率强化的行为更难消退。

3.固定时距强化程序

不管被试者作出多少次反应,均在一个固定时间后给予依次强化。例如,不管动物作了多少次按压杠杆的反应,均在一分钟后出现一次食物;按月发工资也是这种强化的例子。这种强化的一个后果是被试者在一次强化后反应频率急剧下降,直到下一次强化快出现时反应又迅速上升。

4.变动时距强化程序

与变动比率强化类似,是按照一个有平均时距但每次时距随机变化的程序进行强化。

一般来说,按反应比率强化的行为出现频率高于按时距强化的行为;而变比率变时距的强化效果又优于定比率定时距的强化效果。但如果是形成一个新的反应,则100%的强化(每次正确反应均给予强化)效率最高。所以,理想的做法是:在条件反应形成期采用100%强化(又叫连续强化),再维持采用断续强化,尤其是变比率变时距强化。

在利用操作原理制定行为矫正方案时,常会结合使用不同的控制手段和强化程序。例如,在消除一个不适应的行为(采用消退或惩罚)的同时强化一个新的适应性行为(采用强化)。在塑造一个新行为时采用连续强化,随后改用断续强化以维持这一行为。多种手段和多种方式可以组合成各种不同的矫正方案。

三、两种条件反射原理的比较

比较一下两种条件反射,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它们各自的特点,引自马丁和皮尔的研究,从表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两种条件反射的不同和类似之处。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和经典条件反射原理的比较操作性经典性行为类型行为是由有机体发出的;有时称之为随意的应答的或者反射的;是由先前刺激引起的,称之为不随意的强化程序:反应之后给予积极强化物(或者,反应之后去掉厌恶刺激)

结果:行为的出现率增加程序:先前的中性刺激和非条件刺激配对

结果:中性刺激能够引起条件反应,而该刺激现在成了条件刺激

消退程序:先前被强化的反应出现后不给予强化物

结果:反应的出现率下降程序:呈现条件刺激时,不再伴随非条件刺激

结果:条件刺激不再引起条件反应自动恢复程序:进行消退(行为不再出现)后,进入“休息期”

结果:休息期之后,先前被去掉的反应会再次出现,尽管比消退期间要少程序:进行消退(训练到条件刺激不再引起条件反应)后,进入“休息期”

结果:休息期之后,条件刺激再次引起条件反应,尽管比消退期间要少

四、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学习理论(模仿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通过模仿过程而获得的,即一个人通过观察(模仿)另一个人的行为而学习了某种行为。在社会学习理论的倡导者中,最为突出的要数班杜拉。他认为,观察学习是个体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就可以达到模仿学习的目的,又称替代学习或模仿学习。但他并未置强化于不顾,他指出,虽然个体通过简单的观察学会某些行为,但认为人们的大量行为都是通过模仿而习得的。人的不良行为也常常通过模仿而形成,如儿童看到成人或影视中的攻击行为,就会具有攻击性,疑病症的儿童多来自特别关注疾病的家庭等。模仿学习在习得变态行为方面起着作用。

社会学习理论提出了另一种学习形式,称作观察学习或模仿学习。社会学习理论家认为,人类更大量的行为的获得不是通过条件反射的途径而是通过示范、观察、模仿的途径进行的。的确,没有那位成年人会为一位少年设计一套学骑自行车的强化训练程序,绝大多数孩子都是先观察别人如何骑车,由别人告知一些要领,然后进行模仿练习而学会骑车的。按照社会学习理论的说法,构成人的模仿对象的范围极其多样,不仅有别人的行为,而且像书籍、电影、电视图画、情景……总之,一切信息载体都可能成为被观察、模仿行为的来源。这就难怪他们要宣称模仿学习是人类学习的主要途径。

班杜拉分析了观察学习的过程,指出观察学习包括以下四个具体过程:

首先,是注意过程。人们要向某个模型学习,就必须集中注意力,准确地感知对方的行为。注意过程中,一方面与要模仿的对象有关,如其行为的有效性、特点及行为的价值等;另一方面与观察者本人的特点有关,如其感知的能力、唤醒水平、感知习惯和过去所受过的强化情况等。

其次,是保持过程。人们为了有效地进行模仿学习,必须能记得所要模仿的行为。这包括对象和信息的双重存储,通常要利用言语进行编码。保持的目的是能够重新提取出来,并付诸行动。

然后,是运动再现过程。人们通过自己的动作组合再现被模仿的行为。在某些阶段,对所要模仿的行为需要有一个把它们翻译为有效行为的过程。影响这一过程的因素有:观察者的生理能力,是否具有正确的调适能力。

最后,是动机确立过程。学习的行为和操作性行为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在从事他们所学来的行为时,是否具有明显的动机。观察者在下列情况下更愿意采用他们通过模仿习得的行为:①可以得到内部的奖励;②内心认为是值得的;③已经见到过这种行为给自己带来过好处。

这是一项模仿实际实行与否的制约因素,这一过程会影响前面三种过程。多数有目的的模仿行为都须某种动机力量的支持。观察、记忆和重现,如果没有动机推动和支持,都有可能不发生(当然也有无意识模仿的情况,但这种模仿往往是零散的、随机的,且往往对个体不具有明显意义)。

观察学习不一定非要达到动作再现程度。虽然从行为主义的角度看问题,只有模仿者实际再现被模仿的行为,才能确认发生了模仿,但观察学习也可仅有注意过程和记忆过程就已经习得了一个行为。显然,学会切断颈动脉自杀这一行为,并不必非要死一次。但在行为治疗中,人们一般都强调要实际练习习得的行为,因为仅仅停留在认知水平,人们的一些障碍并非总能排除,只有实际作出适应的反应并习惯于这种反应,才能彻底克服障碍。而且,联系实际行为还有对认知结果进行反馈、矫正的作用,从而加强和巩固新学习的行为。

观察学习理论并不排斥条件反射理论,它在解释观察学习的条件时,仍然承认强化的作用。但观察学习理论不把强化看作学习的充分必要条件,换句话说,强化促进模仿学习,没有强化,学习也能发生。如果把这一项模仿活动与直接的奖励或惩罚联系起来,无疑会促进或抑制该模仿行为。但在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模仿行为并不伴随直接的奖励或惩罚,模仿或被模仿照样发生。对于这种情况,还可以用“替代强化”来解释。例如,看了电视上的攻击行为的儿童,可能会表现出同样的攻击行为,虽然没有人奖励这个儿童的模仿。这是因为电视上的攻击行为受到了某种奖励,这使儿童受到了“替代强化”。如果电视上的攻击行为受到惩罚,从而就抑制了模仿行为。但这种情况并不说明儿童没有习得该攻击行为,实际上儿童已经把这种攻击行为样式储存在记忆中了。为了证明这一点,班杜拉曾经做了这样一个经典的实验。让幼儿园的儿童看一段表现攻击行为的电视片,片中一位榜样人物对一个成人般大小的塑料小丑做出各种身体攻击行为,然后控制三组被试者看到三组不同的结果:第一组儿童看到的是榜样因攻击小丑而受到奖励;第二组儿童看到的榜样因攻击受到惩罚;第三组是控制组,他们没有看到榜样因攻击而得到任何后果。然后把儿童一个个单独带进一间放有塑料小丑和各种可用作攻击武器的玩具的房间,观察他们的反应。不出所料,第二组(惩罚组)儿童的攻击行为比另两组少得多,而第一、三组的攻击量接近,这说明无强化(如第三组)也能产生模仿。为了进一步证实不论是否学习,儿童都会表现出外显行为来,对所有三组儿童,实验者都给以各种诱人的奖励,结果所有三组儿童都表现出同样高的学习水平。这个实验有力地支持开头的论点:有强化能促进模仿学习,尤其是影响模仿行为的表现或抑制,但模仿学习不依赖于强化的有无。

班杜拉认为,个体的适应不良行为可能产生于直接的学习,也可能产生于观察学习的过程。同样,有些不良的行为反应也可以用观察学习的方式加以治疗。班杜拉最著名的行为治疗是对恐惧症的治疗。他曾经和一些同事做了一些治疗恐蛇症的成功尝试:让患者通过玩蛇人的行为,并逐步增加程度——比如,先戴着手套做,然后光手做——自己亲自去模仿着尝试一些轻微地、毫无危险地碰触蛇的行为任务,最后完全消除对蛇的不正常的恐惧。当然,在这个恐惧逐渐消除的过程中,也伴随着自我效能感的提高。

在行为疗法的技术体系中,有一些治疗技术是依据社会学习理论发展出来的,例如示范疗法、行为排演等。榜样学习原理还被更普遍地应用于咨询过程之中,或者被其他专门技术所结合和吸收。咨询者在适当的时机及时给予正确的指导或示范,都可看作榜样学习原理的应用。

早期行为主义(巴甫洛夫、华生等为代表)只强调人的行为学习的环境因素,忽视了认知因素和主动性。新行为主义(斯金纳、班杜拉等为代表)比较重视人的欲望、动机、情感和其他内在的心理因素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强调刺激与反应之间的中介变量——认知的重要性。

根据行为主义理论,既然所有的行为(正常的、异常的)都是学习的结果,那么建立在行为主义理论基础上的行为疗法,就可以通过对个体的再训练、再教育,也就是再强化的方法,即咨询他对周围环境中的刺激做新的适应,或改变他的环境的某些方面的办法,把异常的行为变为正常,这就是行为疗法的基本原理。

第三 行为治疗的过程

传统的行为治疗多少有些技术至上的色彩,不太重视咨询过程中咨访关系的作用。当代行为治疗已吸收了来自咨访关系研究的成果,也重视咨访关系因素,强调在咨询和治疗过程中要引导来访者发挥主动性,积极参与治疗。因此,治疗者也要表现出准确地倾听、理解、积极关注和无条件接纳等态度,努力建立积极的咨访关系。治疗者不再过多地以专家姿态自居,把自己的矫正程序强加于来访者,而是设法动员来访者参与行为分析、方案设计和评价。这些做法无疑会给学习和矫正提供动力支持,使治疗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