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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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工程项目管理概论(3)

建国以来,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形式不断发展,大体上可分为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以来两个发展阶段。

在计划经济时代,根据经济形势及国家建设要求,主要是以下几种形式。

(1)由生产企业自行组织力量建设

这种方式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比较多。那时项目建设主要是为恢复原有企业的生产,建设与生产结合,同时各部门还没有建立专门的设计施工机构。因此,当时采用的办法是各企业抽调人员自行设计,组织施工。在小部分工程量较大且有旧中国留下私人营造商的地方,则采用部分发包,委托施工。

(2)独立筹建处

进入“一五”计划期间,国家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采用自营的办法已不能适应需要,投资项目的组织机构开始与企业生产指挥系统相脱离,独立成立筹建处。那时凡列入计划建设的新项目一般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设立一个单独的筹建处,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改、扩建项目的筹建处,也同企业指挥生产的机构分开,小型项目的筹建处由原有企业领导,大型项目的筹建处直接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这种组织形式,对保证大规模建设任务的完成起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宏观调控,中央各部委都设立了专门的投资项目管理机构(基建司、局)。

(3)工程建设指挥部

1958年大跃进时,投资规模急剧膨胀,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全面紧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间互相扯皮现象日益增多。筹建处难以协调上述三方矛盾,开始由上级临时派人到重点建设施工现场协调三方关系。后来为保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上级领导机关指派负责人到现场坐镇指挥,成立建设指挥部。这种组织形式后来应用到区域建设上去,如1964年开始的“三线建设”就采取这种形式。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指挥部的管理体制对于保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发展国家经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管理体制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还有应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它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一是行政权力、命令方式代替科学管理;二是非稳定班子、非专业班子进行项目管理;三是缺乏建设期和经营期的综合考虑。

(4)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项目建设

这是很多单位进行项目建设较为普遍的一种组织管理模式。它是由业主自己筹集资金,选择建设地点,编制计划任务书,组织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并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督与管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单位设立常设基建管理部门的原因。

但作为一个单位的基建部门,其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人才结构、水平等往往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而且由于工程建设任务不多,工作经验也就难以积累,最终造成项目的管理不善。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试行项目业主责任制,项目业主从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本息,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并承担风险。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国有几十个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曾实行了多种形式的业主责任制,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项目业主的身份不清、业主班子不规范、业主难以行使法律权利等问题。这些缺陷是与我国投资领域和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病分不开的,只有改革才能找到出路。

在总结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经验并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于1993年11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推行法人投资责任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逐步引入了国外的先进管理模式,经过多年的摸索,现在已初步形成了以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建设监理制为标志的管理体制。这些事关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其具体内容将在后面相关章节中分别介绍。

1.4.3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在我国的发展

工程项目管理理论,首先从德国和日本传入我国。当时,正值改革开放起步并开始向纵深发展之际,探求工程项目管理与改革相结合,在改革中发展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科学,是当时面临的现实问题。此后,由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商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大量增加,以及国际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发展,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在我国进一步得到推广应用。尤其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的项目,按其贷款规定必须按国际惯例实行项目管理,这进一步加速了项目管理理论在我国的推广应用,也促进了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的进一步改革。

鲁布革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并按其规定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和项目管理的工程。在4年多的时间里,创造了着名的“鲁布革项目管理经验”。以此为契机,我国首先在施工企业中推行项目管理,并于1987年在全国推行项目法施工,目的是建立以施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经营体制。

在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和模式中,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当事人为三方: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其中,咨询工程师为业主进行工程项目的设计,并可代替业主进行工程的管理。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以咨询工程师为中心的专家管理。我国在开始推行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之后,建设部又推行了建设监理,也就是国际上通行的由项目管理公司或咨询公司代理业主进行的项目管理。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一大批政策法规,使得工程管理有法可依,并举办了大批的系列培训班,系统讲述了有关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培训了一大批工程管理人才,为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的推行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项目管理制度在我国已推行多年,它的应用为我国工程项目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回顾走过的路程,仍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以发展的眼光,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1.4.4若干相关概念辨析

1.工程项目管理与企业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与企业管理同属于管理活动的范畴,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1)管理对象不同

工程项目管理的对象是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一次性活动(项目);而企业管理活动的对象是企业,即一个持续稳定的经济实体。工程项目管理的对象是工程项目发展周期的全过程,需要按项目管理的科学方法进行组织管理;企业管理的对象是企业综合的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按企业的特点及其经济活动的规律进行管理。

(2)管理目标不同

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具体项目的目标为目标,一般是一种以效益为中心、以项目成果和项目约束实现为基础的目标体系,其目标是临时的、短期的;企业的目标则是以持续稳定的利润为目标,其目标是长远的、稳定的。

(3)运行规律不同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一次性多变的活动,其管理的规律性是以工程项目发展周期和项目内在规律为基础的;企业管理是一种稳定持续活动,其管理的规律性是以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经济活动内在规律为基础的。

(4)管理内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