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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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工程项目的控制与协调(5)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建筑产品受不同外部环境影响的因素多;建筑企业数量众多,其规模、资金实力、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这使得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也非常复杂。另外,工程建设有多个参与方,管理层次比较多,使安全管理很复杂,稍有考虑不周就会出现问题。

(3)多样性

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决定了的建筑产品的生产不能按同一图纸、同一施工工艺、同一生产设备进行批量重复生产,因此每一个建筑产品都要根据其特定要求进行施工,每个建设工程项目都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来制订安全管理计划。

(4)持续性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产使用要经历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阶段。要十分重视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安全问题,对项目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实施管理;否则,一旦在某个阶段出现安全问题就会造成投资的巨大浪费,甚至造成工程项目建设的夭折。

4.工程项目安全控制的目标

安全控制的目标是减少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具体可包括: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目标;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的目标;改善生产环境和保护自然环境的目标。

5.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构成要素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其管理内容涉及建筑生产的各个环节。一般来说,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5个要素。

(1)政策

任何一个施工单位要想成功地进行安全管理,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政策。这种政策不仅要满足法律的规定和道义上的责任,而且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雇员和全社会的要求。施工单位的安全政策必须有效并有明确的目标。政策的目标应保证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并且减少发生经济损失和承担责任的风险。

(2)组织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应包括一定的组织结构和系统,以确保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建立积极的安全文化,将施工单位中各个阶层的人员都融入到安全管理中,有助于施工单位组织系统的运转。施工单位应注意有效的沟通交流和员工能力的培养,使全体员工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贡献。施工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该用实际行动营造一个安全管理的文化氛围,目标不应该仅仅是避免事故,而应该是激励和授权员工安全的工作。

(3)计划和实施

成功的施工单位能够有计划地、系统地落实所制定的安全政策。计划和实施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事故损失。计划和实施的重点是使用风险管理的方法确定消除危险和规避风险的目标及应该采取的步骤和先后顺序,建立有关标准以规范各种操作。对于必须采取的预防事故和规避风险的措施应该预先加以计划。要尽可能通过对设备的精心选择和设计,消除或通过使用物理控制措施来减少风险。如果上述措施仍不能满足要求,就必须使用相应的工作设备和个人保护装备来控制风险。

(4)业绩测量

施工单位的安全业绩,即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成功与否,应该根据事先订立的评价标准进行测量,以发现何时何地需要改进哪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应采用涉及一系列方法的自我监控技术,用于控制风险的措施成功与否,包括对硬件(设备、材料)和软件(人员、程序和系统),也包括对个人行为的检查进行评价,也可通过对事故及可能造成损失的事件的调查和分析,识别安全控制失败的原因。但不管是主动的评价还是对事故的调查,其目的都不仅仅是评价各种标准中所规定的行为本身,更重要的是找出存在于安全管理系统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避免事故和损失。

(5)业绩总结

施工单位应总结经验和教训,要对过去的资料和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总结并用于今后工作的参考,这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安全业绩良好的施工单位能通过企业内部的自我规范和约束,以及与竞争对手的比较,不断持续改进。

8.6.2工程项目安全控制的方法和手段

1.工程项目安全控制的方法

做好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要遵循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采用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建筑企业自我安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

(1)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是以规范企业行为、督促和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律机制为宗旨的。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为了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安全生产计划管理和安全生产国家监察。国家安全生产计划管理是通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以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发展的规划;安全生产国家监察是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举和惩戒。国家监察机构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性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监察任务。

(2)建筑企业自我安全管理

建筑企业自我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也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所有有关单位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和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总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应当加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已经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群众监督

群众监督是保证国家建筑安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应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及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自下而上的监督必须通过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化。例如,《劳动法》和《建筑法》都规定劳动者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但只有劳动者对企业安全管理及其状况的知情权、批评权及控告权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这种监督才能起作用。同样,企业对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也应有权提出异议甚至控告,从而保证行政部门的公正执法并防止腐败行为的孳生。

2.工程项目安全控制的手段

工程项目安全控制是安全管理的手段和原则在建筑业中的具体应用。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在进行安全管理时政府应该尽量减少对各种市场行为的直接行政干预,加强依靠法律、经济、科技和文化等手段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的行为。

(1)法律手段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法律手段是国家依靠强制力推行的安全标准,以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发展。

在实践中,我国形成全国人大,国务院,行政部门、地方立法部门的三级立法体系,层次由高到低分别为:国家根本法、国家基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宪法为最高层次,每类部门法均由若干个法律组成。国务院及建设部制定的大量建筑安全法规、规章是效力范围较大、法律效力程序较强的建筑安全行政法规。

(2)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通过建筑市场内在的经济联系,调整各安全生产主体之间的利益,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的经济基础。经济手段是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通过各类保险和担保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国家运用经济杠杆使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得到经济利益,这是市场机制发挥基础作用的手段。工伤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经济惩罚制度、提取安全费用和提取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手段,是在建筑业中普遍使用的经济手段。各种经济手段通过经济刺激方式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系统的改善,促进企业安全业绩的提高。

(3)科技手段

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科技的推动,安全科技手段的使用可以帮助人们带来更低廉的成本和更有效的安全防护。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安全科学技术,以改造传统建筑业的生产过程,从设计、施工、技术装备、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保障安全生产,从本质上为促进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技术手段支持,最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4)文化手段

安全文化是国际劳工大会所指的预防性国家安全与健康文化。安全文化手段属于内在驱动力,可以改变企业对安全问题的价值观和基本标准,从而完全自愿地去管理安全。文化手段能够从本质上改善建筑业的安全状况,但是安全文化的形成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文化的建设,将企业的安全理念落实到企业的管理制度中,将安全管理融入到企业的整个管理中,将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到决策者、管理者和员工的行为方式中,将安全标准落实到施工工艺、技术和过程中,由此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从而以安全文化的力量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8.6.3工程项目安全影响因素的控制

影响工程项目安全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1.人的控制

人是生产活动的主体,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工程建设施工的全过程都是通过人来完成的。人员的素质,即人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作业能力、控制能力、身体素质及职业道德等,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

人员素质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行业实行企业资质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各类专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人员素质的重要管理措施。

2.物的控制

物的控制包括施工机械、材料、设备、安全防护等安全物资的控制。

施工机具、设备是施工生产的手段,对工程施工安全有重要的影响。工程机具设备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机具设备的类型是否符合工程施工特点、性能是否稳定、操作是否方便安全等,都将会影响工程的施工安全。

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等安全物资的质量是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安全生产设施条件的安全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使用的安全物资。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物资从不同渠道流入施工现场,造成安全隐患,应对安全物资供应单位的评价和选择、供货合同条款约定和进场安全物资的验收的管理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通过供货合同约定安全物资的产品质量和验收要求,以及对进场安全物资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等;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应做好标识并清退出场。

3.环境条件的控制

环境的控制是指对工程施工安全起重要作用的环境因素,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作业环境,如施工环境作业面大小、防护设施、通风照明和通信条件等;工程现场自然环境,如未来的施工期内,自然环境条件包括冬季、雨季等可能对施工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工程周边环境,如工程邻近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环境条件往往对工程施工安全产生特定的影响。加强环境管理和控制,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并辅以必要的措施,是控制环境对施工安全影响的重要保证。

4.管理条件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