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喜欢男人?”她很早就怀疑了,此刻更是面色庄重,“你放心,我完全能够接受。”
岂止是接受,那一脸的好奇和兴奋,恨不得他就是个货真价实的Gay,好回答她对另外一个世界的各种疑惑。
王志乐的脸黑了黑,冷冷道:“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喜欢女人。”顿了顿,报复似的说,“不过是真正的女人。”
“切。”李晶彩不在意的哼了声,讽刺她不是真女人,她还觉得他不够爷们儿呢。
这种斗嘴的小插曲让两人的关系更融洽了,尽管谁都没有说服谁。
王志乐依然将他自己从头到脚,以及居住的卧室和公共区域,收拾得干净整齐。李晶彩依旧大大咧咧,每天早上飞速的洗脸刷牙,擦点儿护脸霜就风风火火的朝地铁飞奔。
直到遇见她高中时代暗恋的男神。
时间是6月30日早上9点10分,李晶彩迟到了,像往常一样从扶梯上下来,正要迈开大步时,忽然愣住了。
她看到穿着西装白衬衣提着公文包的男人正在等电梯,这身装扮在国贸这座办公楼里太常见了,关键是那人的脸!!
高中学霸,长得阳光,笑起来很好看,露出整齐的白牙。从她十六岁到十九岁,在她心里整整晃荡了三年啊。晃得她的少女心直跳,写了不少酸溜溜的句子。
高考填写志愿时,她甚至傻乎乎的和她报考了同一城市,他上的重点大学她是追不上了。
李晶彩曾幻想着来个真情告白,或者在陪伴中,他发现她的内在美,也深深爱上她……各种小说电影里的狗血情节。可事实上,他很快恋爱了,压根儿没注意过她这么号人物,只知道他们是老乡,同学。
李晶彩当然很伤心,只是,既没有奋起华丽蜕变,也没有一蹶不振,平平的度过大学时光,实习时便奔向了北京,因为,他出国继续深造了。
只是没想到,四年后,他们居然会再次遇见,而且在同一所办公楼里工作!
李晶彩的心激动的“咚咚咚”的狂跳,原来,隔了这么久,她还是这么喜欢他!
好想立刻上去打个招呼,她正准备这么做,却在电梯的镜子里看到了此刻的自己,运动鞋有点儿脏,牛仔裤,白T恤,素面朝天,和站在她身边的那群靓丽女孩比,土得掉渣啊。
李晶彩很惭愧,低着头匆匆走了过去,生怕他看见这样的自己。
想起他大学时代漂亮的女友,李晶彩忽然叹了口气,想起王志乐说的,没有懒女人,只有丑女人;底子再好,不勤收拾,也会无人问津;男人都喜欢漂亮的、会化妆的……
之前她对此毫不在意也不认同,完全是因为没有碰到他啊。
到了公司,打开电脑,登上QQ,她去寻找王志乐的头像:室友,求助。
王志乐看到那个头像闪啊闪啊,心中还微微有些吃惊:什么事?
李晶彩有点儿不好意思了:之前你不是说我穿得太休闲随意吗?我认真想了想,觉得你说的有道理,所以决定改变下。今天下班去买衣服,你能陪我吗?
她很想和个女同事一起逛的,可这是国贸啊,周围的商品贵的咋舌,她的心脏还没那种承受能力。
王志乐唇角勾起了笑容,瞬间想到八成是有喜欢的人了,不然以她的脾气,哪里会愿意收拾自己。他并不戳破:好,下班我们在地跌汇合。
逛完后我请你吃饭。李晶彩打完这行字,稍稍走了下神。她这么激动做什么啊?万一人家有女朋友呢?甚至结婚了呢?……
一直到下班,坐地铁见到王志乐后,她还在苦苦思索这个问题。
王志乐见她面带愁容,关心道:“怎么了?”
李晶彩不好意思说出真正的理由,敷衍道:“没什么,工作的事。”
这种黯淡的心情没有持续多久,李晶彩的血液又沸腾了,因为王志乐带她选的每条裙子,都是一千多,两千多,或者近一千,鞋子也差不多是这个价。
李晶彩捂着黑色的小包,讪讪道:“不用买这么贵的吧?”
“可是你穿着真的很好看啊。”王志乐借着机会继续为她洗脑,即便是室友,他也希望是个美女而不是个男人婆,“你一个女孩子,最好看的就是这几年,这几年不给自己打扮打扮,等老得掉牙再后悔吗?”
“可是,可是……它们不实用啊。那鞋子跟高,裙子也紧……”李晶彩弱弱的反驳,心里却想,万一她那男神有女朋友,她不就瞎折腾了嘛。
“你平时休息可以穿你现在有的衣服。”王志乐安静的看着她,想不明白了,女孩子不花钱给自己打扮,攒着干嘛?
“好吧。”李晶彩咬咬牙,掏出银行卡,买了两条裙子,两千六,心痛又肉痛啊。不论如何,她希望男神看到她的第一眼,有个好的第一印象。如果他没女友,再继续,如果有,就算了。
就当是追男神的投资吧,只这一次的疯狂,不行以后还可以上班穿,也显得正式……
李晶彩一边默默的说服自己,一边接着试鞋子和衣服,然后一次次掏出银行卡,最后还被王志乐说着去修眉、烫发,以及买了一套化妆品,她都快怀疑他是托儿了。
就这么折腾到了很晚,李晶彩一下支出了五千多人民币,回屋直接用脚脱掉鞋子,躺在床上一个人抱着衣服心疼钱。
到了第二天,想到能见男神,比平时早起了一个小时,正好撞见王志乐去煮粥,打个招呼:“早啊。”
洗漱完成,开始研究化妆。失败两次以后,她干脆只涂了粉底、口红,刷了眼睫毛,安慰自己时间长着呢,以后慢慢来。
然后套上米白色的长裙,蹬着细长跟凉鞋,随便捋了捋昨天才烫好的头发,对着镜子微微一笑,果然是美女。
当然,主要在于底子好,她唇红齿白,睫毛纤长浓密,还有双漂亮的眼睛。李晶彩自恋了一把,提起新买的浅紫色提包,“优雅”的出了门,不敢走快啊,怕崴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