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婚的恶俗,正与印度相反,多是女大男小。以我的本县(滦县)而论,有十八、九岁到二十以上的女子,嫁一个十几岁的乳臭小儿。妻正当春情旺盛的时候,夫还不能尽丈夫之道。到丈夫成丁的日子,妻已成了残花衰柳。夫妻之间,焉有快乐可言。终不过是误了别人的女儿,害了自己的儿子!
——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