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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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东线工程运营机制探索(2)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大规模的电力建设,江苏的供用电水平有了根本性的改变。2006年江苏全社会用电量达2570亿千瓦·时,是1985年用电量的10倍。现状江水北调工程年均用电量3.5亿千瓦·时,为2006年全社会用电量的1.36‰。为扶持农业,江苏对江水北调工程实行了由省级财政负责工程建设、运行、维修和改造费用的政策。同时,国家和江苏一直对江水北调用电实行优惠电价。

1999年江苏全省实行统一销售分类电价,贫困县排灌电价为0.269元/千瓦·时,2006年7月调整为0.288元/千瓦·时,约为非农工业电价的40%以及农业生产电价的69%。尽管江水北调的运行费用是由省财政支付的,但由于实行优惠电价,大大减轻了省财政的直接负担。如果过度依靠省财政这一个优惠渠道,则将可能使财政不堪重负,势必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电力通过优惠电价给予了持久、大强度的支持,成为该工程效益发挥的基础性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利用江苏省现有江水北调工程6个梯级上的13座泵站(包括4座加固改造泵站)和新建13个梯级上的21座泵站,总装机容量36.62万千瓦,多年平均用电量9.33亿千瓦·时,多年平均装机容量利用小时达到3700~5000小时,有条件多用低谷电,少用或不用高峰电。江苏受水区主要供水对象是农业和苏北地区,一方面,农业是弱质行业,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国长期面临的艰巨任务,政府需要从提供廉价的灌溉水源等方面,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苏北地区面积和人口均占全省的2/3,而经济总量只占1/3,大部分属于贫困县,要加快苏北231发展,缩小南北差距,提供水资源保障是基础。因此,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江苏受水区仍可享受优惠电价。

(二)财政扶持

主要是通过国家或地方财政补偿。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是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对农业供水成本的补偿应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力度。财政补偿方式就是通过政府宏观调控方式对利益受损地区进行利益补偿,主要补偿形式有:

(1)财政转移支付形式的补偿。这种补偿主要是财政补偿。为支持苏北农村税费改革顺利推进,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财力缺口较大的问题,中央和省级财政决定每年向苏北转移支付7亿元。这种方法同样适应于经济欠发达且利益受损地区的水资源利益补偿。

(2)工程补偿。补偿供水工程的维护、更新、改造、新建和扩建,弥补低水价带来的工程消耗。

(3)水费总额补偿。这种方式的利益补偿主要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在综合考虑地区利益受损的程度及经济发展的实际,对地区上缴的水费进行减免,并规定减免部分的水费专项用于水源工程(包括灌区)的管理和建设。

(三)南水北调基金

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属政府性基金,全省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均须缴纳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对农村中的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暂不征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在现行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上提高0.07元/立方米筹集,即全省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0.13元/立方米调增到0.2元/立方米;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相应调增0.07元/立方米,财政在征收期内每年安排1亿元。新调增的水资源费由省级按定额集中,专项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全省每年上缴基金额度为3.446亿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办发[2004]86号)规定,“南水北调工程主体工程建设所需基金在工程建设期内筹集,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本息所需基金在工程建设期满后筹集。工程建设期满后的基金征收期限和偿还部分贷款本息所需基金规模,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会同6省市人民政府在主体工程建成时提出意见,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审核后报国务院确定”。按照以上规定,如还贷期基金征收标准和征收额不变,除用于调水工程还贷后,还可以用于输水干线工程农业供水成本补偿。

(四)以工补农筹集资金通过调整供水结构和工农业用水的比价关系,建立价格补偿机制,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目标。一是有条件的地方要改变灌溉方式,利用节水技术,完善渠道工程和计量设施等办法实现农业节水来扩大工业和城市用水,加大非农业用水的比例,实现供水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二是积极协调价格主管部门,提高非农业用水的价格。三是在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中附加费用。在工业用水和城镇生活用水的水价中增加一部分专项附加基金,作为对农业水权占用的利益补偿,专项筹集农业供水补偿资金。这样也能正确引导水资源配置,既保证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农民的利益不受侵犯,又能促进工业和城镇居民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第四节)分时电价下的东线水量优化调度

当前,电网建设滞后于电源建设,低压配电网多,网架结构薄弱,现有火、水电调峰性能差,峰谷差急剧拉大,即使某些电网电能较为富余,高峰时也要拉闸限电,低谷时水电机组大量弃水,水能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在此情况下,实施分时电价无疑是引导客户错峰用电与削峰填谷用电,以均衡电力负荷,实现供需平衡,产生错峰效益并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

一、东线工程用电形势

(一)华东电网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用电负荷和峰谷差也迅速增长。根据有关方面统计,1995年华东三省一市最高用电负荷仅为2820万千瓦,最大峰谷差仅903万千瓦,但到2002年,最高用电负荷已达5600万千瓦,最大峰谷差1990万千瓦,7年时间负荷增长1倍,最大峰谷差增长1倍多,负荷和峰谷差的年均增长率均超过10%。预测华东电网2015年最高负荷将达到13000万~16000万千瓦,峰谷差达到6000万~7360万千瓦;2020年最高负荷将达到16000万~19000万千瓦,峰谷差将达到7360万~8740万千瓦。而华东电网的水电装机容量比重很小,调峰矛盾十分突出。

(二)南水北调参与调峰

面对紧张的供电形势,在加快电力建设、保障电力供应的同时,电力部门从电力需求管理入手,合理引导用电,引入价格杠杆削峰填谷。为解决电力峰谷差过大的矛盾,一方面电力企业花巨资兴建抽水蓄能电站,以缓解用电峰谷差的矛盾;另一方面实行峰谷电价,鼓励使用谷电。江苏省电网为纯火电系统,其调峰问题只能自力更生解决。江苏具有可装机3000~4200兆瓦的抽水蓄能电站站址资源,且靠近负荷中心,在兴建抽水蓄能电站中应妥善解决好峰谷电价差问题和可逆式水泵与水轮机的选择问题。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成后,全线总装机容量将达到30万千瓦。如合理选择机组类型,考虑抽水发电两种工况,则将有40%的容量参与调峰运行,按南水北调规划年运行时间为200~250天,按现行峰谷电价,电价差约0.2元,每天按8小时计算,每年将减少电费支出3840万元。同时也缓解电力供应峰谷差的矛盾,相当于兴建了一个大的抽水蓄能电站。

二、峰谷电价下的短期水量优化调度

峰谷分时电价是对不同的用电时间采取不同的电价,它提供了一个在现行条件下比较合理的电价制度。电网高峰负荷一般出现在上午和晚上,深夜负荷很低,形成一个很大的峰谷差。高峰时段电力供不应求,可能引发一些事故、降低供电质量,严重时为保证电网安全运行,迫不得已拉闸限电,造成一些不必要损失,给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低谷时段的电用不出去,形成窝电。电力公司根据电网负荷特征确定峰谷时段,在用电高峰和低谷时期实行不同的电价。在高峰期提高电价而在低谷期降低电价,以刺激用户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出恰当的反应。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而实现削峰填谷的目的,缓解峰期用电紧张局面,挖掘低谷电力市场,提高电能的社会效益。

目前,峰谷电价政策已在全国一些省份得到实施。如江苏省自2003年8月1日起,对凡在江苏电网供电区域内受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实行新时段的峰谷分时电价,峰谷电价比定为5∶1。具体时段划分和时段电价如下:平时段为12∶00~17∶00,21∶00~23∶00,平时段电价不变;峰时段为8∶00~12∶00、17∶00~21∶00,峰时段电价在平价的基础上上浮动66.6%;谷时段为23∶00~次日8∶00,谷时段电价在平价的基础上下浮33.4%。

随着电力市场的改革,峰谷电价政策将在我国全面推广,为跨地区跨部门的大工业用户全面享受峰谷电价政策,从而为降低用电成本、增加运营收益创造了千载难逢的条件和机遇,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完全符合相关要求。东线工程建成后,大部分机组均采用可调节式或大口径水泵,在利用泵站进行调水的过程中,电费支出占据了调水成本的很大份额。为保证农业供水价格稳定及东线工程的良性运行,东线工程也应享受峰谷电价的相关优惠。

针对电价的分时性和用水需求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借助湖泊和河道不同的调蓄作用,以工程运行费用最低为原则,制定合理的水量最优调度计划,实现总调水量的时空最优分配。用电高峰时少抽水或者不抽水少耗电,用电低谷时,多抽水多用电。南水北调峰谷电价下的短期水量优化调度以中、长期调度为基础和参考,以抽水耗能最小和弃水量最小作为目标,以一个典型日为调度周期,充分考虑峰谷电价的优惠条件,按照用电的峰谷平段将一天分为不同时段,按照地区将其分为若干片,同时考虑各时段的供水保证率、机组功率、最大弃水量等一系列约束条件,使用动态规划的方法,建立抽水花费电费最少、弃水量最少的多目标调水模型。利用所建模型进行调水,不仅满足各地区、各部门总的用水需求,而且弃水量最少。

三、丰枯电价下的中、长期水量优化调度

丰枯电价是指在丰水期将上网电价适当降低,在枯水期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形成具有一定季节电量差价的上网电价结构。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采用大功率抽水泵站群实现调水,在调度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电能,致使用电费用成为工程运行最主要的费用。考虑如何根据电价的特性减少用电费用,是提高工程效益的有效措施。对于抽水泵站来说,在分时电价条件下,在供电区域流域的丰水期多抽水,在枯水期少抽水,且仍然能满足受水地区的需求,是减少运行费(主要是抽水费)的一种比较合理的方法。所以在制定抽水泵站中长期最优运行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分时电价的季节性变化。

南水北调东线在丰枯电价下的中、长期水量优化调度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以调度期内期望缺水量最小、期望调水效益最大以及水质最优等为目标,以年为周期,以月或旬为调度时段,在水源可供水量、输水能力、用户需求水平以及用水公平性、区域协调发展、流域防洪等约束条件下,综合运用复杂系统分析理论与优化技术,建立水量多目标优化调度数学模型,以现代智能优化方法与高性能计算技术为工具,以电网月季丰枯电价为主要调节手段,研究不同水平年内各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量的优化配置方式,制定年及年内逐月预调水量计划,寻求满足区域内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规模、工农业生产水平、人民生活用水要求、生态用水要求的水量分配方案;根据跨省调水区域、各省市区及用户缺水程度,通过对供需水量平衡结果的分析,结合调水区域的具体情况,提出解决调水工程供需矛盾的途径与措施。

实行分时电价,能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能降耗,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电企业的市场份额,扩大电力销售收入。这对提高电力系统负荷率和发电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夜间的供电能力,缓解高峰用电紧张局面,减少供电容量成本均可起到明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