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未来解决地方政府新一轮城镇化的资金困境,也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逐步放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同时建立相应流转环节的税费体系,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税费制度,征收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发挥税制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引导作用,将过去直接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的模式转变为市场化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和配套支持。
二、开征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和遗产税。其中的重点是房产税的推广,以美国为例,地方政府主要的财力来源支柱由财产税构成(50%以上)。
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扁平化”的财政层级框架,合理划分中央、省、市县三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增强地方政府支出责任与财力的匹配度。实现基础公共服务的随身携带,并根据入籍人口数量来动态配置转移支付财力。
四、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出公共财政法案,加强人大对全口径预算的监督,包括三公经费、预算内、预算外,土地财政和国有资本资产的全面预算监督。
五、一旦推行公共财政法案,则地方政府在财政公开的前提下,完全可以进行加杠杆和举债操作,并受到市场机构的纪律监督和定价制约,这样就可以赋予地方市政发债权(一般债和项目债),逐渐取代“土地银行”融资等不透明的举债方式。
一言蔽之,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征地、拆迁纠纷突出显示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已经到了需要被终结的阶段,不如借此改革良机,积极推进土地制度和财税制度改革,促进真正可持续的深度城市化进程。
F.D.罗斯福曾经说过,“他们(指殖民者)目光短浅,不明白掠夺来的亿万财富跟这块大陆的潜在价值比起来不过是可怜的一点点好处而已。潜在价值必须包括为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他说的是至今仍没明显起色的黑非洲。
中国经济改革会如何进行
欧美还是拉美,这是一个问题。
中国过去三十年令人惊叹的经济成就源自那场始于1978年的翻天覆地的变革。那场变革沿所有制、价格、市场开放与扩容三条主线展开,历经跌宕起伏,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红利”。事实上,中国在各个领域的改革从未停止过,从1980年代的试水,到1990年代的整体大幅推进。但到本世纪初,某些关键领域的改革陷入困境甚至倒退,进入“深水区”。
停滞之际,各种利益关系交错博弈进一步复杂化,财富分配、资源配置、市场外部性尤其尖锐突出,引致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尤其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经济社会风险事件频发,中国又到了跟30年前一样不进则退的十字路口。当下中国经济正在忍受下滑的痛苦,卧薪尝胆的目的是换取时间和空间来再次凝聚共识,奋力推进改革。资本市场也在调低对经济增长速率的预期,并把关注的焦点逐渐转向2013年秋天的18届三中全会,期待它会给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顶层设计蓝图、实现路径和推进时刻表。
我们判断这张蓝图由七大主要支柱构成:1)行政体制改革是所有其他改革展开的基础;2)财税、金融和要素价格改革是最小一揽子改革的核心;3)土地和户籍改革则是下一步释放新型城镇化增长动力和活力的关键;4)国企改革则事关公平市场环境建立,进而决定全社会资源市场
化配置的最终实现。
行政体制改革先行
行政体制改革是所有其他改革的基础——在整个改革体系中,行政体制改革是最先行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重新梳理中央政府各部门设置,即大部制改革,旨在简化机构提高效率;重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向地方放权,提高基层自主性;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向企业和社会放权,只有政府收缩了,其他两者才能伸展。
以政府职能转变作为铺路石,这是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边界的起点,其主导方向是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在经济领域更多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在社会领域更好利用社会民众力量,把应该由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的交给市场和社会。未来政府部门或将逐步减少微观事务管理,由直接管理和微观管理为主转向以间接管理和宏观管理为主,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向运用经济手段为主,同时着力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逐步转向服务型政府。
新一届政府已经取消和下放了133项行政审批事项。下一步预期将积极有序有效地推进,继续向市场、社会、企业放权。特别重要的是,正在进展的中美BIT等谈判规则将确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和非禁即入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会从根本上消解有关部门(包括发改委)的行政审批权。
一揽子最小改革方案
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和要素价格改革,它们既是一揽子的最小改革方案的内核部分,也是对1992—1994年价格—财政—金融整体但又未尽改革的最新呼应。1992—1994年的大转型确实奠定了后续20年繁荣的根基,但其中未尽之义又是目前众多后遗症的根源,这次是再推系统改革的升级版本。
财税体制改革——上一轮整体改革中,推出了分税制,并形成了以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在那个历史阶段,该税制确实为我国推进国家基础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证,但时至今日也积淀了不少弊病。主要有:1)中央和地方分配不合理,事权与财权错配。中央占据税收的大部分,地方财政相对紧张,这也是土地财政的主要成因。2)预算执行不力。目前已有大概三分之一的政府部门公开了“三公”账单,但公开的预算账本过于简略,难以深入了解。而且支出结构不合理,过于偏重经济建设性支出,而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性支出比例偏低,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方向相背离。3)土地财政。土地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比畸高,也是地方融资平台套取银行杠杆的手段。土地财政直接导致地方政府被房地产绑架,银行亦卷入其中,形成了巨大的潜在系统性风险。4)税制结构不合理。营业税、增值税双重压力,个人边际税率偏高。一方面压制了企业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不利于个人消费扩大。
改革方向主要包括:1)全口径预算监督,土地收入、国有资产全部进入预算内,着力提高预算透明度,酝酿《公共财政法案》。2)配合营改增,再度调整中央和地方分配比例,做到事权与财权相匹配。上收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可能存在地方保护和重大外部性的事权。3)调整税率和科目,降低企业税负。个人税制方面的调整则具有结构性,一方面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水平,另一方面加大财产税(房产税等)征收力度。4)政府的经济建设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分开,提高社会性支出的财政占比,并允许地方政府发债。
金融体制改革——未来的主要方向是人民币国际化。这是一项国家战略,它既是对高烈度货币竞争的正面回应,也是借外部压力倒逼国内新一轮改革的契机,犹如当年加入WTO。人民币国际化的难关是资本账户开放,应该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并力争在2015年前后实现资本账户基本可兑换,2020年之前实现完全可兑换。
而这需要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资本市场深化三者同步进行。预期未来在利率市场化方面,从长期到短期,存款浮动空间会进一步扩大,直至完全放开(期间也可能借助大额存单);汇率市场化方面,波动幅度会进一步放开,形成机制会更加合理;资本市场方面,提高直接融资占比,多层次资本市场会日益壮大。债券市场逐渐发达,互联互通性更好;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体系,使之更加规范和开放;同时完善投资者保护和稳定回报机制。
金融改革的作用是建立现代化金融体系,形成足够深度和广度的金融市场,丰富金融产品和投资选择;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特别是增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促进消费金融发展。这个过程中具有晴雨表能力和定价权的大型国内金融机构会逐渐成长起来并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
要素价格改革:目前极度困扰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本质是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问题。我国要素价格普遍偏低,尤以水、电、气等为甚,这本质上是对生产者进行补贴,并纵容生产者低效利用能源、资源,危害环境安全。要素价格改革是未来推进泛环保产业发展的决定因素,并对我国工农业生产效率提升起到鞭策作用。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完善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并推进资源税和环境税优化,将会理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和环境之间的良性循环。
截至目前,除新疆和西藏外,全国29个省、直辖市已经开始实行阶梯电价,实行阶梯水价的城市达到100多个,约占全国总数的15%。煤价和气价改革也在推进之中。从能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角度,从环境安全角度,继续深化水、电和气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是未来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利率和汇率价格也是要素价格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在前面的金融改革部分已经有详细的探讨,这些改进措施将使得价格的市场化得以实现,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要素设施得以最终形成,只有价格信号真实,才能实现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
突破土地和户籍制度
土地和户籍制度改革则是新时期进一步释放土地和人力两大核心生产要素活力的关键,更关系到城镇化目标的实现以及农民利益的保护,事关经济社会稳定以及长远发展。
土地问题的症结在于:使用权人为分割和固化,同地不同权。现行制度下,城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户,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归农户和集体企业。政府可以通过征收、没收、征购、征用等形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同时政府通过严格的土地使用规划、高度集权的行政审批牢牢将土地参与工业化、商业化的大权控制在手中,实际上农民完全与土地要素的工业化和商业化过程隔离,仅拥有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和限于集体内部的流转权,即所谓同地不同权——最近广东试行农村宅基地乡镇内流转,但依然只是在本镇、本集体内部流转。农民的土地受益权被严重压制。而实际上,农地使用权是农民最核心的资产,但现行土地制度极大地压制了农民从该资产的受益权: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入市,只能通过政府征收途径,但经政府征收后,农民可得的仅仅是极其有限的补偿,无法从土地要素的工业化和商业化中受益;土地经营权只能在集体内流转,压制了农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未来的改革方向主要包括:征地制度改革,国家对土地市场的调控由微观转为宏观,更多的由市场决定土地的供给、开发和利益分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这应该是改变同地不同权问题的最好突破口;以及农地市场化流转,这是发展规模化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也是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趋势的要求。
户籍制度改革:我国城镇的常住人口比例已经超过50%,但拥有城镇户籍的人口比例却只有35%,也即还有2亿“伪城镇人口”无法享受到户籍人口才能享受的社保、子女入学和就业等市民权利。由此引致的社会问题包括:传统节日期间规模惊人的全国性大迁徙;数以千万计的农村空巢老人,以及无法得到父母及时照顾的农村儿童;流动人口的不稳定性直接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的不稳定。
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户籍需求错配。小城镇户籍已经基本放开,但对农民却并没有多大吸引力:欠发达地区的小城镇就业机会匮乏、公共服务不足,当地农民大都选择到发达地区做“伪市民”;真正有吸引力的是大中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优渥,就业机会多,但目前来看开放之路困难重重,关键在于,大中城市的公共资源仍然有限,承受不了过量人口的涌入。其实户籍只是获取公共服务的牌照而已,积分制和居住证制是一条可行之路,居住证保障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未来这些公共服务将在国家一级统筹,并且跨区域调节转移支付。更多的优质公共服务则根据积分数量上升逐步最终与现实并轨。而耗资巨大的住房服务方面,健全保障房分配制度,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也要同常住人口相挂钩,并可以进行跨省市调剂。此外,还需要提升城市化核心区域内的卫星中小城镇的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来增强中小城镇户籍的吸引力。
国企改革难关
国企改革则事关公平市场环境建立,进而决定全社会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最终实现。
国有企业的主要弊病,诸如产权不清、效率低下、与民争利等,早已众人皆知。据盛洪测算,2010年仅在银行、石油、电信、铁路和食盐等五个垄断行业中,行政性垄断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就高达19104亿元。但在全球竞争环境下,国企对我国经济的创新活力和长远发展动力有关键性影响,利益攸关方众多,博弈过程复杂,最佳实践还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