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牛撇捺文集·民族情怀(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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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小市民论”可以休矣

“民”以其境遇和地位分,有“选民”“弃民”“草民”“平民”“公民”之称;以其恭顺程度分,有“良民”“顺民”“刁民”之称;以其文明程度分,则有“乡民”“山民”“市民”之称。

在人类演进史上,城市的出现,是一次巨大的历史性跨越。城市者,乃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从历史学文化学的角度看,城市是近代文明与现代文明的摇篮。所谓市民,即城市居民。既然城市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以及人类向更辉煌的文明时代迈进的基点,那么作为市民,本身应引以自豪;作为乡民,也应尊崇钦慕向往市民之身份。市民意识便是工业意识商业意识竞争意识,市民精神便是开拓精神进取精神创业精神。市民文化更远离原始愚昧偏见封闭保守,更趋开放公正平和宽容进步。在如我国般落后贫困的国度里,城市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不是太大而是太小。市民数量之少说明我们离“工业化”还有漫长距离,市民之精神之意识的淡薄,更使我们离“现代化”遥遥万里。鉴于此,转化乡民为市民,培育市民精神,应是当前社会的迫切任务,似应受到全体国民的关注与支持无疑。

但是且慢,中国的事情别扭起来,令人始料未及,且让人不好理解,肠为之扭结。中国是个封建社会长达两三千年的国度,历史前进的每一步都显得十分沉重,文明的每一次分娩都十分艰辛。对于市民,不论统治者,还是农民牧民游民,均以斜眼视之。古代对于商人,就有不许穿戴华贵服饰,不许坐高级马车的规定;士农工商,工商作为“末业”,地位排在最后。近现代工商业者的路更充满了艰辛与屈辱,受洋人的气、同胞的气自不在话下,有的还落得悲惨下场,并累及子孙。工商业者一度便是原罪者,是戴罪字的奴隶。中国社会之所以落后,与中国人太注重政治、思想,太耽于权术、整人而轻视工商业、鄙夷市民阶层有重要而直接的关系。

历史自有历史的不幸,古人自有古人的不争。更为不幸的是,现实仍依历史的轨迹,今人重蹈古人的覆辙。目前对于工商业发展不利的意识和潜意识仍很浓厚,落后的思想观念如影随形般缠绕在现代化前进的身前身后。更严重的政策方面意识方面的现象不用去说,但就对“市民”的歧视而言,于今仍是一大沉疴。

中国人蔑视起人和事物来,可以说从里到外彻头彻尾。古之大圣人孔丘便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气概。一个“小”字,三个笔画,活脱脱画出了人们的心态,不能不令人叹为观止闻止。近人轻视市民,未用更多的贬义词,未着更多的丑化色彩,只在“市民”前面着一“小”字,鄙薄之情便已入木三分。

“小市民”的发明权,当在“大市民”。西方资本主义获得迅速发展后,出现了一批腰缠万贯百万贯千万贯的大亨,他们忘记了原始积累时的艰辛,抛却了发家创业时的节俭,淡化了成功前的竞争,于汽车楼房靓女美酒音乐宴饮旅行等物质精神享受之外,开始自我历史否定,并消遣城市中那些占有少量财富的居民。单从财富的占有量讲,以大亨“大市民”讥笑小商人小手工业者等“小市民”,应该说不足为奇,他们是有“资格”的。因为这里除了“剥削”因素,也包含不少的智力因素勤勉因素应变因素。

“小市民”之毁,在旧中国就已流行。上海十里洋场大亨中亨小亨们骂普通市民“小瘪三”“小市民”“小赤佬”是极为普遍的。解放之后,“小市民”一度为“阶级成分”之一,但人们对“小市民”的理解,并没有多少“阶级”色彩,并未因其是城市中的“贫下中农”而减轻对他们的轻蔑。尤其是后来入了城的乡民及其弟子,他们有些并未与工商业结缘,对于“小市民”的轻蔑却更进一步,更深一层。稍有不顺心,便骂别人为“小市民”。似乎此语一出,自己便立刻伟岸对方便立刻萎缩。这是中国一些人渗入骨髓的清高孤傲,是没有来头的狂妄自大。他们赋予“小市民”的含义,是“斤斤计较”,“俗气”等等。实际上,在一个工商业不发达,物质极端贫穷的国度,除了达官贵人暴发户贪赃枉法者,一般人为了生存与繁衍,有谁能不“斤斤计较”,又有谁能彻底免“俗”。实际上,乡民或其他什么民之计较等行为方式,比之“小市民”有过之而无不及。没有一点“市民”因子与气质,混迹于机关工厂但不懂现代城市生活的人们,又何尝不“俗”得令人难以忍受。

就以“斤斤计较”论,恐怕也比“彼此不分”的原始意识要进步得多,因而也高贵得多。因为它更符合人类社会进步的要求,也更适合商品经济要求的独立意识、公平意识和竞争意识,更富有理性色彩,更缺少虚伪性懦弱性和落后性,因而更有利于社会的繁荣与进步。承认这点是痛苦的,但不承认可能会更痛苦。

让我们先作小市民、市民,等到全体国民的境遇彻底改善,素质大大提高之时,再来摒弃“小市民”吧。现在是提倡市民精神,提倡商品经济意识、竞争意识,加快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时期,一切轻视鄙视藐视“小市民”的论调可以休矣。

(载《学习与交流》1992年第3期)

杂文创作三境界

读大学历史系时,教授向我们展示过治学三境界,他是用三句古诗来概括的,即其一,“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其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其三,“梦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样凝练精彩的表述,不能不令人称奇。但老牛终因做不到如陈垣先生倡导的通读史籍,“竭泽而渔”,也做不到范文澜先生主张的“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未能迈入史学殿堂,而写起了杂文。

写杂文,真然不敢侈谈治学,但“境界”说却时常萦绕于心。杂文虽不敢与史学论著并称,但它也有境界问题,确是不容怀疑的。

杂文家写杂文,便有一种潜在的境界追求。关于这一点,前辈杂文家虽未有明确论述,但他们以自己的创作实践作了充分证明。笔者在四五年的写作过程中,也多少悟到了一些。

写别人心中无手下也无的东西,堪称最高境界。这就要求杂文家在披览文献,阅读书籍,投身实践,感受社会中更扎实、更深入,要求有更强烈的创造意识,发现意识,要求正向侧向全面多角度地分析比较和思考,从而发现问题,并得出独到的结论。进而发而为文,昭示于天下。这是对杂文家学识方面的要求,也是对其胆识的要求。没有深厚的文史哲等方面的功底,没有独特的思维方式,便不可能发现很多很深的问题。除了学识,也不可缺乏胆识。若习惯于一切听信古人的权威的上司的文件的,即使“学富五车”,也发现不了什么问题。此类应声虫式的所谓学者也不在少数,既作了应声虫,便不可能写出高境界的杂文,因为别人心中无的东西,他自己心中更是没有,从何写起!

“阳春白雪,和者盖寡”。这类杂文虽为精品,但因为具有独到性、超前性,读者的认识一时难以做到同步,所以有时会受到冷落,甚至被视为异端邪说。但毋庸置疑,它必将在历史上留下深刻的痕迹。

写别人心中有,手下无的东西,可谓第二境界。此类文章如果写得及时写得好,更能引起人们的共鸣,从而起到更好的社会效果。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问题很多人都或深或浅或隐或显地感受到了,但由于勇气不足,不敢写;或由于缺乏文才拙于为文难以表达,不能写;或忙于他务,疲于奔命,无暇写。此时若有人戳破窗户纸,将众人的感受恰当地表述出来及时地宣泄出去,便可能产生轰动效应。老牛不才,于文学缺乏造诣,对唐诗宋词研读更少,但在浏览中我发现,许多脍炙人口、流传千载的名篇佳作,本无多少文采可言,只不过用大白话表述出了人人心中有而手下无的感情感知感觉和感受。比如“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比如“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再比如“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它们的绝妙处,在于把大家朦朦胧胧的感受说白了,不由人不击节叫好,吟唱传诵。在杂文中,鲁迅的作品属于第一境界的固然很多,属于此类的也不在少数。

写此类杂文,需要有勇气,敢发人所不敢发;需要敏捷,发人所尚未发。它对于人们的胆识与应变力的要求更高一些。

写别人心中有,手下也有的东西,可谓第三境界。写此类杂文,也并非没有要求,某种意义上难度更大。因为如果写得与别人如出一辙,一模一样,也便失去了存在的可能。所以还必须比别人或在思想上更深刻一些,或角度和手法更新一些,或更具文采更具魅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倘做不到有独到发现,也做不到大胆及时地抓热点问题,便只能加入讨论一般问题的行列。此类杂文也并非写不好,别人探索了三丈,自己可探索三丈一三丈二;别人从此角度进行了分析,自己可以从另外的角度进行分析;别人表述了三点,自己可再挖掘出一两点;别人的平白直露,自己可注意委婉曲折,注意文采。如此写来,也可在杂文王国大有作为,许多的杂文界同仁,一生都在吃这碗饭,成就也还是不小的。

(载《学习与交流》199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