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保障一个组织正常运行的基石。随意践踏制度的管理注定是失败的管理。管理者最忌讳而又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个人意志凌驾于制度之上,长此以往,制度形同虚设,员工的行为、组织的运行必然产生不可逆转的偏差。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组织形式是公司赖以存在的骨架,是命令得以传布的渠道,组织形式不健全,管理者就无法使其指挥发生功效。
一个人受其能力所限,所能指挥的人员必定有一定的限度,以活动的组织而言,直接管理4~6人为宜。
有效地发挥领导力的方法也与此相同:
首先,得让组织内的个人能够愉快地发挥其所有能力,然后集结众人能力,毫无耗损地集中于组织活动的目标上。为此就有必要对各人的自由意志加以一定程度的限制。
日本著名管理专家山本成二就提出,主管的要素有三:一、人为;二、目标的贯彻;三、各自的自发行动。
所谓“人为”,意思是指附加于人的行动,“为了有效地发挥组织的力量,必须适当地限制部下的自由意志”。
管理者必须明白,领导力就是建立在这种冷酷的事实之上,而且必须了解到,意志的自由不愿意受到限制,此乃人类的本能,所以应该尽可能减少这种限制,进而减少这种限制对部下产生的心理上的刺激。
因此,管理者应该多运用积极的刺激,而不能用消极的刺激。甚至要使人类生理上动物本能的部分也能均衡地运作,以使部下不致于产生意志的自由受到限制的不愉快的感觉。
这一点,可以说是管理者领导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以平常人而论,如果桌上摆三四部电话,尚可以应付得来,如果超过了六部电话,连哪一个在响大概都分不清楚。
同样,如果要使数人同时运作,就得适当地加以分组。以一个2000人的公司为例,可以分成5个部门,一个部门又可以分为4个司,一个司又可分5个股,每股之下再分4个组,这样最小的组织单元就仅有5个人。适当地把权责委任给各部门经理、主任、股长、组长,那么指挥两千人,就如同指挥4~5个人一般轻松。
军队的组织常采用三三制,这样的组织最容易指挥,办公室、工厂自不必像军队那么严谨,可以稍为放松些。
比如说,一个工长如果管理20名车床工的话,他可以把他们分为3个组,自己只需指挥3个组长即可。
指挥的人数与号令、命令、训令之间有很大的关系。体操的号令,只要通过麦克风,一个人就可以指挥几万人,因为集体操的动作都一样。
如果每个人的动作各不相同,也就是说对每个人都得下不同的号令时,那么能够指挥的人数顶多就是3人,而且3人就足以让管理者手忙脚乱了。
而训令的方式只在于表示意图,实行的方法采用放任为主,所以是一种能指挥最多的人数的方式。
至于编组中的个人,必须只接受一人的命令进行动作。如果有两位上司的话,他们同时下了不同的命令,就会使受令者难以适从。
因此当适当的组织形式健全之后,各级领导就必须尽量避免越级指挥,也不允许下级随意越权上报。
举例来说,厂长最好不要越过各车间主任而直接命令工长,而且还要避免同级的两个部门同时对一个下级单位发布命令,因为一旦这些命令是相互冲突的,那么组织的工作就会发生混乱。
建立严格的用人制度
制度需要严格执行,已是不争的事实。企业在用人时更要如此。在用人方面日趋严格,这已经是大势所趋。松松垮垮的领导只会把一个团队搞成一盘散沙,无法协作工作。
著名企业马克西姆餐厅的用人制度十分讲究,对于员工严格任用,严格管理,使每个员工都素质很高。
严格任用就是用高标准来要求员工,以事择人,不能勉强。一旦发现用人上的失误和漏洞要及时修正,不能将就。马克西姆餐厅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在提升和任用各级管理人员时,他们有着十分严格的标准。不够条件或条件不成熟的,决不轻意迁升。没有达到领班水平的,绝不能提升为领班,即使在领班短缺的情况下,也不可改变这一原则。这样做的结果是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每一级工作人员的水平,有利于提升整个餐厅的服务水准。
严格管理主要体现在各项规章制度上。马克西姆餐厅从卫生条件到服务,甚至到回答客人的各种问题,都有严格的规定。内容全面具体,任何员工都不得违反。例如有这样一条规定:对顾客提出的任何问题,永远不能回答不知道。如果遇到自己不清楚的问题,应向客人说明,马上去问,然后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这在服务人员中已经形成了一种职业习惯,即必须尽力给顾客以满意的回答。
规章制度的建立并不困难,难的是长期有效地执行。马克西姆餐厅在这一点上,有它自己的独到之处。虽然它们也像其他企业一样有着严格的惩罚条例,但他们似乎更注重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比较自觉地遵守各项制度。
有章可循是用人的关键点,在管理中落实下去也同样重要。不能随意姑息迁就,否则就会使企业疏于管理而陷入混乱。只要全体工作人员都能认真主动地工作,就能够给企业带来财富。
设计好薪酬制度
工资是企业付给员工的合理报酬。它应当是公正的,而且应尽可能使员工和企业管理者都感到满意。报酬率首先取决于不受领导的意愿和员工的价值观支配的环境,如生活费用、人员的余缺情况、一般经营条件、企业的经济地位等;其次取决于采用的支付方式。常见的工资支付方式有计时、计件、包工三种。这些方式各有利弊,其效果取决于环境和领导人的能力。支付方法和报酬率有赖于管理部门的能力和才智,工人的热忱和车间的平静气氛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它们,如果运用得好,便可激励员工的干劲。
既然薪酬在激励中具有重要作用,领导者在设计与管理正规化的薪酬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公平性原则。企业职工对工资分配的公平感,也就是对工资发放是否公正的判断与认识,是企业在设计工资制度和进行工资管理时首先需要考虑的因素。这里的公平性包括三个含义:本企业工资水平与其他同类企业工资水平相当;本企业中同类员工工资水平相当;员工工资与其所做贡献相当。
第二,激励性原则。企业在内部各类、各级职工的工资水准上,适当拉开差距,真正体现按贡献分配的原则。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分配制度的落后性及其奖懒罚勤的负面作用,人们分析得已经很多了,这里不再赘述。
第三,竞争性原则。在社会上和人才市场中,企业的工资标准要有吸引力,才足以战胜其他企业,招到所需人才。究竟应将本企业摆在市场价格范围的哪一段,当然要视本企业财力、所需人才可获得性的高低等具体条件而定。但要有竞争力,开价至少是不应低于市场平均水准的。
第四,经济性原则。提高企业的工资水准,固然可提高其竞争力与激励作用,但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人才成本的上升,所以工资制度不能不受经济性原则的制约。不过企业人力资源主管在考察人力成本时,不能仅看工资水平的高低,还要看职工所能取得的绩效的水平。事实上,后者对企业产品的竞争力的影响,远大于成本因素。也就是说,员工的工作热情与革新精神,对企业在市场中的生存与发展起着关键作用,若过多计较他们的工资给多给少,难免因小失大。
建立竞争机制
我们正处在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管理者必须重新界定自己和企业的地位。无论你的企业是盈利的或非盈利的,都必须面对高利润企业的高效率竞争,若不及时反省管理原则,随时都有可能惨遭淘汰。
管理者应向部属说明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性。强有力的竞争,可以促使员工发挥高效能的作用。因此,在对下属的管理中,引入竞争的机制,让每个人都有竞争的意念并能投入到竞争之中,组织的活力就永远不会衰竭。
心理科学实验表明,竞争可以增加一个人50%或更多的创造力。每个人都有上进心、自尊心,耻于落后。竞争是刺激他们上进的最有效的方法,自然也是激励员工的最佳手段。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没有压力,组织也好、个人也好都不能发挥出全部的潜能。
美国企管专家认为,没有竞争的后果,一是自己决定唯一的标准,二是没有理由追求更高的目标,三是没有失败和被他人淘汰的顾虑。
当前,我们许多企业办事效率不高、效益低下,员工不求进取、懒散松懈,从根本上说,是缺乏竞争的结果。鉴于此,要千方百计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管理中。只有竞争,企业才能生存下去,员工才能士气高昂。
竞争的形式多种多样,例如,进行各种竞赛,如销售竞赛、服务竞赛、技术竞赛等;公开招投标;进行各种职位竞选;用几组人员研究相同的课题,看谁的解决方式最好等等。还有一些“隐形”的竞争,如定期公布员工工作成绩,定期评选先进分子等。你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不断推出新的竞争方法。
竞争中要注意的问题是竞争的规则要科学、合理,执行规则要公正;要防止不正当竞争,培养团队精神。有些竞争不但不能激励员工,反而挫伤了员工士气。如果优秀者受到揶揄,就是规则出了问题,不足以使人信服。
竞争中任何一点不公正都会使竞争的光环消失,如同一场裁判偏袒一方的足球赛。如竞选某一职位,员工知道领导早已内定,还会对竞选感兴趣吗?如进行销售比赛,对完不成任务的员工也给奖,能不挫伤先进员工的积极性吗?失去了公正,竞争就失去了意义,只有公正才能达到竞争的目的。
凡是竞争激烈的地方,经常发生不正当竞争,如:不再对同事工作给予支持,背后互相攻击、互相拆台;封锁消息、技术、资料;在任何事情上都成为水火不相容的“我们和你们”;采取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方法竞争等等,这些竞争势必破坏团队精神。企业的成功依赖于全体员工的团结、目标一致,而不正当的竞争足以毫不含糊地毁掉一个组织。
为了避免不正当竞争的弊端,首先要进行团队精神塑造,让大家明白竞争的目标是团队的发展,“内耗”不是竞争的目标;其次是创造一个附有奖励的共同目标,只有团结合作才能达到;第三是对竞争的内容、形式进行改革,剔除能产生彼此对抗、直接影响对方利益的竞争项目;第四是创造或找出一个共同的威胁或“敌人”,如另一家同行业的公司,以此淡化、转移员工间的对抗情绪;最后是直接摊牌,立即召见相关方面把问题讲明白,批评彼此暗算、不合作的行为,指出从现在开始,只有合作才能受到奖励,或者批评不正当竞争者,表扬正当竞争者。
不可否认,竞争确有负面的影响,尤其在员工素质较差时,可能会出现一种无序的恶性竞争或不良竞争,影响企业的发展。但竞争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利大于弊,领导者还是大胆地鼓励竞争吧!只有平庸的人才害怕竞争。
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始终放在首位
对于管理下属而言,哪怕是有缺陷的制度,也比没有制度好得多。管人者以制度说话永远比依靠个人的发号施令更有力度,也更有效率。古今中外制度的内容和角度多有不同,但紧握“制度”这柄尚方宝剑的出发点却是一致的。
有这样一件事可以说明制度的重要性。
18世纪末,英国人来到澳洲,随即宣布澳洲为它的领地。但是怎么开发这个辽阔的大陆呢?当时英国没有人愿意到荒凉的澳洲去。英国政府想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把犯人统统发配到澳洲去。一些私人船主承包了运送犯人的工作。最初,政府以上船的人数支付船主费用,船主为了牟取暴利,尽可能多装人,却把生活标准降到最低,所以犯人的死亡率很高。英国政府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和人力资源损失。英国政府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后来一位议员想到了制度。那些私人船主利用了制度的漏洞,因为制度的缺陷在于政府付给船主的报酬是以上船人数来计算的!假如倒过来,政府以到澳洲上岸的人数来计算报酬呢?政府采纳了他的建议——不论你在英国上船装多少人,到澳洲上岸时再清点人数支付报酬。一段时间以后,英国政府又做了一个调查,发现犯人的死亡率大大降低了,有些运送几百人的船经过几个月的航行竟然没有一个人死亡。犯人还是同样的犯人,船主还是那些船主,制度的改变解决了所有的问题,这就是制度的力量。
在现代社会的企业管理中,制度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企业是关于人的组织,而人的复杂多样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特质,要求企业必须营造出有利于共同理念和精神价值观形成的制度和文件环境,并约束、规范、整合人的行为,使其达成目的的一致性,最终有助于企业共同利益的实现。因为从根本上说,经济学关于人性本懒惰自私的假设在商品经济社会里从提高管理效率的角度来说,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所以,在任何单位里,都需要规章制度。一套好的规章制度,甚至要比多用几个管理人员还顶用。
无论制定什么样的规章制度,事前都要详细了解实际情况态、整理分析各类问题,再制定规则,这样才有意义。若徒具冠冕堂皇的条文,而与现实情形背道而驰,则无异于一纸空文。
另外,作为一套规章制度必须与时俱进,必须适应时代的变化,才能发挥管好人的作用。
因此,作为一个管理者,必须时刻注意本单位的规则,发现不切实际或不合情理的要及时纠正,不断改革,这一点很重要。可以这样说,一个好的规章制度,必然是不断发展不断改革着的。这样的规则是活的规则,只有活的规则才有意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对管人智慧的经典总结。管人以制度为准绳,这不是一句空话,当管人者意识到规矩、制度是立身成事之本的时候,说明他已经站在了正确的管人起点上。
坚决抛弃法不责众的思维定式
生活中,有的管理者认为,在出现问题时,只有照多数人的意见办事才不会把事情闹大,才能和平地收拾局面。其实不然,这样不讲原则,迁就多数,势必后患无穷。
现代社会讲民主,因此,少数服从多数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如果这个多数是由知识水准很高的人组成的,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这个“多数”的组成分子都是些没知识的,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知识”,不仅仅指文化知识,那多数人的意见就不一定是正确的。
重要的是对既定制度的维护,违反了制度就是错误的。
有些心怀叵测的人很会蒙骗群众,以“多数”作后盾而提出无理要求,这样的“多数”就无须服从。在这种情况下,管理者可能会显得孤立,但这并不可怕,这种孤立必定是暂时的。
有这样一件事,某厂有个工人盗窃了厂里的产品,数量虽然不很大,但性质肯定是偷盗。因为这人是老工人,平时找他帮忙的人很多,都与他有点交情,于是,便都为他求情,只有厂长坚持要依法处理。
有人就说:“少数服从多数嘛。”厂长理直气壮地说:“厂规是厂里最大多数的人通过的,要服从,就服从这个多数。”
一时间,厂长似乎有点孤立,但时间一长,理解和赞同他的人便越来越多,而偷盗厂内财物的情况也从此大为减少了。
在这件事中,如果听了大多数人的意见,不加处理,或轻加处理,不仅厂里的偷盗之风会愈演愈烈,厂规厂纪也将成为一纸空文。届时,厂长威信扫地,这才是真正的孤立呢。
不仅处理问题是如此,实施新规定也是如此。
新的意见和想法一经提出,必定会有一些反对者。其中有对新意见不甚了解的人,也有为反对而反对的人。一片反对声中,管理者犹如鹤立鸡群。这种时候,也要学会不怕孤立。
对于不了解的人,要耐心地向他说明道理,使反对者变成赞成者。对于为反对而反对的人,任你怎么说,恐怕他也是不想接受的,那么就干脆不要寄希望于他的赞同。
只要真理在握,反对者越多,自信心就要越强,就要越发坚决地为贯彻目标而努力。
有家商店,店面虽然不大,地理位置却相当好,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本。新管理者一上任,便决意整顿。
他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一来就结束了营业员们逍遥自在的日子,因此遭到一片反对之声,新管理者被孤立了。但他坚持原则,说到做到。
结果不到两年,小店转亏为盈。当年终颁发奖金的时候,一个平时最爱在店堂里做手工活,因而反对新规定也最坚决的女士说:“嗯,还是这样好。过去结绒线,一个月顶多结一两件,现在这些奖金足可以买几件羊毛衫了。”
管理者以法不责众的做法求得一时的不孤立,最后只会更加孤立。假若他当时不搞改革,弄到工资也发不出的地步,他还能不孤立吗?
管理者在管人的过程中一旦形成“法不责众”的思维定式,就会束手束脚,就会丧失原则。管人者欲求大多数人的支持,创造积极的管人局面,就必须坚决抛弃这种思维定式才行。
制度下以身作则
在一个公司中,管理者的行为是员工们的榜样。制度作为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对管理者的要求远胜普通员工。管理者只有在制度下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才能维护自己在员工们心目中的威信,才能让下属自觉地遵守制度。
许多员工眼中的管理者,都具有某种他人所没有的特质,若你不具备某种独特的风格,就很难获得员工的尊敬。在此特质中,最重要的即在于管理者的“自我要求”。你是否对自己的要求远甚于对员工的要求呢?偶尔,你会站在客观的立场,为对方设身处地地想想吗?这种态度与涵养是身为管理者所必备的。一天到晚光为自己打算的人,绝非优秀的管理者。
员工服从管理者的指导,其理由不外下列两点:
一是因管理者地位既高,权力又大,不服从则将遭受制裁。
二是因管理者对事情的想法、看法、知识、经验较自己更胜一筹。
这两个条件无论缺少哪一个,部属都将叛离而去,而其中第二点尤为重要。因此,作为一个管理者应当时刻不忘如此地反省自己:
“我的各方面能力比不比员工强?想法、看法以及做法是否比他们优秀?我应当怎样做才能更出色?”
“在要求员工做一些事情之前,我是否应先负起责任,做好领导工作呢?”
“我是否太放纵自己了?要求别人做到的,我自己有没有做到?”
优秀管理者对自己的要求远甚于员工,优秀管理者常会站在客观的立场设身处地为员工着想。一天到晚为自己打算的人,绝非一个优秀的管理者。
不过遗憾的是,相当多管理者总是忽视或没有能力做到这个“自我要求”,发生错误时总是喜欢归咎于他人。譬如一个公司必须开发新产品了,赶紧召开员工大会,一个无能的管理者常常是自己大脑空空很坦然,却在抱怨别人:“这些员工尽是窝囊废,竟然拿不出一个新构想!”其实,新构想不能全靠员工去构思,身为管理者应该多动动脑筋,先制定个框架,或先为员工指明个方向,然后再要求员工全力筹划,这样靠着双方的努力才能顺利达成目标。如果只是把责任全部推给员工,即使事情成功了,也会失去员工对他的信任。要知道,如果员工在心里对一个管理者没有什么信任可言了,那么就别想让他们再很好地服从他的管理了。
在企业中,员工之所以服从管理者的管理,其理由往往不外乎以下两种:一是因为管理者地位既高,权力又大,不服从则会遭到制裁;因为管理者对事情的想法、看法、知识和经验较自己高一筹;二是跟着他做事,不必担心会出错。在这两个条件中任缺一项,员工都可能离去,或者干脆与管理者分庭抗礼,势不两立。
“善为人者能自为,善治人者能自治”。一个公司的业务能否在激烈竞争的潮流中得到发展,重点在于管理者是否有正确的自律意识。管理者只有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才能建立起人人遵守的工作制度。比如说要求公司的职员遵守时间,管理者首先要做出榜样;要求员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管理者也必须明白自己的职责,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管理者要培养良好的自律性、成为员工的表率,最好能参照以下几点建议身体力行:
要乐于接受监督。据说,日本“最佳”电器株式会社社长北田先生,为了培养自己员工的自我约束能力,自己创立了一套“金鱼缸”式的管理方法。他解释说,员工的眼睛是雪亮的,管理者的一举一动,员工们都看在眼里,如果谁以权谋私,员工们知道了就会看不起你。“金鱼缸”式管理就是明确提出要提高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管理的透明度一大,把每个人置于众人监督之下,每个人自然就会加强自我约束。
要保持清廉俭朴。作为一个公司管理者,应该清楚自己的节俭行为,不管大小,都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管理者的言行举止是员工关注的中心和摹仿的样板。中国台湾塑胶集团董事长王永庆曾说:“勤俭是我们最大的优势,放荡无度是最大的错误。”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台塑内部,一个装文件的信封他可以连续使用30次;肥皂剩一小块,还要粘在整块肥皂上继续使用。王永庆认为:“虽是一分钱的东西,也要捡起来加以利用。这不是小气,而是一种精神,一种良好的习惯。”
只有不断地反省自己,高标准地要求自己,才能树立起被别人尊重的自我形象,并以其征服手下所有的员工,使他们产生尊敬、信赖、服从的信念,从而推动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