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教育家的眼里,也许永远没有后进生的概念,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但在我等教书匠的眼里,一大群学生挤在一个教室里,时间一长,总能从中感觉出好、中、差来。而这“差”也不单单是指文化成绩差的学生,而是在一个班级中,总有一些或文化成绩、或思想意识、或行为习惯相对班级整体来说要差一些的学生。如果你一定要问我是以什么标准划分,那么,我的回答是:比较加感觉。
如果没有比较,那肯定是没有差别的。然而,在同一个班级中,老师不将学生进行比较大概是不可能的,而这一比较,自然就会产生差异。
学生文化成绩的差异会在一次次的考试中显现得清清楚楚,在永远也做不完的作业中让老师看得明明白白。这种成绩上的差异,即便是我不说,只要是在一线工作过的老师,我想是不会没有感触的。而学生在思想意识方面的差异,是很容易通过学生的言行表现出来的。在老师对学生的观察以及与学生的交流中,学生的品行是否端正,价值取向是否正确,是否有集体主义观念,与人交往是否过于自私,交往的对象属于什么样的群体,平日是否尊敬师长,等等,都会显示出相应的差异来。至于行为习惯,则更容易从学生的举止中看出差异来,学生的卫生习惯是否良好?语言是否文明?性格是否开朗?心胸是否宽阔?在与同学的交往中的行为是否具有暴力倾向?等等,这些都能让老师体会到学生之间的差异。
此外,老师还会从学生的字迹是否端正、作业是否规范、衣着是否整齐以及在与老师的交往中是否配合老师的教育教学,学生问题的出现是偶然的还是经常的,是否接受老师的说服教育,等等,所有这一切,时间一长,就会让老师将全班级的学生分出个三六九等来。这些不同程度、不同方面的差异,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到老师的教育教学。学生文化上的差异,会直接影响到老师的授课进度,影响到老师的授课效益;学生思想意识上的差异,将会直接影响到老师与学生间的亲和程度;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表现,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老师上课的情绪。
客观地讲,由于我们评判一个学生的标准并非是客观的,而且,老师对后进生的判断本身也带有自己的喜好,或者说是带有一定偏见的。但无论如何,学生间的种种差异总是存在的,而且,即使成绩再优秀的学生中总有思想意识及行为习惯较差的。承认学生中的差异,或者说承认后进生的存在是我们正确对待学生的一种客观的行为表现。
的确,后进生的存在是客观的(当然也是相对的)。而且,这种差异在一定的时期内是相对稳定的。就像成绩不可能在一夜之间翻过身来一样,学生的思想意识与行为习惯也不可能是突变的。明白了这一点后,下面的问题就是我们该用什么心态去对待后进生了。是歧视后进生还是有意识地去接近后进生,或者说是任其自由发展下去,还是尽一个老师的责任,去努力地帮助他、改变他。
不可否认,在我们的教师队伍中,有太多的教师对后进生是冷眼相待的。在我们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有着太多歧视后进生的案例。在很多学校里,后进生的座位都被安排在后排或者角落里;教师与后进生几乎没有什么正常的语言交流,有的只是冷嘲热讽;在课堂上,有的教师不仅从不给后进生回答问题的机会,甚至他们讲课时在教室里走动都不会接近后进生;有的教师回避甚至拒绝回答后进生的提问,怀疑后进生的进步,把自己所谓的一点“爱”全部都倾泄给了那些自认为“优秀”的学生;有的老师对自认为的后进生百般挑剔,而对自认为的优生却是尽力呵护。不是有这样的一则笑话吗:在老师眼里的一差一优的学生都在课堂上抱书睡觉,老师对后进生的批评是“读书时还在睡觉,像什么话?”而对优生说的是“看看这位,睡觉都在读书”。在对待后进生的问题上,很多教师的做法违背了教育基本的平等原则。最近媒体报道一位老师要求一位成绩较差的学生家长,去医院为自己的孩子开弱智证明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
不可否认,“后进生”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其生活的环境相对“优生”来说都要恶劣一些,来自各方面的冷遇要多一些。但作为老师,我们不应忘记了自己的基本责任:学生是你教育工作的对象,他成绩差,但你并不能放弃他;他的思想意识有问题,你得慢慢地引导他;他的行为习惯有问题,你得对他施加一定的约束。虽然这些后进生未必是牛顿,也未必是爱迪生,但他们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权利应该是平等的,我们不应该因为学生在你眼里相对来说要差一些,就冷眼相待,就给予一定的歧视。在这里,应该说是不存在爱与不爱的问题,这是教师的基本职业道德之所在,是老师应有的基本责任。
成功的教师眼里并不是没有后进生,只是他没有歧视后进生的心态与行为,他明晰自己的责任,他平等地对待自己眼中的后进生与优生,甚至给了后进生更多的关注。也正因为如此,这些老师被学生终身铭记于心。那些不歧视后进生的老师是教师的典范,是教育的脊梁。
(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