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发展前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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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新世纪新主题:经济节奏的较量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2001年度立项重大课题《“十五”期间中国流通创新的理论与政策研究》的前期成果(研究报告)。

——改善流通环境、加快资本周转的若干建议“背景简介”2000~2001年上半年是酝酿、启动“十五”计划、积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快西部开发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时刻。在新形势下,中国流通业发展滞后,竞争力弱化的问题日益引起各界关注。根据中央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王洛林教授的提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主办的《中国流通领域现状与对策研讨会》于2001年2月17日如期举行。在京主管部委的有关领导、科研院所知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和新闻单位出席会议。

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所的商业研究室主任,我是本次会议的具体筹备者和组织者之一。为开好这次会议,在荆林波博士的协助下,我精心撰写并宣讲了这篇研究报告,为与会代表讨论问题提供了背景材料。在方法论上,报告突破了“就商业谈商业”的狭隘眼界,从第一、第二产业值得警觉的种种迹象入手,大胆提出了着眼于宏观的若干建议,直至提出了中国要实行“第三个转变”的政策主张。

这篇1.5万字的报告在会后产生了始料不及的强烈反响。中国社科院内参《要报》分两期报送中央,国家经贸委《中国经贸导刊》全文转载,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光明日报、财贸经济、中国商贸、中国商报、中国物资流通以及多家网站等国内20多家报刊媒体,都对报告中分析的现状及建议及时进行了报道、转载或摘登,中央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在谈论中国流通业改革与发展问题时,多次引用本报告中所提供的分析数据。

另外,这篇研究报告为2001年下半年成功申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十五”期间中国流通创新的理论与政策研究》奠定了重要基础。尽管这份研究报告在方法和思路方面不无可取之处,但缺欠与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是缺乏更为系统的数据支持,有议论多于证据的嫌疑;对电子商务支撑的现代流通业缺乏全面的了解。补救的办法,诚如王洛林常务副院长当时所指出的“要注意多学科、多部门的协作;要做好深入、扎实的调研”。2002年,新一轮流通现代化热潮已在全国兴起,由我主持的流通创新课题的研究步伐不得不再加快些了。

一、互联网和一个经济哲学命题

新经济、网络时代迅速改变了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理解,过去远距离、长时间、高成本的经济交往模式正在被互联网彻底改造。信息交互传输几乎使时间和空间消失为零。从信息传输角度观察,地球不只是“变小了”,简直在观念上已经浓缩到忽略不计的程度。由此令人暮然想起19世纪一位哲人曾经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命题:“用时间消灭空间”。

命题是这样的:“距离可以归结为时间”,“重要的不是市场在空间上的远近,而是商品到达市场的速度,即时间量”。“在一定期间能够生产多少产品……,取决于流通的速度,取决于流通经历的时间”。于是,“资本一方面要力求摧毁交往即交换的一切地方限制,夺得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又力求用时间去消灭空间,就是说,把商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所花费的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资本越发展,从而资本借以流通的市场,构成资本空间流通道路的市场越扩大,资本同时也就越是……力求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这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集中表达的一个论断。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33页。这是关于经济时间—空间相对论的重要思想,表达了经济时间长短、空间距离远近的相对性特征,以及经济时间和空间两者的相互转化特征。对这一命题的专题评介,参见宋则:《生产资料流通新论》,中国物资出版社1993年9月版第63页。

在互联网时代,这一命题被证明、发挥到了极至。互联网提供了缩短交易时间,从而更多“消灭”交易空间,拉近交易距离、增加单位时间内交易含量的强大的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除了物流、配送以外,交易各方所在位置和距离远近已经几乎没有区别。

互联网是现代经济内在矛盾加速复杂化的产物。现代经济关系正在以指数的形式加速复杂化,迫切需要强大的技术手段支持。否则,无法克服其自身矛盾引发的加速增加的“自然”损失,这就是,为应付指数化增长的信息量而支付的信息费用,为维护信用体系、确保交易接触和成交额的交易成本。关于经济关系加速复杂化的趋势或规律,现代经济的内在矛盾及其对经济运行全局的多向性影响等论点,参见宋则:《流通过程超复杂化趋势初探》,载《财贸经济》1985年第2期。可以说,“需要”造就了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本身只是表象,为克服当代经济自身的深刻矛盾才是本质;流通天然具有网状特征,互联网的载体天然属于流通领域。

因此,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无论微观的还是宏观的经济运行节奏、运行速度,至少在技术层面上具备了进一步加快的可能性。不同国家也正在体制、政策、法律等方面加紧补充完善,尽快跟上来。是否可以这样认为,21世纪除了人们已经注意到的各种机遇、挑战以外,还集中在“经济节奏的较量”上,经济节奏的快慢将更加体现经济活力、竞争实力和运行效率。在这种情形下,是在狭窄空间里墨守陈规、自以为是、扯皮误事、消磨时间而恪守静态、封闭的传统模式,还是借助现代手段“用时间消灭空间”,寻求流通创新,加快经济节奏,两者的后果将有天壤之别。

美国近10年来的经济繁荣,同其经济节奏的加快密切相关。凭借率先崛起的互联网技术优势,美国的库存控制和资本周转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经济分析家认为,“美国企业界在控制商品库存量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已经大大有助于减少经济起伏不定的现象”;“更充分地利用技术,更好地预测消费者的需求和行为,已经使许多公司能够避免库存失当和剧烈波动”;“美国英特尔公司、克莱斯勒公司、强生公司和波音公司等纷纷发现,减少商品库存量是今天迅速变化的经济中一项可行的战略。各公司希望从这种做法中得到新的竞争优势”。[美]小威廉·佩赛克:《控制库存商品量使经济稳定下来》,载美国《华尔街日报》1997年8月29日。美国奥本大学教授保罗·斯瓦米达斯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国71%的制造商利用这一可行的战略,已经使商品库存时间从1990年的2个月、1993年的1.5个月明显下降到1997年的1.2个月。而汽车、电子产品和零售企业的周转时间已经从1987年的27天,缩短为1998年的12天。[英]查尔斯·巴彻勒:《供应链中的后勤工作在公司议程中有更重要的作用》,载英国《金融时报》1998年12月1日。

资料显示,1990~1998年,美国、德国和日本制造业库存总额平均只占销售总额的1.3%~1.5%;非制造业(含批发和零售业)库存总额平均只占销售总额的1.14%~1.29%。参见《国际统计年鉴(2000)》第689、692页。这个指标表示,由于经济运行的节奏较快,同量流动资本处于沉淀状态的份额极小,周转速度普遍较快。

看来,依靠互联网技术,更加注重从流通环节、从经济节奏之中挖掘竞争优势和开发利润源泉,有可能成为新世纪的突出特点。

二、我国的现实:经济节奏快慢尚未

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即将尖锐化的“节奏的较量”面前,中国似乎还缺乏准备,甚至存在某些忽视和淡化现象。

(一)国民经济统计和分析存在忽视实体经济中周转和流通指标的倾向

资本周转和流通速度是表达市场化、动态化现代经济节奏的最主要指标,而经济节奏又是显示经济运行质量的最主要指标之一。缺少“节奏”和“动感”,评价经济质量高低非但不够完整、准确,甚至会产生某些错觉。

近年来,过热的资本市场、派生性的虚拟经济吸引了人们过多的注意力,极大地掩盖了实体经济及其周转和流通的真实状况;在加快经济体制转变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视经济节奏,轻视资本周转和流通速度的倾向。

主要表现,一是国家经济综合统计框架中,有关资本周转、流通速度的一系列综合指标基本空缺,更少定期发布;二是各级各类国民经济形势分析、预测和研究报告中很少涉及资本周转和流通速度等“节奏变化”的内容;三是现行流通主管部门更缺少对覆盖全社会资本周转、流通速度和流通状况的统计监测框架和信息发布,由于种种原因,有的部门索性放弃了相关指标的跟踪监测。于是,多年来表达宏观经济运行节奏快慢的常规经济指标,比如全社会工商企业的流动资本周转速度(年均周转次数)、固定资产折旧率、流通费用率、库存比率等等要害数据,既少统计也少分析,大都被有意无意地“精简”或“省略”了,由此导致决策机构和政策研究机构得不到完整、准确、连续和可比较的信息反馈,也使得经济运行质量评价失去了完整、可靠的依据。

(二)我国企业资本周转速度在悄然放慢

1.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流动资本周转速度放慢,导致巨额资本占用。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不完整数据,按行业分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1998年以后统计口径改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流动资本总量和周转速度:1992年是10096.37亿元,周转速度为年平均1.65次;1993年增加到14991.61亿元,年平均为1.68次。1994年以后,随着流动总量的增长,周转速度在小幅起浮中呈下降之势,1994年降为1.40次,1995年微升至1.42次,1996、1997年连降至新低1.38次和1.28次,1998年回升到1.41次。1999年,流动资本占用已经猛增到31042.81亿元,而周转速度再创新低,年平均仅为1.20次。

总的趋势是国有工业企业流动资本总量和增长幅度在上升,而资本周转速度却是下降的。其中,1999年比1992年,工业流动资本占用增加了207%,而周转速度却只相当于1992年的72.7%,下降了27.2个百分点,平均延长了82.9天。周转减慢的含义是,1999年同量流动资本效率只相当于1992年的72.7%,或者说,如果周转速度与1992年相同,那么在1999年3万多亿元流动资本占用当中,有至少27.2%即8443.6亿元是“多余的”、“不必要的”、“无效益的”。简言之,由于资本效率和周转速度下降,1999年同1992年相比,仅国有独立工业企业就致使国民经济白白蒙受了8400多亿元的隐形经济损失。这绝不是可以轻视的“小数目”。

此外,非国有工业企业的资本周转状况略好于上述国有企业(因为加入前者,周转速度年平均提高0.04次),但也呈现徘徊局面。

不仅工业企业自我纵向比较呈下降趋势,同国外横向比较更使人尴尬。日本发表的1999年统计报告显示,从1973年至1998年长达25年期间,尽管多次经历不景气阶段,但制造业流动资本年平均周转速度始终保持在7.5~8次,周转速度是我国企业的数倍。“一个钱顶几个钱”,快节奏使流动资本得到了数倍的节省,或同量流动资本支撑起数倍于中国企业的经济运转。

2.工业库存仍在攀升。流动资本周转速度快慢和企业库存量增减是相互印证的。企业周转速度下降的另一种表现就是库存的上升。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国有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的产销率都在95%以上,1999年达到97.2%,高的年份达到98.3%。按常理,如此之高的产销率,不应当再出现产品压库、周转下降的问题。但是,库存状况和前述的周转状况,使人不得不怀疑目前产销率指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至少也说明,只孤立考察产销率,而忽视其他动态指标,评价经济节奏和运行质量肯定是不完整、不准确的。

截止到1996年底,全国乡以上工业企业库存商品累计总值达13276亿元,加上国有商业、乡镇及合资企业库存,总值超过3万亿元。其中,库存主要分布在国有工业企业。来自有关部门的资料显示,截止到1998年12月,全国500万元产值以上的18万户工业企业产成品库存为6093.5亿元,比上年增长5.5%;应收账款额12314.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产成品资金占用比上年增长5.54%;企业产销率年平均96.49%,与上年持平;企业资本周转次数年平均1.41次,比上年下降0.05次。目前,工业产品压库历年累积的数万亿元巨额存量难以消化,新生库存增量仍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上市公司的数据应当更加可信。上市公司的相关指标通常好于一般工商企业,但是,其资本周转和库存状况更加显示我国经济节奏放慢的迹象。对1997至1999年度1029家上市公司的分析发现:1997年平均库存净额即流动资金占用为16930.84万元,1998年上升到19532.55万元,增长了15.36%,1999年则攀升至21121.15万元,比上年增长8.13%,比1997年上升24.74%,流动资本占用,两年增加了近25%。

国际公认的库存商品与国内生产总值的经验比例,正常发达国家不应超过1%,发展中国家不应超过5%,而我国1994年不算存量,当年仅新增加的库存就已占GNP的5.1%,1995年为6%,1996年为6.8%(《中国信息报》1998年9月8日《全库商情》)。如果加上前面提到的年年累积下来的存量,我国可统计到的远远超过3万亿元的工业库存(只算大数,且尚未包括农业库存),就已占到8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的37.5%!同样按照8万亿元GNP匡算,库存率上升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增加了800亿元的滞销积压产品。即使扣除8万亿元中的非实物商品部分,滞销积压产品也在600多亿元。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多年以来,我国经济一直是在背着越来越沉重的滞销积压包袱艰难、缓慢运行。

3.商业资本周转:速度略快于工业,但整体水平无法同国外相比。我国有关部门基本放弃了商业流动资本周转速度的跟踪统计和分析,理由是政策放开以后,多元化发展增加了统计难度,企业出于避税和经营上的考虑,不愿透露资本周转信息。现在掌握的不完整数据是:国有商业流动资本年平均周转2.3次。而日本非制造业(包括批发、零售业)流动资本年平均周转在15~18次,一些跨国连锁公司,如沃尔玛公司、麦德龙公司、家乐福公司资本周转年均都在20~30次。

总之,由于忽视、轻视对经济节奏的统计、监测,对周转速度放慢和库存增长缺少警觉,致使在“八五”~“九五”期间,国民经济至少累计蒙受了本可避免的上万亿元的隐型损失,所取得的巨大经济成就虽有目共睹,但这是以过去所无法比拟的更大的资源—资本投入和消耗占用才换来的,同中央所期待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目标差距较大。

三、经济节奏不快、工业一商业资本周转缓慢、库存过多的主要原因,除了产业结构不合理以外,还直接来自商品流通领域状况不佳、发展滞后决定资本周转和经济节奏快慢的直接、间接因素极其复杂多样,比较而言,中国目前的重要原因是:

1.中央在产业政策中一再强调的“调整、提高第二产业”没能得到有效落实,制造业产业结构不合理、重复建设等老大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些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缺少战略眼光,过于看重眼前利益,对结构调整缺乏信心,更少思路和办法。同时,结构调整也缺少市场机制的支持,致使制造业的投资—产业—产品结构过于陈旧、科技含量不高、名特优新精品不足、有效产品率过低、销售困难、滞销积压、资本凝固。因此,周转缓慢、库存增加的根本原因来自我国的制造业。

目前,工业界埋怨商业界不愿承担风险,是没有道理的。这是因为市场竞争和消费导向致使商业资本对商品购销更为敏感,拒绝从工业界采购滞销商品是合理的商业行为,商业资本不应当再接受制造业自己酿成的苦果,否则将倒退至“工业报喜,商业报忧,产品积压,财政虚收”的旧体制。

除了这一根本原因之外,还明显存在商品流通方面的原因。

2.流通产业始终未能确立经济运行的先导地位,重生产、轻流通的陈旧观念依然明显存在,依托互联网加快流通速度在总体上还没有破题。在经济增长、产量猛增的情况下,始终缺少与之相匹配的高效率、快节奏的流通产业组织和畅销体系,与之相配套的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大批发商、大经销商和大制造商的分销体系没能及时成长起来,掌握市场信息、承担购销风险和引导企业避免盲目性、加快周转的能力普遍不强。导致资源配置、结构调整缺乏市场化的筛选载体(各种采购、分销企业),有销路的产品得不到低成本的快销机会,无销路的滞销产品得不到及时淘汰。

3.条块分割体制依然对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商业发展和商品流通构成极大限制。受制于这些限制,工业企业的分销体系和批发一零售企业真正实现“三跨”发展、形成规模的成功案例极为罕见,“小、散、差”现象十分普遍,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含量、服务质量普遍不高;近期的经营状况普遍恶化,销售收入和利润全面下滑,后劲衰减。由此导致的整体竞争能力,实难摆到国际大格局中去评价和较量。特别是按照中国在未来5年内基本放开流通业的“时间表”所作承诺,压力之大显而易见。而流通业的滞后,势必导致经济循环障碍,资本周转不灵。

4.各地、各部门的工业企业之间严重缺乏信息意识和诚信意识,商业欺诈盛行,产供销信息沟通受阻,相互信任度下降,长期合作困难,合同履约率不高,货款拖欠增加,债务链延长,产供销关系紊乱。

5.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矛盾加深。工业企业迫于产品陈旧和竞争压力,中断原有的工商、产销关系,另起炉灶,无论条件怎样,大都盲目追求自设分销机构,“自产自销”,向流通领域“挤压”、“拼抢”流通利润,以期走出困境。结果更增加了企业的一笔资本占用,降低了周转速度,增加了流通费用开支。商业企业迫于买方市场的压力,越加讲求进货品种、质量、批量、价格、时间、分利方式和结算方式,提出的条件越加“苛刻”,往往使工业企业难以承受,工商之间纠纷不断,许多本可以达成的交易被迫放弃。

6.流通方式陈旧,科技含量低下,基础设施落后。除少数几家大型连锁集团以外,工商企业普遍缺少依靠现代网络——配送体系,以便于集中采购分销、强化产销衔接、维持最佳库存、加快资本周转的能力。

总之,我国目前的主观、客观因素,包括体制的、政策的、法制的和基础条件的因素,大都还不适应进一步加快经济节奏和周转速度的迫切需要,应当认真对待,尽快加以改变。

四、改善流通环境,加快资本周转和经济

节奏的若干建议政策建议的核心是:信息化带动产工业化的关键是用新理念、新技术率先改造流通领域,实现流通创新,为此,要站在新世纪、新动向的高度,切实依托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十五”期间,为我国流通领域的思路创新、体制创新和组织体系创新探好路、开好头,在改善流通环境、加快资本周转、加快经济节奏方面,切实取得突破性进展。

1.建议在“十五”期间突出强调“第三个转变”,切实从加快资本周转、提高运行效率全局的高度,认真对待存在的差距,充分认识流通在市场经济当中的应有地位和作用。

流通领域的作用绝不仅仅是增加了多少就业机会、提供了多少利税、在GDP当中的比重有多大,为经济增长指数“贡献”了多少百分点,更在于从整体上促进经济循环,加快资本周转和运行节奏。如果流通领域长期滞后,必然加剧流通不畅、周转缓慢的局面,导致第一、第二产业销售困难、资金拖欠、银行坏账和企业之间的信任、信用危机,降低国民经济整体效率和效益。

目前,我国明显存在的三个新变化,都在向流通领域和经济循环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一是农村,农业和农民已经不再满足于以往的市场购销状态和渠道,迫切需要流通模式创新,为加速发展起来的农业产业化提供专业化、大规模、高效率、低成本的流通体系。二是城市制造业已不满足于小规模、分散化、无组织的流通体系,包括已经改革的国企和个体、私营经济,都急于寻求购销方式的创新。三是WTO作为催化剂,国外知名跨国公司渴望更快进入我国流通业,迫使我国批发、零售企业和工业分销体系按照国际标准取得一个相称的快速发展。

为此,需要从我国经济节奏、资本周转缓慢,商品流通不畅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第三个转变”的历史性任务。这就是:我国不仅面临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转变”,而且迫切需要完成以加快经济节奏、加快资本周转和流通速度为核心、推动国民经济从静态化、慢节奏向动态化、快节奏的“第三个转变”。

传统计划体制天然具有慢节奏、“静态化”特征。主要表现是:产前囤积、“货到地头死”、库存积压、货不对路、供求脱节、周转缓慢,有效产品率低下,大量资源被条条块块体制凝固起来,造成低效和浪费。

市场体制天然具有快节奏、“动态化”特征。主要表现是:市场竞争迫使制造商、经销商讲求适销对路、“零库存”、高效率、快周转、货畅其流,尽可能使每一枚硬币和每一件商品都不停顿地运动起来,消除“静止”是经济运行的内在追求。

突出强调“第三个转变”,是从我国的实际和面临的历史任务提出来的,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不是对“两个转变”的简单重复。时至今日,各行各业、各部门、各地区无不叫喊“资本不足”、“资金短缺”(颇有“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之状),但同时又放任经济节奏的缓慢、迟滞,任凭已经投入的巨额资本沉淀、休眠、凝固或隐性闲置。现在看来,我国的主要问题不是表面上的“到处缺钱”,而是循环太慢,缺少“动感”,几个钱不顶一个钱。

建议“十五”期间经济政策要点中补充一个思路,就是突出强调“第三个转变”,政策设计要有利于企业从周转、流通速度“找钱”,“向节奏要效益”,唤醒、激活已经投入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而不是继续无节制的增加投入,即使需要投入,也必须首先选择有希望“四两拨千斤”、激活原有资本、令其加快周转的领域或环节。否则,再充裕的资本也仍填不满节奏放慢带来的无底洞。

2.建议将经济节奏精确化、数量化,以全社会流动资本周转速度、全社会流通费用率和全社会产品库存率为核心,建立“第三个转变”的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分析、发布。

为此,理论界和政策研究机构要系统跟踪分析这些指标的变化,并将分析结果纳入国民经济运行质量评价体系;要提出并细化加快周转的分阶段目标,为工商企业加快周转提供督促指导和政策援助;评价企业经营是否改善,要突出其资本周转速度、库存状态、流通费用率是否有所改进;要恢复、细化全社会工商企业(而不止是国有企业)动态性统计指标,企业没有任何理由或出于某种目的,将这些状态指标作为商业秘密隐瞒不报,也不允许搞“两本账”,提供虚假信息。

鉴于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特建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尽快将此项研究任务作为院内重大课题立项,组织攻关,作专门的深入研究。立项要着力解决四个要害问题:一是梳理、规范原有的统计分析口径,建立同国际接轨、有可比性、相对稳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分析框架;二是以此框架对我国经济节奏变化、资本周转、库存状况进行回归分析和全面评价;三是建立可供长期跟踪、定期发布的预警监测系统;四是提出加快经济节奏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3.建议以资本为纽带,实行流通领域资源重组,多元化培育现代大制造商、大批发商和大零售商,为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经济节奏奠定可靠的微观基础。

商业资本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历来是最活跃的资本,天然具有伸缩、扩张和转移快捷的灵活性。在新时期,商业资本(含批发商、零售商和制造商的销售机构)扩张有许多事情可做,但有两件大事最为重要。

(1)大举进入、大力发展现代批发商业,在商业资本当中要抓住“入世”前后的最后机会,注重资本市场运作,实行资产重组,尽快推出我国自己的大批发商、大经销商。

我国的批发商业资本的不景气,是经济体制转轨期间的暂时现象,但值得高度重视,不能久拖不决。常此以往,继续放任各自为政、自行其是、不合理的商业格局,将使社会流通成本急剧上升和资源配置的极不合理。另外,外国商业集团之所以规模巨大,诀窍在于一手抓连锁,一手抓批发。因为,谁都看得明白,孤立地吊在传统零售业上,永远也不可能壮大。我国遗漏的批发商空白,十分“耀眼”,如果自己还不“亡羊补牢”,那么按照“入世”承诺的时间表,用不了多久,只能恭手让给精明的外国商人了(准确地讲,外商在1992年我国有限开放零售业以来,早已打着“零售”的旗号,大做批发生意,填补这一“空白”了)。而批发商的“大进大出”能力,所给出的批量和价格“订单”,事关众多制造商的销路和生死,也关系到众多零售商和消费者的损益。外商果真大规模进入,决不仅仅是我国批发商的命运问题,还将牵涉到、甚至殃及和控制到我国大大小小制造商们的产供销命脉。

因此,从新时期外国商业资本急于进入的紧迫形势来理解,我国已经没有理由继续为批发商的成长滞后而支付越来越高昂的交易成本,投资回报率决不亚于零售业和其他行业的我国批发商业领域,理应成为未来商业领域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作为商业资本的“首选”,促成这个新增长点的政策思路,一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同时对近些年来各类企业另起炉灶,自发建立起来的各种分销机构,通过市场化途径实行专业化资本重组,按照商品特点、流通环节的客观需要,在平等互利、合理分工原则基础上,有意识地引导和促成一批具有现代规模、专业化的批发企业集团。这是提高商品市场组织化程度,改变商业领域“小”、“散”、“乱”、“低”(水平)状况的重要举措。二是放宽政策,有针对性地鼓励非国有商业企业和个体、私营商贩,把自己的批发生意“做大”,通过改组现有的众多专业批发市场和小商品批发市场,调整其原有市场主体的经营批量过小的组成结构,引导他们参与更多品种、更大范围、更大批量的商品交易,赋予其权利,明确其责任,同时对他们的交易行为和经营状况实行有效管理。

(2)进一步改革条块分割管理体制,加快结构调整和资本重组,推出重量级大零售商,开创零售业发展的新阶段。

20多年来,我国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成就始终是主流。目前的突出问题是,传统百货业资源过剩,新型业态发展虽快但规模过小,大型零售商业资本集团过少,国际化、超大型资本集团空缺。

“十五”期间,零售业的出路在于结构调整、资本重组,“做大、做实、做强”,借助市场力量,在我国推出举足轻重的大零售商。面对零售业商业资本过于拥挤、低水平过度竞争和外国商业资本的压力,我国零售商们片面追求外延、粗放、数量扩张的增长势头已经难以为继,亟待开创大型化、集约化、内涵化发展的新阶段。在新时期,零售业的繁荣决不可再指望“从一棵白菜到十棵白菜”的平面扩张,商业发展的新阶段具有丰富的内涵,我国工业曾经走过的弯路,商业不可再走。

发展模式和思路应不失时机地进行战略调整。成败的关键不在于各种细节,而在于“对内开放”这一要害。多年以来,零售商们期待着以资本为纽带,对商业资源实行“三跨”重组(即跨所有制、跨部门、跨地区),尽快形成规模巨大、实力强大、连锁型的重量级商业资本集团。但“三跨”口号喊了多年,成效极小。究其缘由,不是众多小有成绩的零售商们不愿为之,而是无法为之。因为,大大小小的零售商,至今受制于延续了几十年的“条条块块”管理体制及其潜移默化的神秘影响。由于条块体制的掣肘,导致了目前商战中“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被动局面,即商业领域内耗加剧、合作困难、纠纷不断,而向外发展、应对外商则又显得缺少经验和底气不足。

条块分割、地方保护和隐型限制,违背了资本重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客观要求,阻碍了我国零售商们加快市场化、提高资本集中度的步伐,致使本该在现有基础上做大、做实、做强的巨型零售商业资本集团,始终没能及时长大。从这个意义上说,面向“入世”以后的新形势最大的威胁不是来自国外,而是来自我们自己;不是来自对外开放程度的大小,而是来自“对内开放”的不足。主管部门权力过大,地区之间相互封锁,束缚了零售商们的发展。经验教训是,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在不同地区、部门、所有制零售商之间寻求合作的场合,惟恐吃亏导致合作失败的先例数不胜数,而联手成功的先例却非常罕见。我国迫切需要国内规模普遍过小的零售商,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双赢(多赢)目标,进行强强联合、资本重组,尽快提高零售商的集中度(资本额、市场份额、货源份额、利润率等等)。在最为关键的“十五”期间,所有的政策设计,都应紧紧围绕积极鼓励而不再有意无意、情不自禁地限制零售商们实行“三跨”合作。

4.建议合理规划工业企业的分销体系,为加快制造业的运行节奏提供政策指导。

多年来,国内一直存在两种流通模式的争论。制造业强调要借鉴欧、美企业集团产销合一为主导的销售模式;商业界则强调要借鉴日本产销分离为主导的销售模式。其实,脱离具体产业和产品生产、消费特点,搞“模式争论”没有意义,且容易绝对化、片面性。政策研究和制定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遵循规模效益和交易成本原则,推动工商企业所选择的销售模式,能够在竞争中达到规模效益,从而有助于降低社会总交易成本;产销合一与产销分离应当以总交易成本最低为依归、保持均衡。面对买方市场,工商之间相互挤压不是出路,必须探索新型的利益关系或利益共同体。鉴于我国工业企业众多而规模过小,信息化水平低、资本实力有限,建议除少数实力较强的大企业自设分销机构以外,其他大多数企业应当以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为基础,实行产销分离、工商关系协调的产销模式。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商业资本介入生产企业、引领家电产业的买断经营模式,代表了工商关系协调发展的未来。

5.建议加快反垄断立法,改变阻碍流通的条块分割体制和政策,为加快经济节奏提供法制保障。

目前形势下,在所有法律法规当中,反垄断法的重要性应当位居第一,而绝不可以同其他法律法规平起平坐,任何淡化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立法中头等地位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参见宋则:《我国垄断现象的特殊性及特殊对策》,载《财贸经济》1999年第2期。这是因为,昔日国家、政府垄断型经济,在今天要出台自己的反垄断法,其难度和重要性都不可低估。从这个意义上说,面对“入世”最大的挑战不是来自国外,而是来自国内;不是来自竞争对手,而是来自曾经拒绝市场竞争的我们自己。

正是由于这一深刻背景,我国国内迄今为止的不公平竞争、限制公平竞争的现象随处可见,许多国内商家,特别是个体、私营商业,并未充分享受到国际条款中规定的“国民待遇”。这首先又是因为国内普遍存在着行政化垄断所造成的。因此,我国以往久拖不决、如今最为迫切的是要亡羊补牢,依法反垄断、反歧视,剔除各种习惯成自然的保护主义,加快“对内开放”的步伐;大幅度剔除行政管制,加快改变迄今仍存的大政府、小社会、小市场局面。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中要将行政性垄断、行业垄断作为重点调整的对象。出台反垄断法不仅对国内有利,对促进大中小商家成长有利,而且对开放和维权有利。否则,我国很难依法防范、制裁外商或内商可能发生的垄断行为。

6.建议进一步提倡讲诚信、守契约、反欺诈、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合法权益,强化“诚信促销”,为加快资本周转和经济节奏排除信用障碍。

反欺诈在“入世”过渡期显得尤其迫切。随处可见的商业欺诈,伪劣假冒屡禁不止,工商企业信誉度下降,已经对正常的购买行为和正常的企业交往构成极大的威胁。在许多场合,城乡居民就是因为担心上当受骗而拒绝购买的;企业之间也由于防不胜防的欺诈行为而放弃了许多商业机会,正常的商务往来和资金流动受到伤害。因此,在促进资金周转、加快商品流通的近期对策中,要依法严厉打击伪劣假冒,严厉制裁商业欺诈,提倡、鼓励“诚信促销”,信守合同,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购物安全”和企业的交易安全,树立中国工商界在国内外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建议要切实改变违法犯罪“成本过低”,打击、追究违法犯罪“成本过高”,“事前规范不足,事后惩处不力”的被动局面。在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入世”过渡期和突出“第三个转变”的过程中,必须讲求市场经济迫切需要的信誉竞争,必须强化事前自律的守法意识,提高对违法犯罪事后惩处的震慑力,必须依法令商业欺诈者付出倾家荡产的沉重代价。反欺诈的要害在于打击职务犯罪、暗中保护和官员腐败,针对商业欺诈集团化、系列化、跨地区等特点,反欺诈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幕后的腐败势力。为此,应当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降低索赔成本,抓堵欺诈源头,从严细化法规,确保效果显著。

7.建议“十五”期间,为加快经济节奏,要强化对发展我国流通产业的政策支持。

这里所说的政策,不是以往主观随意性很强的“政出多门、自乱其制”之策,而是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依据,相互协调(而不是相互掣肘)、透明度很高、一视同仁的经济政策。例如,设计适应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产业政策当中的流通产业政策;在流通产业政策当中制定规模不等的大中小商业企业政策,批发业和零售业政策,工业企业发展分销体系的政策,物流产业政策,进出口业务政策,高效统一的流通主管机构的设置政策;等等。其中,鉴于我国逐步开放批发业的国际承诺,在流通产业领域,要积极培育属于自己的现代大批发商,纠正多年来低水平批发市场盲目发展,而极少培育大批发商的政策失误。要促进国内零售商、批发商走出国门求发展,走出本地、突破本地市场容量求发展。鉴于批发和零售界限的不确定性和外商抢滩我国批发业的新动向,要尽快改变国内企业单打零售牌、忽视批发业的被动局面。

为加快我国流通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在所有的政策调整当中,最要紧的政策是“放权政策”。一是政府最大限度地放弃以往事无巨细的审批制度。这种缺乏市场经济依据的权力独揽,不仅是贪污腐败的温床,而且是对国内批发、零售业的巨大束缚。二是配合机构改革,最大限度将原有政府职能交由各种民间商业协会承担,推动民间商会组织名副其实地尽快成长,以便在“入世”过渡期,使已经同政府完全脱钩的大量批发、零售企业找到合法、可靠的社会依托,实现平稳过渡。

8.建议“十五”期间,对流通产业实施以互联网、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为基础的现代化改造,为加快经济节奏提供现代科技支持。

按照“四两拨千斤”的投资思路,为了盘活资本存量、控制投资增量,新增投资的重要领域并非制造业,而是流通业。如前所述,结构调整困难、资本周转缓慢,主要是因为流通环节不顺,商品销售不畅,经济循环受阻,经济机体被流通瓶颈给“憋住”了。因此,“十五”期间重点解决流通瓶颈问题,有可能实现“四两拨千斤”,从加快资本存量周转当中“挖钱”的目标。向流通领域投入“一分钱”有可能产生几分钱的直接、间接的回报。

为此,要建立大商贸概念,树立大商贸理念,重视商贸企业的资本市场运作,加强机制转换,重视连锁经营和资产重组。同时,为强化流通产业的现代化发展,应对国际竞争,迫切需要加强对企业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的培育和保护。在新世纪,企业投资方向已经从有形资产更多地转向无形资产。传统工业经济需要大量资金、设备、厂房,有形资产的投资十分重要。而在知识经济中,公司的价值更多地取决于管理人员的决策,取决于掌握的信息资源和创新意识,而不取决于拥有多少汽车、多少流水线、原材料和劳动力。因此,投资方向出现了由有形资产向无形资产的倾斜,无形资产日益成为企业的追逐目标,同时也成为一些企业的保护神。目前,国际大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比例已经达到1∶2或者1∶3.根据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测算,美国1995年1/3企业的无形资产比例在50%~60%。在新时期,我国工商企业、各类公司,也应当增强商誉、品牌意识,提高科技含量和无形资产的比重。

最为重要的是,为在“十五”期间加强流通产业体系的现代化建设,要进行产业链的整合,促进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的联动、组合,促进物流、配送体系的发展,加快互联网这一新商务手段的引入。其中,充分注意互联网技术在企业之间交易的成功经验。美国《商业周刊》认为1999年企业对企业的交易金额为430亿美元,大约是企业对消费者交易的5倍,根据Forrseter的研究报告,到2003年企业对企业的交易将达到13000亿美元,是企业对消费者交易的10倍,相对于美国贸易总额的9%,甚至超过了英国或者意大利的国民生产总值。1998年美国汽车销售额为3500亿美元,互联网相关产品的销量达到3014亿美元,只用了17年时间走过了汽车业半个世纪的历程。以上数据,充分说明企业交易网络化在未来几年中的发展趋势和重要意义。我国理应为普及互联网技术手段创造体制、政策和法制条件,否则,将构成网络时代的最大障碍。

目前,国内的主要注意力放在互联网的技术层面上,忽视发展网络系统的体制、政策和法律条件,结果导致斥巨资“大办”信息中心成为新时髦。但仔细观察,绝大多数都是在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各行其是,互不搭界,无序竞争,重复建设,条块分割封锁体制使得“谁也办不大,谁也办不像”。“中心”过多、过滥等于失去“中心”,商品信息不全、不准、不及时、不方便、费用高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同商品信息网络化发展的本质南辕北辙的做法必须尽快改变。我国信息网络化建设,必须坚决突破条块体制的束缚,建立“大网络”的概念,走综合化、社会化的新路子,对现有“一家一户”封闭运行的所谓“信息中心”,通过联网的方式,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跨地区的资源重组,按照效能、齐全、方便、快捷、低价的原则,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因此,要进一步突破各种行政化体制障碍,走“电子商业”的创新之路,充分运用现代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及远程传输技术等先进的科技手段,率先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和交通发达地区,建立起以“第三方物流”为基础的信息网络,使全国各地工商企业都能方便快捷地同时上网,随时查询、随时输入供求信息,进行网上交易,并进一步与国际互联网络相联通,形成开放式、通达全球的信息网络。发展这一网络的关键,是收费低廉、服务周到、切实保障市场化调节,防止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产品入网。果真如此,这个网络的吸引力、参加者就会与日俱增,进入高效快捷的良性循环。

(本文原载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2001年3月16日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