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力异常性难产
【概述】
产力包括子宫收缩力、腹直肌和膈肌收缩力以及肛提肌收缩力,其中以子宫收缩力为主。在分娩过程中,子宫收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及极性不正常或强度、频率有改变,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多因产道或胎儿因素异常形成梗阻性难产,使胎儿通过产道阻力增加,导致继发性产力异常。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分为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类,每类又分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
一、子宫收缩乏力
【病因学】子宫收缩乏力多由几个因素综合引起,常见的原因有:
1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因而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导致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2子宫因素子宫发育不良、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等)、子宫壁过度膨胀(如双胎、巨大胎儿和羊水过多等)、经产妇(multipara)子宫肌纤维变性或子宫肌瘤等,均能引起子宫收缩乏力。
3精神因素初产妇(primipara)尤其是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elderlyprimipara),精神过度紧张使大脑皮层功能紊乱,睡眠少,临产后进食少以及过多地消耗体力,均可导致子宫收缩乏力。
4内分泌失调临产后,产妇体内雌激素、催产素、前列腺素、乙酰胆碱等分泌不足,孕激素下降缓慢,子宫对乙酰胆碱的敏感性降低等,均可影响子宫肌兴奋阈,致使子宫收缩乏力。
5药物影响临产后不适当地使用大剂量镇静剂与镇痛剂,如吗啡、氯丙嗪、杜冷丁和巴比妥等,可以使子宫收缩受到抑制。
【临床表现】
根据发生时期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两种。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是指产程开始子宫收缩乏力,宫口不能如期扩张,胎先露部不能如期下降,产程延长;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是指产程开始子宫收缩正常,只是在产程进展到某阶段(多在活跃期或第二产程),子宫收缩转弱,产程进展缓慢,甚至停滞。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子宫收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宫腔压力低(<20kPa),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2次/10min。当子宫收缩达极期时,子宫体不隆起和变硬,用手指压宫底部肌壁仍可出现凹陷,产程延长或停滞。由于宫腔内张力低,对胎儿影响不大。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子宫收缩的极性倒置,宫缩不是起自两侧子宫角部,宫缩的兴奋点来自子宫的一处或多处,节律不协调。宫缩时宫底部不强,而是中段或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不能完全松弛,表现为子宫收缩不协调,这种宫缩能使宫口扩张,不能使胎先露部下降,属无效宫缩。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胎儿-胎盘循环障碍,可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检查:下腹部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缓慢或不扩张,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滞,产程延长。
3产程曲线异常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程曲线异常,可有以下7种:
(1)潜伏期延长:从临产规律宫缩开始至宫颈口扩张3cm称为潜伏期。初产妇潜伏期正常约需8h,最大时限16h,超过16h称为潜伏期延长。
(2)活跃期延长:从宫颈口扩张3cm开始至宫颈口开全称为活跃期。初产妇活跃期正常约需4h,最大时限8h,超过8h称为活跃期延长。
(3)活跃期停滞:进入活跃期后,宫颈口不再扩张达2h以上,称为活跃期停滞。
(4)第二产程延长:第二产程初产妇超过2h,经产妇超过1h尚未分娩,称为第二产程延长。
(5)第二产程停滞:第二产程达1h胎头下降无进展,称为第二产程停滞。
(6)胎头下降延缓:活跃晚期至宫口扩张9~10cm,胎头下降速度每小时少于1cm,称为胎头下降延缓。
(7)胎头下降停滞: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达1h以上,称为胎头下降停滞。以上七种产程进展异常,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合并存在。当总产程超过24h称为滞产,必须避免发生滞产。
【治疗措施】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不论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一旦出现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首先应寻找原因,检查有无头盆不称与胎位异常,了解宫颈扩张和胎先露部下降情况。若发现有头盆不称,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剖宫产术,若判断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则应考虑采取加强宫缩的措施。
(1)第一产程
①一般处理:消除精神紧张,多休息,鼓励多进食。不能进食者可经静脉补充营养,给10%葡萄糖液500~1000ml内加维生素C2g。伴有酸中毒时应补充5%碳酸氢钠。低钾血症时应给予氯化钾缓慢静脉滴注。产妇过度疲劳,可给予安定10mg缓慢静脉注射或杜冷丁100mg肌肉注射,经过一段时间,可以使子宫收缩力转强。对初产妇宫颈开大不足3cm、胎膜未破者,应给予温肥皂水灌肠,促进肠蠕动,排除粪便及积气,刺激子宫收缩。自然排尿有困难者,先行诱导法,无效时应予导尿,因排空膀胱能增宽产道,且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
②加强子宫收缩:经过一般处理,子宫收缩力仍弱,确诊为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产程无明显进展,可选用下列方法加强宫缩:
a人工破膜:宫颈扩张3cm或3cm以上、无头盆不称、胎头已衔接者,可行人工破膜。破膜后,胎头直接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加速产程进展。现有学者主张胎头未衔接者也可行人工破膜,认为破膜后可促进胎头下降入盆。破膜时必须检查有无脐带先露,破膜应在宫缩间歇期进行。破膜后术者的手指应停留在阴道内,经过1~2次宫缩待胎头入盆后,术者再将手指取出。
Bishop提出用宫颈成熟度评分法估计加强宫缩措施的效果。若产妇得分在3分及3分以下,人工破膜均失败,应改用其他方法。4~6分的成功率约为50%,7~9分的成功率约为80%,9分以上均成功。
b安定(valium)静脉推注:安定能使宫颈平滑肌松弛,软化宫颈,促进宫颈扩张。适用于宫颈扩张缓慢及宫颈水肿时。常用剂量为10mg静脉推注,间隔2~6h可重复应用,与催产素联合应用效果更佳。
c催产素(oxytocin)静脉滴注:适用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胎心良好、胎位正常、头盆相称者。将催产素25单位加入5%葡萄糖液500ml内,使每滴糖液含催产素033mu,从8滴/分即25mu/min开始,根据宫缩强弱进行调整,通常不超过10mu/min(30滴/分),维持宫缩时宫腔内压力达67~80kPa,宫缩间隔2~3min,持续40~60s。对于不敏感者,可增加催产素剂量。催产素静脉滴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宫缩、听胎心及测血压。若出现宫缩持续1min以上或听胎心率有变化,应立即停止滴注。催产素在母体血中的半衰期为2~3min,停药后能迅速好转,必要时可加用镇静剂以抑制其作用,若发现血压升高,应减慢滴注速度。由于催产素有抗利尿作用,水的重吸收增加,可出现尿少,需警惕水中毒的发生。
d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pg)的应用:前列腺素E2及F2α均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给药途径为口服、静脉滴注及局部用药(放置于阴道后穹窿)。静脉滴注PGE205μg/min及PGF2α5μg/min,通常能维持有效的子宫收缩。若半小时后宫缩仍不强,可酌情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为20μg/min。前列腺素的副反应为子宫收缩过强、恶心、呕吐、头痛、心率过速、视力模糊及浅静脉炎等,故应慎用。
e针刺穴位:有增强宫缩的效果。通常针老刺合谷、三阴交、太冲、中极、关元等穴位,用强刺激手法,留针20~30min。耳针可选子宫、交感、内分泌等穴位。经过上述处理,若产程仍无进展或出现胎儿窘迫征象,应及时行剖宫产术。
(2)第二产程:第二产程若无头盆不称,出现子宫收缩乏力,也应加强子宫收缩,给予催产素静脉滴注,促进产程进展。若胎头双顶径已通过坐骨棘平面,等待自然分娩,或行会阴侧切,行胎头吸引术或产钳助产;若胎头尚未衔接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术。
(3)第三产程:为预防产后出血,当胎儿前肩露于阴道口时,可给予麦角新碱02mg静脉推注,并同时给予催产素10~20单位静脉滴注,使子宫收缩增强,促使胎盘剥离与娩出及子宫血窦关闭。若产程长、破膜时间长,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子宫收缩极性。给予强镇静剂杜冷丁100mg或吗啡10~15mg肌注,使产妇充分休息,醒后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在子宫收缩恢复为协调性之前,严禁应用催产素。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或伴有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若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已被控制,但子宫收缩仍弱,则可采用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时加强子宫收缩的方法。
【预防】
应对孕妇进行产前教育,解除孕妇思想顾虑和恐惧心理,使孕妇了解妊娠和分娩是生理过程。目前国内外都设康乐待产室(让其爱人及家属陪伴)和家庭化病房,用来帮助产妇消除紧张情绪,增强信心,预防精神紧张所致的宫缩乏力。分娩时鼓励多进食,必要时可从静脉补充营养。避免过多地使用镇静药物,注意检查有无头盆不称等,均是预防子宫收缩乏力的有效措施。注意及时排空直肠和膀胱,必要时可行温肥皂水灌肠及导尿。
二、子宫收缩过强
【临床表现】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指子宫收缩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均正常,仅子宫收缩力过强、过频。若产道无阻力,宫颈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全,分娩在短时间内结束,总产程不足3h,称为急产,经产妇多见。
(1)对母体的影响:宫缩过强过频,产程过快,可致初产妇宫颈、阴道以及会阴撕裂伤。接产时来不及消毒可致产褥感染。产后子宫肌纤维缩复不良易发生胎盘滞留或产后出血。
(2)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宫缩过强、过频影响子宫胎盘的血液循环,胎儿在子宫内缺氧,易发生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甚或死亡。胎儿娩出过快,胎头在产道内受到的压力突然解除,可致新生儿颅内出血。来不及接产,新生儿易发生感染。若坠地可致骨折和外伤。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1)强直性子宫收缩:强直性子宫收缩并非是子宫肌组织功能异常,几乎均是外界因素异常造成的,例如临产后由于分娩发生梗阻,或不适当地应用催产素,或胎盘早剥血液浸润子宫肌层,均可引起宫颈内口以上部分的子宫肌层出现强直性痉挛性收缩。产妇烦躁不安、持续性腹痛、拒按。胎位触不清,胎心听不清。有时可出现病理缩复环、血尿等先兆子宫破裂征象。
(2)子宫痉挛性狭窄环(constrictionring):子宫壁某部肌肉呈痉挛性不协调性收缩形成的环状狭窄,持续不放松,称为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多在子宫上下段交界处,也可在胎体某一狭窄部,以胎颈、胎腰处常见。
多因精神紧张、过度疲劳以及不适当地应用宫缩剂或粗暴地进行产科处理所致。产妇出现持续性腹痛、烦躁不安,宫颈扩张缓慢,胎先露部下降停滞,胎心时快时慢。阴道检查可触及狭窄环,特点是此环不随宫缩上升,与病理缩复环不同。
【治疗措施】
1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有急产史的产妇,在预产期前1~2周不宜外出远走,以免发生意外,有条件应提前住院待产。临产后不宜灌肠。提前作好接产及抢救新生儿窒息的准备。胎儿娩出时勿使产妇向下屏气。若急产来不及消毒及新生儿坠地者,新生儿应肌注维生素K1预防颅内出血,并尽早肌注精制破伤风抗毒素1500单位。产后仔细检查宫颈、阴道和外阴,若有撕裂应及时缝合。若属未消毒接产,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1)强直性子宫收缩:一当确诊为强直性子宫收缩,应及时给予宫缩抑制剂,如25%硫酸镁20ml加入5%葡萄糖20ml缓慢静脉推注,或肾上腺素1mg加入5%葡萄糖250ml内静脉滴注。若属梗阻性原因,应立即行剖宫产术。若胎死宫内可用乙醚吸入麻醉。经上述处理,若仍然不能解除强直性子宫收缩,应考虑行剖宫产术。
(2)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应认真寻找导致子宫痉挛性狭窄环的原因,及时给予纠正。停止一切刺激,如禁止阴道内操作,停用催产素等。若无胎儿窘迫征象,可给予镇静剂,如杜冷丁或吗啡,一般可消除异常宫缩。当子宫收缩恢复正常时,可行阴道助产或等待自然分娩。若经上述处理,子宫痉挛性狭窄环不能缓解,宫口未开全,胎先露部高,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均应立即行剖宫产术。若胎死宫内,宫口已开全,可行乙醚麻醉,经阴道分娩。
(玄振华)
产道异常性难产
【概述】
骨盆径线过短或形态异常,致使骨盆腔小于胎先露部可通过的限度,阻碍胎先露部下降,影响产程顺利进展,称为狭窄骨盆。狭窄骨盆可以为一个径线过短或多个径线过短,也可以为一个平面狭窄或多个平面同时狭窄。当一个径线狭窄时,要观察同一个平面其他径线的大小,再结合整个骨盆的大小与形态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正确判断。
【临床表现】
1骨盆入口平面狭窄我国妇女较常见。测量骶耻外径<18cm,骨盆入口前后径<10cm,对角径<115cm。常见以下两种:
(1)单纯扁平骨盆(simpleflatpelvis):骨盆入口呈横扁圆形,骶岬向前下突出,使骨盆入口前后径缩短而横径正常。
(2)佝偻病性扁平骨盆:由于童年患佝偻病骨骼软化使骨盆变形,骶岬被压向前,骨盆入口前后径明显缩短,使骨盆入口呈肾形,骶骨下段向后移,失去骶骨的正常弯度,变直向后翘。尾骨呈钩状突向骨盆出口平面。髂骨外展,使髂棘间径等于或大于髂嵴间径;坐骨结节外翻,使耻骨弓角度增大,骨盆出口横径变宽。
2中骨盆及骨盆出口平面狭窄
(1)漏斗骨盆(funnelshapedpelvis):骨盆入口各径线值正常。由于两侧骨盆壁向内倾斜,状似漏斗,故称漏斗骨盆。特点是中骨盆及骨盆出口平面均明显狭窄,使坐骨棘间径坐骨结节间径缩短,耻骨弓角度<90°。坐骨结节间径与出口后矢状径之和<15cm,常见于男型骨盆。
(2)横径狭窄骨盆(transverselycontractedpelvis):与类人猿型骨盆类似。骨盆入口、中骨盆及骨盆出口的横径均缩短,前后径稍长,坐骨切迹宽。测量骶耻外径值正常,但髂棘间径及髂嵴间径均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