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景与小译本来关系很好,但是不知为什么两人开始闹起矛盾,前两天更是因为一点小事,双方打了起来。小译在打架的过程中,拾起地上的一块砖头朝小景头上砸去,小景的额头顿时鲜血直流。事后小景去医院治疗时额头缝了4针,医生作出结论是轻微伤。小景为此想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指控小译。那么,小景有权去提起刑事自诉吗?
回答是肯定的。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其突出特点是有明确的原、被告,犯罪事实明显,情节简单,不需要进行侦查,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于下列三类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由于自诉案件有明确的原、被告,大多数情况下被告的犯罪地与居住地是一致的,因此,自诉人一般应到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人为两人以上,居住地又不在同一法院辖区内,自诉人可到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人的常住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几名同案被告人一并审理。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