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各密封部位不应有渗漏。
(2)齿轮副运转轻快,不应有卡滞或间隙过大现象。
(3)驱动轮轮圈的端面跳动不得大于8毫米;离合机构应能灵活脱离与结合,且稳固地停留在极限位置。接合时棘齿间隙不许大于2毫米,离开时棘齿间隙不得小于3毫米。
(4)掣子在掣子盘上应能回转灵活。当驱动轮正反转时,掣子应保证可靠的接合与脱开;方向盘转动要轻快,当向右转到极限位置时,活动辕杆应与固定辕杆成一线。
(5)内拖板对于地面的仿形能力以地面支承面为准,升降极限不小于200毫米。
(6)倾斜调节机构应能将切割器从水平位置向上旋转8°,向下旋转2.5°。
(7)在不工作时,扳动升降手柄提起切割器至1挡时,所需的动力不应大于245牛。
(8)切割器提升至1挡位置时,内托板相对地轮支承面的提升高度不应小于100毫米,木连杆应与驱动轴平行,护刃器梁应前倾1°~1°30′,此时偏心套调节螺栓应在起始位置。
(9)调节护刃器梁与机架相对位置,应能使动刀片中心线与护刃器中心线重合,不重合度不大于3毫米。
(10)运转中零件不得有卡滞和异常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