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警的交通事故,交警将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到现场处理的交警一般不少于两个人。交警到现场后,将向被调查人表明执法身份,并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联系卡,联系卡上载明执法交警的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驾驶员事后可根据联系卡提供的信息与交警联系。
交警到现场后会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等,同时将现场调查以下内容,驾驶员应予以配合:(1)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
(3)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4)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意外情况。
(5)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
(6)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交警在现场会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等,对难以查明身份的肇事人,将予以传唤,交警依法对事故当事人及携带物品进行检查,还会对有关人员进行以下情况的询问:事故时的交通方式,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驾驶经历、驾驶前活动、休息、餐饮情况,驾驶时身体状况、车辆状况、行驶路线、驾驶时间、行驶速度,事故发生经过,临危采取的措施及主观心态等情况。
驾驶员对交警的现场调查和询问应如实反映和回答,不可因慌乱而忘却反映重要情况或隐瞒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