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开始使用“机动车驾驶员电子信息卡管理系统”,该系统采用银行信用卡和交通管理相结合,手持终端与系统无线对接、基础数据电子化等一系列技术手段,不但满足了驾驶员的实际需求,而且提高了交警的执法效率,使交警执法更公开、公正、公平。
使用信息卡的驾驶员均拥有自己的电子信息卡。电子信息卡除记录驾驶员基本信息和交通违法信息外,同时具备了银行信用卡全部功能。在驾驶员认可的原则下,驾驶员交通违法后的罚款可由银行采用电子支付,如果卡中存款余额不足,还可透支缴纳,不但节约了缴纳罚款的时间,更为驾驶员避免了因为逾期缴款而被一次性记满12分的风险。
使用信息卡的驾驶员应随车携带信息卡,在受到交警处罚检验时,应向交警出示信息卡,交警将用手持终端验收信息卡,并在卡上做记录。驾驶员平时应妥善保管信息卡,要及时给信息卡设置密码。信息卡丢失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银行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