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析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
全社会应当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第一课学校不得随便拒绝残疾同学入学
卫小雨今年已经8岁,按理说早到了该上学的年龄,可是由于她在5岁时遭遇了一场车祸,因伤势过重截了肢,成了一名残疾人,上学就成了一件难事。
6岁时,同龄的孩子都开始报名上学去了,小雨的爸爸也带着小雨来到附近的一所小学,要求让小雨入学接受教育。学校领导一见小雨是个残疾人,还坐着轮椅,心里就很不情愿:“我看这样吧,让学校研究研究再说,还未到新学期开学的时间。”卫小雨的爸爸只好等待。他后来又到学校去了两次,得到的回答都差不多。虽然他感到学校在推诿,但心里总还抱有一线希望。
转眼间学校就要开学了,卫小雨看着自己的小伙伴个个都背上了书包,多么想马上也和他们一样去上学啊!这天,小雨跟爸爸早早来到学校等待报名。可轮到小雨报名的时候,学校里的人却说:“你家孩子是残疾人,到学校来上学各方面恐怕不大方便,还是先回家另想办法吧!”小雨一听这话傻了,小雨的爸爸更来气,但还是强忍着火,向校领导央求说:“我的孩子不能不读书啊,作为残病孩子,没有文化,将来就更没有生存的能力了。”可是校方却冷冰冰地说:“学校针对你家孩子的事已作过研究了,她的自理能力很差,我们无法接收,何况我们学校还从未招收过残疾学生呢,我们不能开这个先例啊!”小雨的爸爸见学校执意不肯收,愤愤地领着孩子回了家。“一定要让孩子上学”,爸爸坚定地想。他反复思考之后,决定找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县教育局。教育局有关人员接待了他,听了他的申诉之后,表示尽快处理这件事。
可是,没想到,教育局处理的结果是,让家长到学校里陪读。这一附加条件让卫小雨的父母很难接受。他们表示,自己可以接送孩子上学和放学,但是不能整天陪孩子读书,因为他们不能不工作。
就这样,6岁这一年,卫小雨终于没有上成学。
眼看一年过去,新的学期又要开始了,卫小雨和她的父母都十分着急。究竟怎样才能让孩子上学呢?他们终于想到了法律。对!要用法律武器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于是,卫小雨的爸爸以卫小雨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有关人员来到学校,对校领导说:“你们拒收卫小雨入学是违法的。按照《宪法》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你们拒收卫小雨入学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卫小雨的受教育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给予直接责任人员以行政处分。”学校领导听了法院同志的这番话,开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了,向小雨一家表示道歉,并对小雨的爸爸说:“真对不起,我们一定在新学年接受卫小雨来上学”。
卫小雨一听自己可以上学了,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残疾儿童、少年同样实施义务教育;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国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征和需要,发展对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中等以上教育,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为什么说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对国家和社会都是有益的事?
第二课伸出援助之手
杨小军是一名残疾儿童,他的左手在一次车祸中失去了,而在那次事故中,他也永远地失去了妈妈。由于处理妈妈的后事和治疗小军伤残的左手,本来就贫穷的家更穷了,日子过得很艰难。冬天,爸爸做工去了,丢下小军跟奶奶过。他没有过冬的衣服穿,常常冻得脸色发紫。老师和同学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决定帮助杨小军。于是,老师召开了一个“捐出一元钱,献出一份爱”的主题班会,同学们从家里拿来了棉袄、旧靴子。班上还有位叫肖立的同学,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连穿的衣服都是大人的旧衣服改做的。他平时省吃俭用,整整攒了半年,刚攒了20元钱,正准备买一个书包,现在却全部捐给了杨小军同学。
同学们帮助杨小军的事迹上了报纸,更多热心的人们知道了杨小军的困难,捐款捐物纷纷而来。有一位老大爷,为了支持杨小军上学,每月从自己为数不多的退休工资里拿出200元,并致信小军说,他会一直资助杨小军到初中毕业。杨小军和家人都感动地哭了。后来,一位记者去采访这位善良的老大爷,老大爷说:“帮助残疾人就是积德啊,资助小军上学,是我应该做的。”
多么质朴的语言啊!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那位老大爷一样,献出一点爱心,我们的生活就会更加美好和幸福。一个人身体有了残疾是痛苦的,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有责任关心和帮助有残疾的人们,使他们得到更多的爱,与所有的人共享一片阳光。
残疾人的节日
全国助残日:1991年,国家依据《宪法》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国际聋人节:
1957年,世界聋人联合会根据欧洲各国聋人组织的倡议,决定1958年9月28日为第一个国际聋人节,并规定以后每年9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为国际聋人节。
国际盲人节:
1984年,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召开的世界盲人联盟成立大会确认,每年10月15日为国际盲人节。此节又称“白手杖节”。
国际残疾人日:1992年10月14日,联合国第四十七届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决议要求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采取更积极和广泛的行动与措施,以改善残疾人的状况。
你关心、帮助过残疾人吗?你认为我们应当怎样去帮助残疾人?
第三课身残志不残
由于先天疾病,小张宇四岁时还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他的爸爸妈妈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精力,而张宇也经历了各种痛苦的磨炼。刚开始时,爸爸教他走路,他常常跌得鼻青脸肿,但他咬着牙,坚持了下来。到了六岁那年,他可以走路了,后来,他又可以唱普通的儿歌,叫“爸爸”、“妈妈”了,爸爸妈妈的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转眼间,张宇到了上学的年龄,爸爸妈妈把他送到一所小学去读书。刚开始时,他的听力远远达不到要求,他就反复去听、揣摩老师的口型,课下,抄写同学的笔记,和同学艰难地交流,加强记忆。有时,为了纠正几个作业中的错误,他强迫自己写几十遍。同学们也都很热情地帮助他学习,放学后,有的同学还主动到他家里帮他温习功课。他深知学习机会来之不易,所以从不迟到,也不因为生病而中断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小学五年中,他每次考试成绩都名列前茅。
除了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张宇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如打乒乓球、踢足球、短长跑等。每年,学校组织运动会,他都积极参加。
张宇的兴趣是非常广泛的,象棋、围棋、绘画都能来两手。五年级的时候,他还得过一次市里举办的儿童象棋大赛冠军。几年来,张宇的拼搏精神和战胜病魔的毅力,博得老师和同学们的钦佩和赞扬。由于张宇品学兼优,他被当地市政府评选为“十佳少年”之一。在开表彰大会那天,市教育局长说:“张宇同学身残志不残,他敢于同困难做斗争,展示了顽强的拼搏精神,他不仅是残疾人学习的好榜样,更是我们正常人学习的好榜样。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国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全社会应当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在这方面,张宇同学和帮助过他的同学们做得很好,堪称典范!”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张宇用自己的行动和成绩告诉我们:残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战胜残疾的信心和勇气。只要每一位残疾人朋友不向命运低头,自强不息,迈出生命坚定的步伐,就一样能做出辉煌灿烂的事业。
生命的辉煌
你知道吗?青年楷模张海迪五岁时因病高位截瘫。致残后,她在病床上艰苦自学,翻译和创作了多部作品,获得多项荣誉称号。
著名的“侯氏定理”创造人,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化学家侯永庚教授,1980年因糖尿病致使双目失明,他在极其艰苦的情况下从事物质晶体结构研究,创造了享誉世界的“侯氏定理”。
我国的第一枚世界残疾人奥运会金牌就是盲人运动员平亚丽1984年在美国举行的第三届残疾人奥运会女子B2级跳远比赛中夺得的。几年来,我国的残疾体育健儿在重大国际比赛中获得的奖牌总数在千枚以上。这些振奋人心,让人热血沸腾的事实告诉我们:残疾人也是可爱的人,令我们尊敬、骄傲和自豪。
各位同学发表自己的看法:怎样去做一名生活的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