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解析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1课假如有人教唆你吸毒怎么办
张林家里很穷,初中没毕业他就因为没钱读书而辍学,跟几个老乡一起到广东打工。不到一年时间,他就挣了好几千元钱。家里的境况也有所好转。张林觉得,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所以他在工地里结交了不少朋友,其中有几位是吸毒的,他也不介意。久而久之,他也因为好奇,想试一试白粉是啥滋味,没想到不知不觉上了瘾。打工挣的钱很快就因为买毒品花光了。张林很后悔,但又怕这样回家丢面子,就继续打工。可是毒瘾上来时实在无法忍受,就借老乡的钱买毒品。有一次他与几位瘾君子正在工地宿舍吸毒时,被来此查户口的公安人员发现,结果被送到戒毒中心强制戒毒,张林追悔莫及,早知今日要戒毒,何必当初吸白粉呀!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也是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之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吸食毒品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则是一种犯罪行为。
在我国,未成年人吸毒日益严重,不容忽视。随着毒品的日益泛滥,预防未成年人吸毒的任务就越来越重。吸毒上瘾的未成年人当中,大部分是因为空虚无聊或者好奇而沾上毒品的。
因此要坚决拒绝吸毒,坚决不吸第一口。因为吸毒是社会的毒瘤;吸毒是违法行为;吸毒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最终致吸毒者死亡;吸毒导致各种犯罪,使人堕落,丧失天良,同时危害社会秩序,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毒品,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更是沾不得的“魔鬼”。所以当有人教唆你吸毒时,不管是强迫,还是利诱,不管他说出什么花言巧语,你的做法只能是坚决的拒绝,坚决不沾第一次。
什么是毒品
它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吸食毒品对人体健康有很大的危害,甚至会危及生命,同时还会诱发其他犯罪。例如,偷窃、抢劫等。
假如有人教唆你吸毒,你应该怎么办?
第2课有人拉拢你看坏书、坏录像怎么办
市胜利中学15岁的孙强同学,向一个小哥们借了一本手抄小说。其中内容淫秽、不堪入目的情节像幽灵一样腐蚀了他。小小年纪就不思读书,还交了女朋友。后来,这个女孩又与另一男孩交往,于是两个男孩子发生争执,孙强将对方扎伤,犯了伤害罪被判刑。
还有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中学生李涛,用父母给的零花钱,几乎天天晚上泡在录像厅。录像厅以盈利为目的,违法播放黄色录像。他多次看那些刺激下流的镜头,想亲自体验一下。终于,他犯了强奸罪。他后悔地说:“是那些黄色录像害了我。”
淫秽书刊、黄色录像害了无计其数的青少年,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子,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是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所以当有坏人拉拢你看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时,你就应该这样做:
1.远离黄色淫秽的书刊和各种音像制品,包括不健康的小报、杂志,隐蔽性强的电子光盘,带有黄色画面的游艺机。做到不买、不看、不传、不藏,不受坏人的拉拢、利诱或胁迫。
2.凡拉拢你观看淫秽物品的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你的同学、朋友,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你应该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斩断这只罪恶的黑手!
小朋友观看黄色、淫秽物品后,主要表现有:
1.不思学习,学习成绩下降,旷课、逃学、在外过夜、留级、辍学。
2.纪律涣散,行为放荡,不讲道德,没有羞耻心。
3.精神萎靡,不能自拔,以身试法,堕入犯罪。
有人拉拢你看坏书,看坏录像你该怎么办?
第3课“哥们义气”真的很重要吗
李威是小学五年级学生。他平时学习成绩一般,父母经常为此而苦恼,把李威管得很严,周末也不许他玩。在学校里,因为成绩不好,也没多少人注意他。有一次,李威结识了一个同校初中生,比他大几岁,两人很谈得来,尤其是在成绩不好方面,共同语言很多。自此,李威把他当成好朋友。经他的引见,李威又认识了那位初中生的几位朋友。他们对李威说,今后大家都是兄弟,要讲“义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经过一段日子的交往,李威跟他们学会了抽烟,而且为了“哥们义气”,经常跟从这几位“哥们”打架,戏弄、追截女生。
李威心里觉得这种做法有点不对,但一是好玩,二是难得有人把自己当好“哥们”,所以每次都跟着去了。后来老师发现李威的情况,对他做了批评和教育,并通知家长。李威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不再与他们来往了。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在我国,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也日益普遍。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特点是犯罪团伙性相当严重,一些不法团伙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视中封建行帮的组织和活动形式,磕头、歃血盟誓,结拜为兄弟姐妹,有职务,有誓约,排座次,印标记,定帮规,称霸一方,极有可能转变成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社会势力。
未成年人好奇爱动,乐于结群,喜欢交际,易于结成自发性团体在社会上活动,但往往缺乏识别是非的能力,思想不稳定,遇有坏人和社会上的不良因素的引诱,容易做出不良的越轨行为,甚至会走向违法犯罪或陷入团伙犯罪。例如,李威因为那位初中生及其朋友对他好,他就事事跟随,缺乏分别是非的能力,没有正确、坚定的立场,结果不仅学会了吸烟,而且连打架和追截、戏弄女生的事情也跟着参与了。很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团伙成员的道路,就是一开始没有提高警惕,随意地加入团伙,慢慢地从越轨的不良行为,到违法犯罪,结果是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所以,小朋友组织、参与团队组织的,一定要谨慎从事,提高警惕,不要为了所谓的“哥们义气”而走上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
当然,朋友和同学之间应当提倡互相帮助、互相照顾的精神,但这种帮助、照顾必须是正当的、不违背道义与社会公德的,是法律允许或者鼓励的行为。这跟不分是非黑白的“哥们义气”完全是两码事。应该把二者区别开来,分别对待。
什么是犯罪团伙
它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出于不正当的目的而组成的,联合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体。对于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中小学生)而言,更为常见的团伙是为实施不良行为而组成的群体。但最近这些年来,由未成年人组成的或有未成年人参加的犯罪团伙越来越多,而且散布的面积很广,纠合的成员众多,其类型也趋于多样化,团伙的最高信条是封建行帮式的哥们义气,即“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惜”等等。
同学之间互相帮忙、互相照应的精神与“哥们义气”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