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立项申报及学杂费的收取工作;二、负责学校财政专户的缴款、预算,协调财政部门拨款等工作;三、负责协调物价部门并承担相应的工作;四、负责上级和学校公文的传阅和行政文档的管理;负责学校电子公文信息的接收管理;五、负责全处人员考勤、考核工作的组织并建立业绩档案;负责全校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有关事项的组织管理工作;六、负责学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津贴等收入发放,并办理个人收入调节税相关事宜;七、处理全处人员必要的生活事项;八、负责财务数据的安全保护、网络(计算机)的正常维护和开发升级;九、负责财务信息开发利用、财务处电子公文信息上网以及参与学校“一卡通”开发工作;十、负责学校各种经费的账簿打印;十一、负责全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十二、负责全校学生的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管理;十三、主动面向校内外、处内外协调所承担的工作;十四、办理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建财务管理主管会计(主任科员)
岗位职责
一、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分析计划执行情况,编制基建财务决算报表;二、核算纳入学校基建计划的一切经费的收支业务;三、负责基建经费的现金和银行业务;四、负责学校小额修缮项目的审查工作;
五、负责学校职工公积金核算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房改基金的核算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贷款及还贷事宜;
八、面向校内外协调所承担的工作;
九、办理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各产业部门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二、负责向财务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并及时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款。
三、负责各产业部门的基本数字信息统计工作,定期分析财务状况,为各产业部门的生产经营及重大问题的决策提供财务信息。
四、参与利润的分配,负责核算各产业部门的工资和水电费等,并及时与管理费一起上缴到财务处。
五、负责对各产业部门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六、兼职工会财务工作和成教财务工作。
七、主动面向校内外协调所承担的工作。
八、办理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般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正确做好制单、稽核、记账等工作。
二、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要确认原始单据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已经审批过,原始单据是否有经手人、验收人等,手续是否完备。
三、会计人员在稽核工作中,审查原始单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填制的经济内容是否正确,会计科目及记账方向是否正确,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的金额是否一致。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予以退回,要求补填或更正,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财务处长和主管会计汇报。
四、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欠款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五、办理由财务处长和主管会计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学校预算、基建和其他资金账户的银行、现金业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按规定办理银行现金的收付业务,并接受银行监督。
三、办理收、付款时,须按规定的程序,以审核的记账凭证进行办理,出纳员本身不制单,不自行收款和付款。
四、在收付款前,须严格审查经济内容是否符合事实,手续是否完备,收支款后须在原始凭证上盖收、付讫或“已核销”印章。
五、妥善保管现金,现金收支及时、准确、合理,不坐支、不挪用、不以白条抵库存,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六、办理银行结算时,应正确填制支票和其他结算凭证,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应由财务处长或主管会计批准,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规定限额和签发日期。
七、每日根据已办理手续的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及时与银行对账,确保月份余额与银行存款相符,并于下月十日前填制银行对账单,对未达款项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或报请主管会计和财务处长处理。
八、不得将银行账号转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附则:
学校预算年度自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止。
学校预算收入和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单项贡献奖试行方案
为鼓励全体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教科研究和培养拔尖学生为校争光,特制订单项贡献奖试行方案。
一、奖励项目
1.科研成果奖
全国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省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市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县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镇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2.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奖(1)论文获奖
全国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省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市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60元县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2)论文发表国际级按稿酬5倍奖励
国家级按稿酬3倍奖励
省级按稿酬2倍奖励
市、县级按稿酬标准奖励
(3)论文交流
国际级500元
国家级300元
省级200元
市级100元
县级50元
3.学生竞赛指导奖
(1)指导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制订并落实辅导计划,指导教师按学生获奖名次分别给予奖励。按习作发表的稿酬标准奖励指导教师,国家级报刊按稿酬5倍奖励;省级3倍;市、县级按稿酬标准奖励;校级10~50元。
(2)体育运动员参加镇体育运动会,荣获男(女)团体总分第一、二、三名的教练员,分别发给1000元、400元、200元奖金以示鼓励(学生个人获奖,教练员不再发奖)。获县级以上名次以500元递增发奖。
(3)舞蹈、歌咏等较大的集体项目参加比赛,荣获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发给指导教师1000元、400元、200元的奖金以示鼓励,获县级以上名次以500元递增发奖。
(4)凡教师参加有关竞赛获奖的分别给予一定级别奖金。
(5)开展先进教研组竞赛活动,凡被评为县级先进教研组的,每人50元,组长加倍。
4.先进奖
凡被评为全国劳模或先进教师的奖金1000元;凡被评为省级劳模或先进教师的奖金500元;凡被评为市级劳模或先进教师的奖金300元;县级先进教师或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100元;镇级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奖金50元(凡被评为单项先进的成人教育、后勤、工会、团队科技等奖给同级别的1/2奖金);县级教人新人奖100元。
5.安全(健康)奖
提高警惕,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和师生健康、安全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奖励。
6.凡教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践后效果显著者,酌情给予奖励。
二、奖金发放办法
1.由本人向教科处申请,填写单项贡献奖登记表,并提供有关原始凭证,教科处核实后报校长室审批发放。
2.以上奖励各项不重复记奖,就高不就低。
3.下列三条中违反其中一条者不发成果奖:(1)获奖项目或作品内容与本职工作联系不密切,专业思想不稳固,影响正常教学工作者;(2)课堂教学效果差,学生及家长意见较大者;(3)科研课题未经学校同意立项,或未经学校同意而私自参赛者。
三、有关说明
1.申报教研成果科研课题发布事先报教科处立项,并按科研申报进行,最后由有关单位、专家作出鉴定,否则不予记奖。
2.参加的各类竞赛必须经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赛前教师应凭参加通知书报教务处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参赛,否则其结果不予承认。
3.组织论文评奖、交流的单位若是某报刊、学术团体(省级以上)等而非教育行政部门,参加的只是单项知识竞赛(如作文、书法、绘画等),酌情记奖。
4.凡优胜奖、鼓励奖等视具体情况作相应变通处理。
5.教师申报教研成果奖时均须交原始获奖证书、论文、稿酬通知或论文交流证明等。
6.大力提高教学质量,或转变差生成效显著,相应予以奖励。
7.省(市)级以上课题的主要承担者分别以每周两课时计入课时总数。省、市级电教立项,学校将在设备、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
8.立项经费:省级1000元,市级500元,县级300元。
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制度,便于学校经费的管理和正常使用,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及省市区教委规定的支出范围和进行报销。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审批,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报销。
二、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时,首先由部门人填写《购物申报单》报校务处,经校长审批,校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由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的有效发票下面应写明单位、购物、名称及年、月、日,发票手续不完整,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
三、购物需领现金或支票时,要按规定写好借条,说明用途,填清支票及号码登记,经校长审批,财务人员才能支付。现金或支票领取后,要尽快购物、报销,以便于经费及时结算,确保资金安全。票章由出纳、会计专人保管。
四、差旅费报销及伙食补助标准规定为:市区每人每天12元,县内(昆阳镇除外)每人每天8元,外市每人每天20元(按在外省实际住宿天数计发补贴,路途期间按一般地区计发补贴)。车票报销时,应按规定填写报销单,各类票证张贴整齐,要先经财务人员认真核对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才能报销。
五、已享受承办单位伙食补贴或讲课补贴者,不能享受出差补贴。
六、因特殊原因,外出人需要乘坐飞机、火车卧铺时应事先征得校长同意,方能给予报销。
七、乘坐三轮车,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注明原因,经校长审批,方能给予报销。
八、外派时间学习、培训教师差旅费报销由校务会议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