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鬼眼男孩(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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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爸爸的底线

顶着烈日,我在半小时之内第二次爬上热浪滚滚的人行天桥,沿着来时的那条路线回家。

天桥上这会儿多了一个摆地摊卖杂货的,一个盘着两条腿向路人讨钱的。卖杂货的人戴了一顶好大的草帽,还戴着一副圆不溜丢的墨镜,不知道是因为怕晒还是怕别人认出来。讨钱的那个每当有人路过,就远远地伸出手,一句话不说,等着人家掏口袋。我反正没有钱给他。再说了,他的那两条腿未必真是不能走路,连电视新闻里都反复讲,骗术太多,老百姓们不要轻易上当。

走过大土坑时,我忽然想到了疤眼王成的棋摊和那两个貌似愚钝的外路人。王成信誓旦旦拍胸脯说,那两个人是从五台山上下来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几百里几千里的路,跋山涉水跑到我们天使街,摆明了不是善茬儿,不捞上一大笔怎么可能收手?我不愿意看到爸爸输棋之后面红耳赤的样子,那会让我心里难受。即便爸爸没输掉钱,他当媒子招引别人去赌,别人输了钱,我心里也不舒服。我想,我长大了要是能当兵,我就拎把枪过来把这个该死的棋摊扫个天翻地覆,不准疤眼王成这样的人渣明里暗里害人。

因为恼恨疤眼王成,所以我从土坑旁边兜了一个大圈子,避开天使街,从蓝天街的另外一头绕回家。

拐过院墙,看到爸爸已经先到家了。到家却不上楼,坐在院里一个坍塌了大半又长出野草的水泥花坛上,一个人闷头抽烟。

“爸!”我喊他。

他“嗯”了一声,不抬头。毫无疑问,不抬头是因为不好意思面对我。他回来这么早,原因只能有一个:兜里没有本钱了,输光了。早晨我明明看见他从我妈的那个十字绣的钱包里拿了几百块钱,眨眼就不见了踪影。这么快的时间,这么摧枯拉朽的败局!

而之前他把我打发走的时候还保证,他不过是帮着疤眼王成撑个场子,聚个人气。

几百块钱在我们家里不是个小数,我妈要拎多少桶水,绞多少回抹布,才能把这些钱挣到手。就是我爸自己,白天黑夜地开货车,走高速,吃没吃的睡没睡的,容易吗?他怎么就这样脑袋发热呢?

想着想着,我呼吸急迫,感觉到血直往头顶上涌。如果坐在我面前的不是我爸爸,我想象不出来此刻我会做出什么事。

“余宝,真是的,我又上了一次当。哎哟,你说我怎么总是上当?我回家怎么对你妈交代?你能不能帮着爸爸瞒一瞒?”我爸爸可怜巴巴地抬头看我。

瞒?少了几百块钱,怎么瞒?我妈又不是傻子。

“余宝,哎哟,余宝!”我爸几乎要呻唤起来,活像个犯了大错等待着挨大人拳头的倒霉小孩。

我爸一喊我的名字,我原本绷成了铁块的身体,骤然间就散塌成了棉花。

是的是的,我不该恨我爸爸,要恨也该恨那个疤眼王成,恨那两个串通一气谋人钱财的外路人。这世界上骗子最可恶。关键是,全中国那么多的有钱人,比如温董,比如这个那个的“首富”们,有本事去谋他们的钱哪,干吗昧了良心来祸害我爸爸?

我爸爸觑着眼睛看我,等着我表态,一边“叭叭”地抽烟,拼命往肺腑深处抽。抽烟有害健康,标语就张贴在我们家楼道的墙上,是我大姐从超市拿回来贴上的。我爸爸上楼下楼视而不见。不过,将心比心地想,如果我像爸爸一样长年累月在高速公路上孤独来回,可能我也会是个烟鬼。

香烟也快要涨价了。报上说,好多人提了建议,让政府设重税来帮助国民禁烟。这对我们家来说真不是个好消息。我爸爸现在抽的这种“黄山”烟卖四块多钱一包,加税之后会涨到多少?

温董也抽烟,他抽的是一种“芙蓉王”的牌子,听说一条就要一千多块钱。有一次,他给了爸爸一包,爸爸当宝贝收着,怎么都舍不得拆封,梅雨天过了之后,烟已经霉得根本点不着火。不过涨价对温董来说一定不算个事,一千多块钱的烟,假设涨一百,还是一千多。这一百块钱只有涨到我爸爸头上,才有惊心动魄的效果。

我叹一口气:“好吧,我什么都不会说。最后一次。”

我爸爸的眉眼即刻就活泛起来。“当然最后一次!你以为我傻。”

他放下心里的包袱之后,马上丢了烟头,用手指头在腿面上画棋盘,很不服气地回想他刚刚出过的每一个烂招。“他车二平四,我象九退七。他兵七进一,我士五进六。没走错啊。到他兵五进一的时候,我应该是……”

“我看到那个人了。”我打断他的话。

“什么人?”他迷迷糊糊的,还没有从棋局中走出来。

“那个人,出车祸的胖子。”

我爸爸盯住我,醒了半天神,然后一拍脑袋:“噢,昏了昏了,昏头了,魂都丢了。”他站起来,一迭声地指责自己。“真昏了,要误大事了。走走走,回家去说。”

他一把抓住我,连裤腿上的烟灰都没有拍,慌慌张张领我上楼,一边还回头往院子外面看,好像我们忽然间成了被追踪的对象,搞不好就有生命危险一样。

我妈妈每天上午在温董家里做钟点工,专管打扫卫生,拖地擦窗户清理卫生间什么的。温董家里另外还有个住家保姆,管做饭,别的事情都不干。不过我妈妈说,老板家的饭菜跟我们家里不能比,荤的素的七碗八碟弄下来,一个人也忙得够呛。温董的女儿温曼曼还小的时候,温家另请过一个专职带孩子的阿姨,后来温曼曼去上了双语寄宿学校,阿姨才离开,重新找了主家。

我想象不出来一个家里请三个保姆干活儿是什么情景,恐怕那些女人们来来往往上厕所都得排队。我对妈妈说了这个想法后,她捂着嘴笑,说,才不呢,温董家里有好几个厕所,各人上各人的,不打架。可就是苦了她这个做清洁的人,因为打扫厕所最费时,尤其温太太那间,光是盛化妆品用的那些瓶瓶罐罐就得收拾好半天。

我大姐二姐对温太太的厕所非常感兴趣,因为她们想知道那些化妆品都是些什么牌子,各自派什么用场。我妈妈偏不肯带她们去参观。妈妈说,对于我们这样身份的人,许多事情不知道要比知道好。

当然我妈妈原话不是这么说的,意思是这个意思。我妈没读过几年书,从贵州过来了这么多年,说话还是一股南蛮子腔。但是我妈妈很聪明,出言吐字往往带有哲理性,令人称奇。比如她在二姐抱怨我们家没钱的时候常会说一句话:“鹅吃草鸭吃谷,各人自享各人福。”她讽刺电视里的时政节目主持人:“一张嘴巴两层皮,横说竖说都有理。”每回她把工钱拿回家,坐在床上一张一张小心抹平归齐的时候就会叹一口气:“别看手里有这么多,大年初一看日历,日子长着呢。”

我妈妈每天上午做完温董家的活儿就回家,吃完中饭之后,上床眯缝一小会儿,再去地铁站做保洁,又是四小时。从我家到温董家,再到地铁站,距离都不近,我妈妈来回都骑电动车。她很感激温太太把儿子淘汰下来的这辆车给了她。温董的儿子叫温中国,之前上中学的时候骑电动车,中学一毕业就换了一辆“哈雷”摩托车。温太太倒是挺大方,说旧车卖也卖不了几个钱,干脆送给我妈,算是物有所用。我妈不肯白收这个人情,琢磨了好几天,到超市买了一箱猕猴桃送温太太。我妈说,好东西她送不起,差东西人家瞧不上,倒是这种水果温家每天都吃的。结果隔一天她回家,把猕猴桃又带了回来。原来温家是吃猕猴桃不假,可人家只吃新西兰产的,而我妈买的这种是国产货,陕西出品。

一箱猕猴桃,最后全进了我大姐和二姐的肚子。我和爸妈都不爱吃,太酸。产地不同,口味可能是天差地别。可我妈从来没有买过猕猴桃,她怎么知道名字一样品质不一样呢?

中午,妈妈回到家里时,余香已经把饭菜做好,端到桌子上,就等着人齐了开饭。余香从十二岁开始主持家务,买米买菜都是她的话,几年做下来,手脚麻利像个老阿姨。

“香,中饭碗让你弟弟洗,你吃完麻溜地去睡一觉,再上班。”妈妈心疼大姐。超市收银员,一站好几个小时,不是轻省的活。而大姐,满打满算才过十七岁生日。

饭桌上有一盘蒜泥炒空心菜,一盘香芹炒豆干,一盆西红柿鸡蛋汤,还有一碗红烧排骨。今年肉价非常贵,排骨肯定是为爸爸加的菜,所以我告诫自己不要主动往排骨碗里伸筷子。

“余宝,你也吃。”妈妈一下子往我碗里挟了两块肉。

我偷偷看一眼余香,她好像没有表现出不高兴。

我恼恨爸妈这样明目张胆地宠爱我。他们根本不知道,小时候我每受一回特别待遇,我大姐二姐就会把我弄出去掐我一下。我不认为她们两个有什么不对:这世界上总得有地方讲公平。

饭桌上的气氛有点沉闷。我想是因为爸爸输了钱的缘故。他心虚,再加上懊恼,情绪不高。我们家里,我爸是话篓子,我妈是闷嘴葫芦,爸要是不开口,饭桌上马上就冷清。

一时之间,我耳边只剩下几张嘴巴同时嚼菜梗子的声音,划擦划擦的。余香择菜择得太老了点。是不是菜太贵了,她舍不得浪费?

昨晚爸爸一回家,就对家里人说了路遇车祸的事。那时候他心有余悸,不说不行。可我妈没往心里去。男人出车好几天,全须全尾地回来了,菩萨保佑。爸爸常年在高速路上行车,类似车祸见得太多:鸟儿一样撞飞出去的,压碎一条两条腿的,嵌进驾驶座拔不出身子的……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人家开车不当心,那是人家活该,我们自己小心就行。

妈妈不在意,我大姐二姐也就跟着不在意。三个女人不知道我和我爸两个男人的心事。

妈妈最关心的还是饭桌上的家常,她用筷子敲着碗边,督促爸爸吃排骨:“多吃,专门给你做的呢,在路上哪里能吃上正经饭?”

“啊啊,你们也吃。”爸爸回敬她一块。并且,他终于注意到一旁的有点儿郁闷的余香,顺便往余香碗里也挟了一块。

余香受宠若惊的样子,挺直腰背,小心翼翼向爸爸汇报:“猪肉今天又涨价了哎,排骨卖到二十二块一斤。”

妈妈叹了口气,嘟囔:“养猪的都疯了,卖这种杀人价。”

忽然她想起什么,手里拿着舀汤的铝饭勺,告诉爸爸:“你说今天巧不巧?我收工出来电动车没电,碰上温董回家,他叫他司机开车送的我。”她抿嘴笑了一下,仿佛在回味坐老板车子的好感觉。

爸爸嗯哼一声,有点得意,在我妈面前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神情:“老乡嘛,不就是顺便的事情嘛,玩泥巴的时候我叫过他大哥呢。”

“温董是头一回跟我说话。”

“嗨哟,你那口南蛮子话!”

“他问到你了。”

“正常。我不说了嘛,老乡,沾亲带故。”

“问你昨晚什么到的家,几点几分,一路是不是顺当。他爸,温董还真是蛮和气的人。”

爸爸忽然坐直身体,脖子伸到妈妈面前:“你刚说,老板问你什么?”

妈妈就慌了起来,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老板面前说错了话:“问你几点几分到的家啊。他就是这么问的啊。”

爸爸眼睛在看着她,心里在琢磨事,一声不响。过了一会儿,他放下碗筷,说一声:“吃饱了。”起身走到一边,靠在灶台上,又一次掏出烟。

妈妈赶快放下碗,跟着过去,一脸惶恐地站在他面前:“老余,我是照实回答的,错了?”

爸爸抽着烟,朝妈妈摆摆手:“上班去吧,没事。”

“你昨晚上说是看到车祸,是不是有关系啊?”

“没什么事,上班去。”

妈妈站着想了半天,下决心:“不行的话,我找老板去,就说我记错了时间。”

爸爸猛跺脚,吼她:“你蠢啊!”停了一下,看见我妈妈惊慌失措的脸,又软了口气,“没事,没大事,真的。他不相信别人,还不相信我?”

“真没事啊?”

爸爸又烦起来:“你有完没完?”

妈妈不敢再追问了,怕我爸爸发火。她收拾了下午上班时要穿的制服,放进一只超市发放的环保袋里,戴上那顶软塌塌的檐口上缝着绿色树脂片的遮阳帽,唉声叹气地出了门。

接下来,余香收拾了饭桌之后,把自己关进卫生间打扮了一番:头发打过摩丝,弄出很蓬松的样子,棉布睡裙换成了一条牛仔短裤和一件缝着无数细碎亮片的汗衫,手腕上嘀里嗒拉缠了三四条珠串,甩动时发出哗啦啦的响声,我知道这是她在天使街路口地摊上买来的,一块钱一串,特价。最让我目瞪口呆的是,她从卫生间出来时,眼睛忽然间变了模样,变得又黑又圆,洋娃娃一样,神气了许多。我仔细盯她,才发现是眼睫毛的原因:她粘了两条又粗又翘的假睫毛,当她朝我眨动眼皮时,沉重的睫毛会发出噗的一声响,像一把纸扇子合上的声音。

她故意从我的身前擦过去,好让我仔细欣赏她的漂亮。她脸上的化妆品的气味其实并不好闻,香得带浊气,能把人冲一个跟头。虽然我是个男孩,可我能够判断得出来,她不如余朵会打扮。我想,如果余朵在家,肯定又要骂她一声“蠢货”了。

她去超市上中班,要到晚上九点店里打烊才回来。我很担心在闷热的店堂里一站七八个小时,她的眼皮累不累,还有,眼皮上的假睫毛会不会在突然之间吧嗒一声掉落。

我爸爸一直在抽烟想心思,大概还在琢磨老板为什么突然问妈妈那个问题。他一眼都没有看余香,当然就不知道他的大女儿把自己打扮成了什么妖精模样。

下午,是我们白云街小学全体学生返校的日子,我们要去拿上一个学期的成绩报告单。

每年我们学校都是这样:期考完了先放假,好让老师们集中精力改卷子,写评语,一个星期之后再去学校把成绩单拿回家交家长。我们学校很少开家长会,也从来不在黑板上给学生排名次。不开家长会是因为家长们都是打工挣钱的人,如果开口跟老板请假:“我要去开家长会。”老板或许就会说:“嗯,去吧,不过从明天开始你不要再来上工了。”想想,谁愿意为了一个家长会丢掉一份工作呢?所以这个会开不起来。至于不给学生排名次,也许是因为学生的分数大都可怜得上不了黑板,老师们不想自己给自己丢面子,用我们语文老师丁文华的话说:“自取其辱。”

我没有背书包去学校,但是特意在短裤外面套上了一条宽松肥大的休闲裤,这裤子一边有一个能放进两本书的大裤兜。事先我就想好了,如果我这学期的考试成绩不错,我就把成绩单握在手里回家,路上有人要看,我尽可以大模大样给他看。万一考得不行,成绩单就折叠起来揣进裤兜里,捂严实了,不让人知道我身边藏着一个羞死人的秘密。

余朵总是抱怨我人小心事重,不好玩。没办法,我有我的自尊心,我不替我自己长心眼儿,谁会来费心劳神维护我的权利呢?

校长李玉琴站在校门口,明晃晃的太阳光已经把她晒得满脸冒油,她一只手举在眉前挡太阳,另一只手轮流伸出来摸我们脑袋,笑嘻嘻地迎接我们每一个人。她的模样很普通,胖胖的,穿一件白底小碎花的短袖衫,宽腿黑绸裤,黑凉鞋,头发也染成了黑色,又黑得不彻底,露出发根处的一圈白,看起来像个花喜鹊。如果不介绍她是校长,大概谁都会误认她是小吃店里下面条的胖大妈。

李校长看见我,老远就笑起来:“余宝你来啦!了不得啊,这学期你们年级又是你考了第一名!”

我心里“叮咚”一声响,像有一只手伸到我心窝里拨响了琴弦一样,美气得要命。我已经有了连续三个“年级第一名”,下学期我一定还要保持这个记录。

我马上想到我们班的班长赵小娟气急败坏的样子,她一定又会装出不屑一顾的模样来: “白云街小学的第一名有什么了不起?放到实验附小试试去?”

实验附小是我们这个城市最好的小学,跟附小的学生比起来,肯定我连人家的小拇指头都不如。可是赵小娟凭什么不服气我呢?期末考试时,她紧张得当场都吐了,连最后一道应用题都没有来得及做完。我的好朋友孟小伟说,赵小娟这人就是太要强,太要强的女孩超没劲。

我还没有走进教室,孟小伟从后面气喘吁吁追上了我,他猛地拍我一巴掌,把我搡得踉跄两步才站稳。

“嗨,告诉你一个惊天大秘密!”他挤眉弄眼。

看到孟小伟我很高兴,可是对他的“惊天大秘密”我不感兴趣,他这个人从来就喜欢咋咋呼呼。你比如说,他在路上看到一只蚂蚁驮着一颗米粒,一转眼他告诉你的时候,就成了看见一只屎壳郎驮着一根大排骨。

“不是一个啦,是两个!”他伸出两根手指,立时三刻地就把他嘴里的“秘密”翻了倍。

我朝他笑了笑。我觉得好朋友之间要宽容,无论他说话有多么不着调,我不能不听,这是最起码的尊重。

处在兴奋状态的孟小伟才不管我想听不想听呢,他神头鬼脑地朝我伸长了脖子:“先说好的,再说更好的。好的事情是赵小娟转学走了,跟她妈妈回蒋王镇去了。”

我觉得突然,不由自主地“啊”一声:“为什么?”

“她爸爸在工地上摔伤啦,好像站不起来了哎,一家人只好回老家过日子。嘿,余宝,你就放宽心啦,从今以后你在我们年级打遍天下无敌手!”

孟小伟伸着小公鸡一样的瘦伶伶的细脖子,说得唾沫星子直飞。他是真为我高兴,从此我考了年级第一之后不必再看赵小娟的脸色。

可是他不知道,如果没有赵小娟跟我较着劲儿,也许我就松气了,还真不能保得住这个第一名。

还有,赵小娟的爸爸要是成了残废,她一家人往后怎么生活呢?我们都知道赵小娟的妈妈有轻微精神病,年年春天都要跳一回河,喝一回农药。她的弟弟才五岁,光屁股蛋儿,上街打酱油都不会。

孟小伟很精明,他一下子看出了我心里的纠葛,很不以为然地捅捅我的胳膊:“你管她呢,你又不是政府,特困家庭有政府操心。”然后他开始宣布那个“更好的”秘密:“丁文华被学校辞退了。”

这个消息我简直不能相信。刚刚在校门口,李校长为什么没有告诉我?

“真的!骗你我小狗!”孟小伟赌咒发誓。“丁文华教了一年书,我们班的语文平均分数下降了百分之十。他本来就是合同工,辞退他是必须的!”他说得满脸严肃,好像他自己就是校长或者区教委主任。

孟小伟不喜欢丁文华。我们很多同学都不喜欢他。丁老师喜欢掉书袋,每次上课都要给我们读名著,而且是外国名著。外国的人名地名多拗口啊,加上丁老师一口黏糊糊的苏北普通话,听他读书就像听老和尚念经,别提多乏味。你比如他给我们读一个叫作狄更斯的外国人写的一本取名《双城记》的书,那本书这样开头:“这是一个复杂的时代:昌明而又衰微,智慧而又愚蠢,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的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沉晦暗的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又两手空空;直登天堂,又跌入地狱……”什么乱七八糟的排比句啊,就听丁老师一个人摇头晃脑嘟嘟囔囔了,我们几乎什么也没有进到耳朵里。孟小伟忍不住大声提议:“老师别念这个了,念哈利波特吧。”你猜丁老师怎么回答?他居然一头雾水地问我们:“哈利波特是哪国作家?”

这样的语文老师,让学生喜欢才怪。

可是丁老师对我好,因为他认为我的作文写得一级棒。坦白说,我的作文有一半抄的是报纸,报纸上每天都登“优秀作文选”,我只要找到一篇题目差不多类似的,斩头去尾,这里添几句那里改几句,交上去一定得高分。丁老师很少看报纸,他老婆在天使街菜场卖蔬菜,他每天要早早睡觉,天不亮起床踩三轮去批发市场进货,根本没时间注意人家小学生在报上写了些什么。他只看我的作文,就把我看成了作文高手,见到我总要语重心长地叮嘱:“你要多读名著啊!一定要读名著啊!读书万卷,才能下笔千言。你这样的好苗子,在我手里糟蹋了就是我的罪过。”

他每次都把我说得面红耳赤,落荒而逃。我觉得我挺对不起他。我辜负了他的信任,实际上是个可耻的抄袭者。可我从来都没有勇气对他坦白。人被别人捧到天上的时候总是开心的。

真可惜,丁老师被辞退了,我永远都没有机会对他坦白了。

上课铃打响后,走进教室里发放成绩单的果然不是丁老师,是教我们英语课兼教音乐课还兼教自然课的小容老师。小容老师其实在师范学校里学的是化学,可是她那个学校不是本科,是大专,学历不够,不可能到中学任教,只好来我们白云街小学教英语、音乐和自然。她自己说她教的这三门课是“自学成才”。对于一个自学成才的人,她教得好还是不好,有谁会跟她斤斤计较呢?

我拿到了我的“第一名”的成绩单,匆匆溜一眼分数,马上折起来塞进了裤兜里,连孟小伟追着要看我也没给。赵小娟和丁老师都走了,再漂亮的成绩我也觉得没有意思了。

孟小伟很不满意地抱怨我:“余宝,你这个人就是各色。”

他用的是他们老家的土话,可我能够听得明白。那好吧,各色就各色,随便他怎么想。

回家的路上,碰上了天使街派出所的民警小凌,他满头大汗地推着一辆自行车,车上架了一台被五花大绑着的老式电风扇。有一段路面被工人挖开了,围起来的鲜黄色挡板上写着“电力抢修”几个红色的字。挖出来的土块和水泥块散落到四处,小凌的自行车没躲开,被硌了一下,蹦起来,电风扇在车架上摇摇欲坠。我赶快冲上去,两条腿死死夹住后轮,帮他避免了一场车倒物毁的灾难。

他回头看我:“是余宝啊!”又说,“回头请你喝饮料。”

我才不要他请,他的每一分钱都要攒着准备娶媳妇,因为女方家里坚持要买了房才结婚,这是我听理发店王瘸子说的。我们天使街的人都认为,在房价高到吓死人的年头,小凌的丈母娘为了房子阻止女儿结婚,简直是疯了。要知道,好房子时时都有,好女婿却是千金难寻。

可惜我们天使街的民意没有办法传递到小凌丈母娘的耳朵里。

我问小凌叔叔,是不是准备把这台破电风扇拉到大土坑里扔了?小凌说不是,是孤寡户王老太家的电扇,坏了,要修,他出把力气帮个忙。“要不然,连台电风扇都没有,王老太这个夏天就不知道能不能过得去了。”

我帮他扶着车,送他推过这段坑洼不平的路。日头已经到了正午,他的警察制服被汗水浸透,从肩膀到腰部这一截的颜色明显变深,被腰上的皮带隔成一件双色警服。他脑后的头发茬上也聚集了一颗颗的汗水珠,就那么欲滴不滴地挂着,亮晶晶的,像奶茶里的珍珠果,很有趣。

“余宝,”他又一次回头,“跟你说个事。你爸不是常在外面开车吗?前天夜里通城大道上发生了一起车祸,肇事司机逃逸,警方正在追拿。回去跟你爸说,要是他耳朵里刮到什么信儿,跟我知会一声。”

我下意识地放开了他的车子。他没有防备,车龙头扭了两扭,总算稳住。“嗨,嗨!”他不满意地说,“你这个小家伙!”

我看着他的车子走远,心里一直在翻江倒海:小凌叔叔是什么意思?总不见得他猜到了我和爸爸就是车祸的见证人?他有火眼金睛还是能掐会算?不然他为什么单单跟我提这事呢?

我怀着一颗忐忑之心慢吞吞地往家里走。走到我们楼门口的时候,意外地看见一辆乌黑铮亮的高级轿车趴在那个快要坍塌的水泥花坛边。车子太漂亮,而我们的楼房太破旧,看起来就像拾荒老太的头顶上忽然别了一支水晶花饰,特别的匪夷所思。我赶快绕到车后看,居然是“奔驰350”。再一想,这不是我爸爸公司温董的车吗?昨天我在好运道大楼门口见过的呀。

这时候,从楼门口笑声朗朗地走出来两个人。两个人差不多高矮胖瘦,只不过一个人的头发稀稀拉拉,一个人的头发漆黑茂密;一个穿衬衫西裤和皮鞋,一个穿汗衫大裤衩和塑料拖鞋。穿皮鞋的自然是温董,穿拖鞋的是我爸。温董和我爸走下楼梯时是手拉着手的,并且温董还不住地用另外那只手拍打我爸,很大声很愉快地说着他们的家乡话。

一眼看见楼门外的我,温董马上放下我爸爸走过来,脸上的笑意更浓:“哎呀,这不是余宝吗?长这么高了?你看你看,神情多严肃,小大人样,一看就是将来有出息的。听说年年考第一哎,老余,你这个儿子可是养着了。”

我爸爸听着温董夸奖我,呵呵地傻笑,发自内心地高兴。

“好好读书。”温董摸了摸我的头,“将来当教授,当科学家,给我们这些老家出来的人争个面子。”

他的手绵软、微凉,跟我爸的手摸在我头上的感觉不一样。

奔驰汽车委委屈屈地从巷子里开走之后,我问爸爸温董过来干什么?在我的记忆里,虽然说起来是老乡,可我爸平时连见老板一面都不容易。

“嘿,你猜是什么事?老板来给我送一笔钱!”

“老爸,你管人家借钱了?”我忍不住叫起来。我妈妈一直灌输给我们的概念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借人家钱用。

“余宝,你听听你这口气,好像我们父子两个真要倒个个儿了!哪里是我借呀?我会借他的钱?是人家哭着喊着要给。”他忽然放低声音,套着我的耳朵,“为那个事,老板想用钱堵我的嘴。”

我心里怦怦跳起来:“你收了他的?”

“我凭什么不收。”我爸爸理直气壮。

我真的要崩溃。难道他没听说过“拿人家的手短”这句话吗?他不知道警察正在追查这件事吗?知情不报已经很过分了,再拿人家钱的话,那就……那就……

我爸爸看着我目瞪口呆的样子,噗地喷出一声大笑:“逗你玩呢,你老爸有这么傻?我要是拿了他的这种钱,我就一辈子都成了他的狗。再说了,这种昧良心的钱多烫手啊,我们家里没到那种山穷水尽的地步吧?”

我松一口气,眼前浮现出小凌叔叔那身汗湿的警服,还有他嘱咐我有事要报告的样子。

我接着又想到,温董毕竟是爸爸的老板,被爸爸拒绝,会不会很生气?会不会给爸爸穿小鞋?

爸爸伸出大手拍拍我的背:“哎哟,你这孩子还真是心事重。放心吧,我都跟温董说开了,我不拿他的钱,可我也不做告密者。警察破不破案是他们的事,我反正守口如瓶。”

仔细想起来,这件事情我爸爸做得还是不对,最起码他心里不光明。可是反过来再一想,我爸爸能怎么办呢?如果换了是我的话,我又会选择怎么做呢?

有一点,爸爸没拿温董的钱,他是有底线的人。太好了!这个事实让我心里很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