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时,根据不同行业、企业所面临的工作环境,可能发生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程度,按不同的比例提取。从各地的实际情况看,信息咨询、旅游业等服务行业缴纳的费用较低,一般占其工资总额的0.4%左右;建筑、采掘等行业则明显高于服务行业,一般都占1.4%以上。
工伤保险的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确定企业缴费的比例后,根据一定时期内企业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的情况,提高或降低收缴的比例。实行浮动费率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注重安全生产,减少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
工伤保险费率一经确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需要定期做出调整。调整时要体现奖罚原则,企业若重视安全生产,大大降低工伤风险频率,就要调低其工伤保险缴纳比率,以资奖励;反之,如果和上一年度相比,企业的工伤风险频率明显加大,伤亡事故明显增多,则提高其工伤保险缴纳比率,以示惩罚。
总之,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既要保障社会保险金的给付需要,也要考虑企业的缴纳能力,还要有助于工伤事故的减少、工伤风险频率的降低和生产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