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如果职工不能再从事驾驶等重体力劳动,公司可依据国家有关职工非因工患病的政策予以相应处理。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同样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
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致残,一律不能认定为工伤吗?
答案是不能一概而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职工因突发疾病致残、死亡的有两种情况: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是因公外出期间。
对于第一种情况,必须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是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对于第二种情况,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突发疾病死亡或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比如,某职工因公外出住宾馆,晚上加班加点整理材料,发生高血压中风致全身瘫痪,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现实生活中,职工由于突发疾病导致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一般都认定为(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