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菜一个汤很快就做好了,两荤三素。闻着很香卖相也很不错。窝在房间里的晶晶姐闻着味道出来了,笑得灿烂:“陶凌谁以后嫁给你可真有福气,快让我看看做了什么好吃的。”
我跟陶凌把菜端上餐桌,突然有种家的感觉,特别温馨。飞飞姐穿着红色的睡衣,露出碧藕一样的胳膊,看的容易使人联想翩翩,何况还有一个男生在场,不过陶凌好像一点也不在意,把飞飞姐当成真的家人一般,他抬头对飞飞姐说:“嫂子吃饭了。”
飞飞姐起身去洗手,我帮忙盛饭。飞飞姐洗完手过来,她对吃的正香的晶晶姐说:“胖子,你能不能注意点吃相?”
“这是我家又不是婆婆家注意什么?”晶晶姐边吃边说。
一顿饭吃的特别开心,陶凌做的菜味道也确实好。现在男生都会做饭,让我们这三个都不会做饭的女生情何以堪?
晶晶姐吃完饭就去房间趴在电脑上看稿子,工作室所有的来搞初审大多都是晶晶姐一个人看,她看书特快一目十行,别人花三个小时看完的她一个小时不到就能看完,并且还能写一个总结出来。这段时间我也跟在她后面学着看稿,速度没有她五分之一快。
我洗好碗出来陶凌跟飞飞姐在沙发上聊天,说的都是一些家事。飞飞姐问:“要大四了,准备做什么?”
陶凌说:“准备读研,读完之后当一名心理医生。”
飞飞姐抱着沙发上的抱枕,有一下没一下的拽着边角,“有没有想过出国?”
陶凌愣了愣,估计是没想到飞飞姐会突然这么问,摇头说:“没有,想快点出来工作,也让爸爸妈妈放心。”
飞飞姐点点头,没说什么。陶凌又坐了一会就回学校去了。我回房打开笔记本电脑,太久时间没用使我觉得它很陌生,不过电脑课上也接触过,基本的操作还是会。
其实我还算不上正式员工,所以工作上大家都没对我要求太多,就是做点小事帮帮忙看稿子,复印文件送个东西之类的,偶尔飞飞姐会教我一些其它的,跟着晶晶姐除了看稿没有其它事可做,一天下来很难受。
我很佩服晶晶姐竟然能看十个小时都不带休息的,她说她从十四岁就开始看小说,大大小小的书没有万儿也有八千,一天最高纪录看过一千多万字,写了三十几片评论。
她喜欢看小说,而且不分类型不分喜好,只要是书她都能看得下去。不过听说她念书的时候成绩很烂,我诧异,一个喜欢看书的人怎么会成绩不好?
飞飞姐端着水杯嗤笑:“你知道她念书的时候各门功课从来没及格过吗?”
我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后来我还知道晶晶姐的笔名叫‘隔壁家的胖子’,说青春就是一条狗的句子就是她写出来的。笔名是飞飞姐随便给她按上去的,直到样本出来了晶晶姐都不知道自己笔名那么个性。
晶晶姐开心的问我:“我写的是不是很贴切?”
我还没回答,飞飞姐勾着嘴角似笑非笑:“那么没水平的也好意思写出来,要不是看在你是内部人给你个抛头露面的机会,谁会用你的?”
晶晶姐气的咬牙切齿,“我就是胸无点墨,没有你有才华,你不就会写几个字卖弄风骚吗?有什么了不起!”
飞飞姐上下打量晶晶姐,眼神轻蔑,“有的人倒是想卖,卖的出去吗?”说完悠哉的走了,只留下晶晶姐张牙舞爪在原地。
这样的场面我早就见多了,每天她们不吵几回都不算正常,刚开始我害怕她们会打起来,后来见她们吵我端着水杯在一边看戏,也很精彩。之后不论她们吵成什么样我都不担心会打起来,工作室其它姐姐们说晶晶姐打不过飞飞姐,别看体重比飞飞姐多几十斤肉,不耐打。
自从工作我周末就很少去图书馆,就连跟陶凌见面也少了,只是偶尔短信问几句最近怎么样。
比以前忙了很多,但是生活充实很多。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间还是会忍不住伤感,睡觉前吃一颗糖心里会平静很多。渐渐的糖果竟然对我有安眠药的作用,吃完很快入睡。我怀疑是不是陶凌给这些糖果下过吹眠术,否则我怎么会吃完就想睡觉呢?
我还专门问过陶凌,他大笑着说:“哪有这种奇怪的事情,或许是你心理作用,睡前习惯了吃糖,就好像很多人习惯睡觉前喝杯牛奶一样。”
“哦。”
他说:“没事糖还是少吃,吃多了不好。”
“嗯。”
他说:“你能不能别这没精打采的样?”
“啊?”我疑惑的抬头,“我看起来很没精神吗?”
“是啊。”他说:“是不是没睡好?”
“应该是吧,每天就睡五六个小时,最近上课都困得很。”
“难怪你吃完糖就睡觉,明显是睡眠不足。”他说:“下午别去图书馆回去睡一会吧。”
我摇摇头:“还是去吧,我都很久没去过了,只有在那里我看书才能静下心来,回去就看不下去。大不了我晚上回去早点睡觉。”
他没再说什么,我们一道去了图书馆。看了几本书又借了几本,陶凌说:“你每天要看多少书?”
我摇头:“不记得,哪能记那么清楚,有时候多有时候少吧。”
“劳逸结合,看太久会伤眼睛。”
“嗯。”我随便应付一声,不看书我也想不出能干嘛,看书的时候至少没心思想别的事情,闲着的时候就会胡思乱想,想多了总会把自己往死胡同里逼,非逼的自己难过了,伤心了,心痛了才罢休。
等公交车的时候,突然有人叫我,声音听着有些熟悉,但是不真切,我四周看了看,没发现熟人。陶凌问:“怎么了?”
“没什么。”我沉思想了想,或许是错觉。
“左佳!”
这一声真真切切,我转过身,林珊珊向我走来,至于为何能一眼就认出她,实在是她那颗痣太特别,在我生活里出现了三年,想忘记还真难。
我的惊讶远比喜悦多,“珊珊你怎么在这?”
林珊珊还是以前的模样没什么变化,皮肤依旧很白显得嘴唇下的痣特别显眼,头发比以前长了许多,披下来显得有女人味。
她说:“要找你真不容易。”
“找我?”我被她第一句说的莫名,原本以为她会回答我为什么也会在或都。
她说:“可不是吗,找了你一年多,你的电话打不通,微博也不上QQ也没见你上过,我问了所有同学都没人知道你消息。只是听说你来或都了,当初也没告诉我们在哪个学校,或都这么多大学我找了很多学校都没找到你人。”
“找我干什么?”我疑惑。觉得没什么事情能让林珊珊这么觉得我重要,重要到让她如此锲而不舍的非要找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