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产生美,相聚相守固是令人欢欣鼓舞。但从个体的角度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再怎么认同,两个人总还是不同的个体。人与人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就好像挤公共汽车,挨得越近矛盾就可能越大。
从朋友间的交往看,稍微疏远一点给双方都留出了余地。一方面,可以利用这种距离保持一定的新鲜感,另一方面,还可利用这种空间交更多的各种类型的朋友。把握好与朋友的距离就能把握好交友的质和量。有的人只有泛泛之交却没有知心朋友,有的人只有少数几个知心朋友,交友面却很小。他们都没有处理好交友的距离感。故而,交友应力求做到平淡似水,若即若离,既糊涂又理智,不强交,不苟绝,不当面奉迎以求新,也不能投其所好而附言苟和,应当恰如其分,浓淡适度。交友时,掌握“平淡似水,和而不流”,便可以在处理朋友关系方面游刃有余,其乐融融。关系淡而不淡,远而不远,所以才能不腻,才能持久。
交友须识人
在交友的过程中,对一个人的了解也不应停留在表面上,要坚持政治标准和道德标准交朋友,就是要交有益于自己的朋友。可以交往的则与他交往,不可交往的则应拒交。交友虽是小道,但益友辅仁,能助己成就功业,滥交无益,往后恐受其牵连,如落入泥潭而难以自拔。所以君子当慎其所始,见微知著,是不应该泛滥交往的。交友必须识人,就是要深刻、全面地了解人。如何判明好坏?大家都说他好,你要考察一下,大家都说他坏,你也要考察一下,不要笼统地下结论,不能只看到某一点,某一方面,某一时,某一事,而是全方位、多角度地识人。
交友态度正
正确处理与朋友的关系,首先要端正对朋友的态度。背后说别人的坏话,并不能抬高自己。大讲别人的错误,不等于自己就正确。在交友的过程中,对朋友应该信任,与朋友推心置腹,不应整天猜测、怀疑。在交往过程中,对朋友的错误应善意地告诉他,用正确的方式引导他,使他改正错误,走上正途。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待别人往往“以德报德”“以怨报怨”,我们应该主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当朋友间出现不同见解,甚至发生一些不愉快事情的时候,要善于求同存异,而不以小异损大同。在生活和事业中,要保持和发展人际关系交往友谊,“大度”的确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纵观古今,能对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都是注重自身修养和善于交友者。在生活上,朋友是镜子,可以使你洁身,正心;在学习上,朋友是鞭子,可以鞭策你志久不衰,博闻深研;在工作事业上,朋友是助手,可以帮助你克服困难,取得成功。所以,只要你竭诚相见,广交朋友,就一定能找到与你共勉互励的知己。
诚信是立人之本,处世之基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诚信文化观念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需求,是中华民族最古老的美德之一,亘古及今,历代传承,并作为一种做人处世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和文化素质沉淀于人们的心理层次,从而支配各阶层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在古代,圣贤们把诚信立为五常之一,成为人们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之一,足见其重要性。
诚信的由来和发展
“诚信”在中国诚信观中是一个伦理学意义上完整的范畴,同时,“诚”和“信”在古代又是两个分别有着不同含义、相对独立的范畴。“诚信”,作为一种道德活动随着原始道德的萌芽而产生于原始社会的末期。但作为一种思想观念,诚信则萌芽于周初之际。
“诚”指真实的内心态度和品质,指“内诚于心”,体现一种自我的道德修养。而“信”则侧重于“外信于人”,体现一种外在的社会关系。“诚”更多地是对道德个体的单向要求,其作用在于约束个体。“信”更多的是针对社会群体提出的双向或多向要求,其作用在于规范社会秩序。“诚”更多地是指道德主体的内在德性,“信”更多地是指“内诚”的外化,体现为社会化的道德践行。
诚信,即诚实守信。所谓诚实,就是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所谓守信,就是言行一致,讲信誉,重信用,守承诺。从道德意义上理解,诚实与守信是同义等值的。诚实是守信之后所表现出来的品质;守信是诚实的依据和标准。在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诚信包括诚和信两个方面。诚的基本内涵是诚实无欺,真实无妄,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信在古代最初是指在神前祈祷时,实事求是,不敢妄言。作为人际交往的行为规范,其基本内涵是信守诺言,言行相符。老子强调:“言善信”。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说话算话”“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总之,所谓诚信,就是人与人相处时应当诚实无欺,言行一致。
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
诚信作为人的立身之本,要求人们必须为人正直、讲究信用,必须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视诚信如生命。言而有信,诚实做人应成为所有人的本色,即使讲诚信有时需要付出代价,但也不能因此而背弃诚信。诚信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础,也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根基。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就要与他人交往,就要融入社会。
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基本道德规范中,诚信不仅具有深刻的内涵,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说,诚实守信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做人立世的根本道德。《周易》载:“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孔子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在孔子看来,假若一个人没有信用,就不能与他人进行正常交往,就在社会中失去了立足之地。他把“言必信,行必果”作为规范弟子言行的基本要求。“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也就是说,人们既然能够言,也喜欢言,那就必须讲究诚信。
我们清楚地看到,经过几千年的道德实践,诚信作为一种道德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为公民与公民之间相安共处、互爱互助的基础,深深地积淀在公民的生活和意识里。人们常说:“诚则灵”“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说明诚信道德是处理人际关系的精神纽带,至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那些诚恳老实、言而有信者,受到世人的敬重和爱戴;而那些虚伪狡猾、言而无信者,受到世人的鄙夷和唾弃。人们特别鄙视那些出尔反尔、言行不一的人,痛恨那些阳奉阴违、口是心非的人。因此,我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更要大力倡导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大力倡导以信待人,以信取人,以信立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把诚信作为一种人生的追求,当做人生的一项原则,从自我做起,始终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我们坚信,一个人人都讲诚信的社会必将是一个文明、温馨的社会。
与朋友交往,需要肝胆相照、坦诚相待。与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不同,朋友之间没有血缘亲情,彼此间的关系主要依靠诚信来维系。因此,与朋友交往,贵在诚信。朋友之间只有以诚相待,才能建立深厚、长久的友谊。若在与朋友交往中背信弃义、出尔反尔,则会受到对方的反感和鄙视,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很难维持下去。即使关系暂时得到维持,时间也不会长久。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创时期,由于种种原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有所流失。感叹人在旅途孤独无助的人越来越多,渴望真诚与信任是现代人的普遍希求。为此,重承诺,讲信誉,应该成为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点;“言必信,行必果”应该成为现代人的交往准则。朋友之间要友谊常青,就必须真诚待人、重诺守信。
第三节和睦亲情人生暖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个人生活的基地,她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一个家庭是否幸福美满往往取决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因此,家庭角色也是社会角色很重要的部分之一。
中国的孝道思想及和谐思想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占据着核心地位。它所反映的是家庭伦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古有孝悌之意为人之本之说,更有传承千古的孝悌之家和孝子,更有圣贤者为发扬传统孝道所著《孝经》。孝悌对于家庭和谐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家庭的结构发生了诸多的变化,构建和谐家庭已经不只是在传统思维的框架下,但是传统思想还是值得参照和借鉴的。构建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落脚点,如何构建和谐家庭需要从传统的角度出发,考量传统意义上的和谐。
中国是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其传统文化源远流长,丰富多彩。而无论在其主流思想儒、释、道的哪一思想体系中,孝道都是一个重要范畴。
“孝”最初缘起于原始社会,甲骨文的“孝”字像个曲背的老人手抚幼子之头,表示父祖与子孙之间的亲爱之意。在西周典籍及铜器铭文中,孝的主含义是指对祖先的“追思”“孝祀”,以及对父母、长辈的“孝养”。
孔子吸收了有关思想并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第一次对孝道思想以及孝行作了较为全面而深入的阐发,并开创出传统儒家孝道思想。孔子提出了孝道思想的新内涵。他的孝道思想认为:“孝”不单是指子女从物质上赡养父母,使父母吃饱穿暖,而更重要的是要尊敬父母、善待父母,给他们以精神上的安慰和愉悦。
曾子对孔子的话作了发挥,他说:“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这就对孝作了三个层次的区别,尊敬为最高,不因己之行为而辱没父母名声为其次,生活上的供养为最基本的要求。
后来的《孝经》引孔子的话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优,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敬”是首要的,“乐”“优”都是就精神层面说的。孝养所关注的只是从物质、经济层面上奉养,满足其生存需要,这是基本的、不可或缺的;孝敬则在此基础上增加、突出了精神和情感层面的内容,要求子女对待父母应怀有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尊敬,强调晚辈对长辈要多加关心和爱戴,物质奉养与精神慰藉两者有机结合,凸显精神层次的重要性,这就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使孝的含义趋于完善。
孝道就是在人类生产活动中自然形成的一种尊敬和赡养长辈的道德规律。后经孔子将这一规律进行系统的总结,再加一定的限制就产生了传统儒家孝道思想,成为我国重要的道德规范,古代的社会更是奠定于传统儒家孝道思想之上。
而对于和谐的思想,在古代,“和”与“谐”两字同义,“和,谐也”。(《广雅·释诂三》)《辞海》对“和谐”一词的解释是“协调”。《现代汉语词典》对“和谐”的解释是“配合得适当和匀称”。“和”,从禾从口,“谐”从言从比从白,“和谐”两字都是指音乐的合拍与禾苗的成长。像禾苗那样生长,自然是与大自然的规律保持一致;“比”为平等,白、比、言为“谐”,平等地对话,直白地发言,自然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民主平等关系、思想得到了发挥,创造得到了体现。
随着中华文化的发展,和谐概念不断获得了丰富的内涵,“和谐”与一切美好的东西紧密相连,如和平、和睦、和气、和善、和美、柔和等。由此,和谐被视为中国文化的审美理想和至高境界,作为处理人天(人类与自然)、人际(人类与人或与社会)、身心(人的身体与精神)等关系的理想范式,成为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处理人际关系和民族关系的基本价值取向,特别是其中的人与人的和谐思想,对构建和谐家庭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极富价值的重要启示。
家庭和家庭关系
无论家庭还是社会,都是由人组成,要认识家庭,理解家庭存在的价值,首先必须认识人。人从诞生的那天起,就是自然与社会的统一体,集自然的演进与社会的发展于一身,具有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具有自然界一切动物所具有的本能:食欲和性欲。人类为了满足食欲与性欲这两种基本的自然性需要,相应地进行了两种生产:“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物、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人类生活资料及其工具的生产与人类自身的生产,最初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两种生产共同构成早期人类生产的两大基本类型,成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作为构成家庭关系的群体纽带,婚姻关系是原生要素,是家庭的基础和依据,其他关系网都是在婚姻关系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因而,由婚姻关系而形成的血缘亲属关系(父亲、母亲、子女)是家庭的凝聚要素,它以天然的血缘纽结把家庭成员紧紧地凝聚在一起,形成稳定的血亲群体,特别是由父亲、母亲、子女组成的直系血亲关系,构成了家庭中稳定的三角,是稳固家庭的核心纽结。家庭中亲属供养关系是家庭形成的决定要素,由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结成的血亲群体并非只有家庭,氏族、宗族、家族及各种亲属集团都是这样血亲群体,但是,只有亲属间具备直接供养关系,才能构成家庭。亲属供养关系是在亲属集团或血亲群体中区分家庭与非家庭的标志,也是区分家庭成员与非家庭成员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