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常见疾病诊治:常见妇产科疾病护理与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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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妊娠合并症(3)

(2)胰岛素治疗:根据血糖轮廓试验的结果,结合孕妇个体的胰岛素敏感性,合理应用胰岛素。

凡血糖值高于上限时,应用胰岛素或增加胰岛素用量。胰岛素调整后,复查血糖。血糖调整到正常后,每周监测血糖变化,血糖异常者再收入院,重新调整胰岛素用量。

(3)酮症治疗:尿酮体阳性时,应立即检查血糖,因血糖高、胰岛素不足所并发的高血糖酮症,治疗原则如下:小剂量胰岛素持续静脉点滴,如果血糖大于139mmol/L(250mg/dl),应将胰岛素加入生理盐水,以4~6U/h的速度持续静脉点滴,每1~2h检查一次血糖及酮体;血糖低于139mmol/L(250mg/dl)时,应用5%葡萄糖或糖盐,加入胰岛素(按2~3g葡萄糖加入1U胰岛素)持续静点,直至酮体阴性。然后继续皮下注射胰岛素,调整血糖。

补液和静点胰岛素治疗后,应注意监测血钾,及时补充钾。对严重的酮症患者,应检查血气,了解有无酮症酸中毒。

(4)孕期化验检查及监测:动态监测孕妇末梢微量血糖,必要时查尿酮体。因孕妇。肾糖阈下降,尿糖不能准确反映孕妇的血糖水平,孕期监测尿糖的意义不大。

①糖化血红蛋白:糖尿病合并妊娠者,每1~2个月测定一次;GDM确诊后检查,根据孕期血糖控制情况决定是否复查。

②糖尿病伴有微血管病变合并妊娠者,应在妊娠早、中、晚三个阶段进行肾功能、眼底检查和血脂测定。GDM者在确诊时查血脂,血脂异常者应定期复查。GDMA2者,孕期应检查眼底。

③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以及GDMA2,从孕32周起,每周1次NST,孕36周后每周2次NST。GDMA1或GIGT,孕36周开始做NST,NST异常者进行B超检查,了解羊水指数,必要时做胎儿脐动脉血流测定。

④B超检查:妊娠20~22周常规B超检查,除外胎儿畸形。妊娠28周后应每4~6周复查1次B超,监测胎儿发育、羊水情况以及胎儿血流等。

⑤羊膜腔穿刺:GDM确诊较晚或血糖控制不满意,以及其他原因需提前终止妊娠者,应在计划终止妊娠前48h行羊膜腔穿刺术,了解胎儿肺成熟情况,同时羊膜腔内注射地塞米松10mg,以促进胎儿肺成熟。

(5)分娩时机及方式:

①无妊娠并发症的GDMA1以及GIGT,在胎儿监测无异常的情况下,于孕39周左右收入院,在严密监测下等到预产期终止妊娠。

②应用胰岛素治疗的孕前糖尿病以及GDMA2者,如果血糖控制良好,于孕37~38周收入院,妊娠38周后检查宫颈成熟度,孕38~39周终止妊娠。

③并发先兆子痫、羊水过多、胎盘功能不全,过去有死胎、死产史,可提前收入院,胎儿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

④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者,孕36周后入院,待胎儿肺成熟后及时终止妊娠。

⑤分娩方式: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决定阴道分娩者应制定产程中分娩计划,产程中密切监测孕妇血糖、宫缩、胎心变化,避免产程过长。

⑥选择性剖宫产手术指征:糖尿病伴微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先兆子痫或胎儿宫内发育受限(FGR)、胎儿窘迫、胎位异常、剖宫产史、既往死胎、死产史。孕期血糖控制不好且胎儿偏大者(产前估计胎儿体重在4500g以上),为避免产伤,应剖宫产分娩。

(6)产程中及产后胰岛素的应用:停用引产当天早餐前的中效胰岛素,择期剖宫产或临产后,应停用所有皮下注射的胰岛素,密切监测产程中血糖,每2h测定血糖,维持血糖在44~67mmol/L(80~120mg/dl)。血糖升高时检查尿酮体变化,根据血糖水平决定静脉点滴胰岛素的用量。

产后胰岛素的应用:GDMA2级者产后复查FBG,FBG≥70mmol/L(125mg/dl),检查餐后血糖,根据血糖水平决定胰岛素用量。孕前糖尿病产后胰岛素用量减少1/2~2/3,并结合产后血糖水平调整胰岛素的用量。GDMA2或孕前糖尿病患者,产后输液可按每3~4g葡萄糖加入1U胰岛素的比例,输液过程中动态监测血糖水平。产后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应鼓励糖尿病患者产后母乳喂养。

(7)新生儿处理:

①新生儿生后易出现低血糖,出生后30min内进行末梢血糖测定。

②所生的新生儿均按高危儿处理,注意保暖和吸氧等。

③提早喂糖水,尽早开始哺乳,动态监测血糖变化,以便及时发现低血糖,必要时以10%葡萄糖缓慢静点。

④常规检查血红蛋白、血钾、血钙及镁、胆红素。

⑤密切注意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

⑥仔细检查新生儿,及时发现新生儿畸形。

3GDM的产后随访所有的GDM孕妇产后应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正常者产后6~12周进行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查空腹以及服糖后2h血糖),此时血糖仍异常者,可确诊为糖尿病合并妊娠。

妊娠合并甲状腺疾病

一、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

【概述】

轻症或经治疗后得到较好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一般不影响妊娠,重症不易控制的甲亢可引起畸形、流产、早产或死胎,发生甲亢引起的心力衰竭,甚至发生甲亢危象。Grave病患者的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通过胎盘使新生儿发生一过性甲亢,抗甲状腺药物亦可通过胎盘使新生儿发生甲低、甲状腺肿大。

【临床表现】

1症状心悸,休息时心率超过100次/分,食欲亢进,体重不长甚至减轻,乏力,大便次数增加,情绪不安,易怒,易激动,怕热,多汗,夜寐不安。

2体征

突眼,甲状腺肿大可伴有震颤或/和血管杂音、手抖、皮肤潮红、湿、皮温升高等表现,心率快,脉压大。

【诊断要点】

1症状同上。

2体征同上。

3辅助检查化验检查是诊断甲亢的重要依据。

【治疗方案及原则】

1一般原则

(1)禁用放射性核素治疗:放射性核素通过胎盘及乳汁,影响胎儿的甲状腺发育,有引起先天性甲低的可能。

(2)应使用最低有效量的抗甲状腺药物。

2药物治疗

(1)丙基硫脲嘧啶(PTU):为首选药物。通过胎盘的速度较慢。

(2)剂量100mg,每8h一次,最大剂量150mg,每日3次。当症状好转、血清T4下降时,减量至25~50mg,每6~8h一次。

(3)孕晚期甲状腺功能维持在正常孕妇高值时,可进一步减量或停药。

(4)用药期间需监测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5)药物通过胎盘引起胎儿甲状腺功能减低及甲状腺肿。

(6)其他药物:β受体阻断剂、甲基硫脲嘧啶、甲巯咪唑及甲亢平等,孕期少用。

3手术治疗若用丙基硫脲嘧啶后不能控制甲亢症状,甲状腺功能的化验结果亦不见好转,或甲状腺明显肿大有压迫症状者,或怀疑有恶变时,于妊娠中期可考虑手术治疗。一般采用部分甲状腺切除术。术前常规使用普萘洛尔20~80mg,每6h一次,Lugol液5滴,每日3次,控制病情后方可手术。

4产科处理

(1)孕前咨询:甲亢患者应先行治疗,待疾病痊愈后再妊娠。

(2)孕期保健:需服药者可服用丙基硫脲嘧啶。注意监测胎儿的生长,定期B超检查,注意预防流产、早产,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的变化,注意避免感染、情绪变化,防止甲亢危象的发生。妊娠晚期38周入院,监测母儿的情况,B超注意胎儿甲状腺的大小,有无胎儿甲状腺肿大引起的胎头过度仰伸。决定分娩方式。

(3)临产、分娩:注意补充能量,进食,输液,吸氧,全程母儿监护,测血压、心率、体温,每2~4h一次。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予以抗生素预防感染。

作好新生儿复苏的准备,留脐带血测胎儿甲状腺功能及TSH。Grave甲亢患者需查胎儿脐血TRAb,孕妇患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需查抗甲状腺抗体。

(4)产后观察:

①新生儿:检查甲状腺的大小,注意有无甲亢或甲低的症状、体征。甲低:舌头大,蛙腹,皮肤发花,体温不升,安睡,不哭闹,进食少,排便迟缓,反应差。

②甲亢:甲状腺肿大,突眼或睁大有神,皮温高,心率及呼吸快,哭闹,进食多而体重不长,大便次数多,严重的甲亢有时伴有高热。新生儿甲亢可延迟至产后数日发生。

③产妇:产后病情可加重,出院前复查甲状腺功能,预防感染,注意休息,产后1个月再次复查甲状腺功能,以调整药物用量。

哺乳问题:PTU可通过胎盘进入乳汁,PTU在乳汁中的含量是母亲服用量的007%,母亲服用PTU给婴儿哺乳是安全的,但需严密监测婴儿的甲状腺功能。

二、妊娠合并甲状腺危象

【临床表现】

1诱因未经诊断的甲亢或虽经诊断为甲亢但未得到充分治疗的患者,在临产、分娩、手术、感染、劳累、心理压力时,大量甲状腺素释放入血,诱发甲状腺危象。

2症状表现为高热、皮肤潮红、大汗淋漓、心动过速,心率的增快与体温的升高不成比例。严重时出现心律失常、心力衰竭、恶心、呕吐、腹泻、烦躁不安、嗜睡、甚至昏迷。

3体征体温升高,心率加快,脉压大,心衰体征。

【诊断要点】

1症状同上。

2体征同上。

3化验检查肝功能异常,电解质紊乱,酸中毒,低钙,FT3、FT4升高。

【治疗方案及原则】

1PTU600~1200mg一次口服或胃管注入,以后每日维持300~600mg,分3次口服。

2碘溶液抑制甲状腺素的释放。

(1)饱和碘化钾溶液:口服5滴/次,6h一次,20~30滴/日。

(2)碘化钠:静脉注射,500mg+5%葡萄糖500ml,每12h一次。

3普萘洛尔降低组织对甲状腺素—儿茶酚胺的反应。口服20~30mg,6h一次,紧急情况下单次静脉注射1~5mg。

4地塞米松肌肉注射2mg,6h一次。

5对症治疗

物理降温,吸氧,口服阿司匹林,静脉输液,纠正水、电解平衡紊乱,抗生素预防或治疗感染。

三、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减退

【概述】

甲状腺功能减退时月经紊乱,影响生育,因此合并妊娠少见。一旦妊娠,易并发妊高征、胎盘早剥、FGR、贫血、死产、产后出血及心功能不全。

【临床表现】

1甲状腺功能减退史。

2症状可无症状,或缓慢进行性出现浮肿、便秘、乏力、困倦、记忆力减退、智力低下、食欲不振、活动迟缓、脱发、体重增加。

3体征面部浮肿,表情呆滞,眼睑肿胀并下垂,头发稀疏干燥,眉毛脱落。皮肤干燥粗糙、苍白,下肢为非可凹陷性水肿。

【诊断要点】

1症状同上。

2体征同上。

3化验检查

(1)原发性甲低:TSH>10IU/ml,血清总甲状腺激素(TT1)、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总量(TT3)、RT3U、血清游离T4(FT4)、血清游离T3(FT3)均降低。

(2)桥本病:血清甲状腺抗体水平升高。

【治疗方案及原则】

1药物

(1)甲状腺素片:30~100mg/d,口服。

(2)左旋甲状腺素钠:150~200g/d,口服。

(3)用药期间需随访TSH水平,维持TSH<10IU/ml。

(4)缺碘地区需补碘。

2产科处理

(1)孕期:对于补充甲状腺素的孕妇,需定期检查甲状腺功能及TSH,监测胎儿生长及胎儿在宫内的状况,妊娠不宜过期。

(2)临产、分娩:吸氧,必要时输液,监测胎儿状况,第二产程适当助产,做好新生儿复苏的准备。留脐血查甲状腺功能,即TSH,桥本病者查甲状腺抗体。预防产后出血及感染。

(3)新生儿:注意低血糖,保暖,注意复查甲状腺功能。

妊娠合并垂体催乳素瘤及系统性红斑狼疮

【概述】

是垂体前叶产生催乳素的腺瘤,妊娠期垂体催乳素瘤较为少见,由于催乳素(prolactin,PRL)水平测定的普及,使垂体催乳素瘤的诊断率明显提高,溴隐亭治疗的应用,使许多患者可成功地妊娠。

【临床表现】

1症状临床症状与肿瘤的大小有关。患者有闭经、泌乳、不育,较大的肿瘤可引起头痛,压迫视交叉可有视力减退、视野缺损及偏盲。孕期肿瘤可有增大,出现症状加重。

2体征双侧乳房有泌乳,视力可有减退,视野可有缺损。

【诊断要点】

1症状同上。

2体征同上。

3化验检查血清催乳素(PRL)水平测定:非孕期PRL>20mg/L,孕期以PRL诊断困难,随孕期增加,PRL有增加趋势,足月可为正常的20倍。

4影像学检查

(1)头颅正侧位平片蝶鞍体积测定:蝶鞍体积>1024mm3时,可诊断。

(2)蝶鞍多相断层摄影:了解蝶鞍的大小及形态。

(3)CT:主要了解肿瘤向上生长的情况,局部有无坏死、囊性变出血等,了解垂体组织情况需增强。

(4)MRI:可很好地显示垂体组织情况。肿瘤>1cm为大腺瘤,小于1cm为微腺瘤。

【治疗方案及原则】

1由产科、内分泌科、眼科医生共同管理。

2药物治疗溴隐亭为多巴胺受体激动剂,适用于垂体微腺瘤、肿瘤有浸润手术摘除有困难及术后PRL不下降者。

剂量:从小剂量125mg开始,2次/日,7~14日无反应者,逐渐加量至5~75mg/d,分2~3次服用,连续用药3~6个月或更长。用药禁忌:高血压、冠心病、肝、肾疾患、末梢血管疾病及对麦角过敏者。

3手术开颅切除垂体肿瘤或经蝶鞍手术切除肿瘤,大腺瘤先用药再手术,效果好,肿瘤无包膜,不易切净,术后可加用溴隐亭。术后随访PRL水平。

4放射治疗肿瘤超出蝶鞍,手术不能完全切除、有手术禁忌症或术后持续高泌乳素血症可考虑放疗。手术后加用放疗,可降低复发率。

5妊娠前、后的处理

(1)孕前:大腺瘤需在孕前行手术或放疗,以防孕期肿瘤迅速长大而发生垂体卒中。微腺瘤者用溴隐亭治疗,并诱发排卵。

(2)妊娠期:密切监测症状、视力、视野情况,测定PRL的意义不大,有症状需再行MRI检查,肿瘤有增大,应及时予以溴隐亭治疗。胎儿不成熟、肿瘤增大伴明显症状且溴隐亭治疗效果不好时,孕期经蝶鞍手术并不增加手术的危险性及并发症。若胎儿已成熟、有症状及肿瘤增大者,可先终止妊娠,再进一步治疗垂体瘤。

(3)产后哺乳。

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

【概述】

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lupuserythematosus,SLE)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在孕妇中发生率为1/5000,妊娠合并SLE母儿的并发症都有所增加,治疗上主要采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实验诊断技术对SLE的诊断、病情的评估及预后均很重要。

【临床表现】

1症状全身症状有发热、乏力、体重减轻及全身不适等。随受累器官不同,可有不同的表现。有皮肤损害,如面部蝶形红斑。肌肉、关节疼痛。部分患者有肾炎表现及神经系统异常。心脏受累时,可有心悸、气短、胸闷甚至心力衰竭,亦可有心包炎、胸、腹水、肺纤维化、血管栓塞及恶心、呕吐、腹痛等其他器官受累症状。合并妊娠时易反复流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

2体征面部在双颊及鼻翼处可有蝶形红斑,肢端可发生小结节和雷诺现象,对称性关节炎、高血压、水肿、胸、腹水均可见。下肢可见反复静脉栓塞的情况,可有足背动脉搏消失。

3辅助检查常有贫血,血小板减少,蛋白尿,尿中有红、白细胞及管型;肾功能可异常,血浆蛋白低,A/G常倒置,胆固醇升高;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甲状腺功能可异常,并可有电解质异常、EKG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