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
“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
“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译文”
孔子说:“孝子在父母丧亡时,由于哀伤过度,哭得声嘶力竭,以致泣不成声。礼节自然没有平时那样庄重;说出来的话也没有什么文采;穿著华丽的衣服,内心会感到极度的不安;听到悦耳的音乐,也毫无快乐的感觉;即使吃到美味的食物,也不知道甘甜,这就是哀伤的具体表现呀!”
“父母丧亡三天后,就可恢复正常饮食,这是教导人民不要因父母的丧亡而伤害到自己的生命,更不可因哀悼父母的丧亡而使活着的人受到伤害,那样做就违背了人性。这是圣人的政令。治丧更不可超过三年,这是向人民表示治丧应有的一定的期限。”
“父母丧亡时,要准备棺、椁、衣、衾,举行小殓和大殓的礼节;在奠堂还应陈列簠簋等木制祭器,以表示哀伤;捶胸顿足地哭泣着送出殡;选择适当的墓穴安葬;兴建宗庙,以祭祀鬼神的礼仪祭奠父母;举行春秋二祭以追念先人。父母在世之时,事奉父母,要以亲爱恭敬的态度;父母丧亡时,送葬父母,要以悲愁哀伤的心情,这样才算是尽到为人子女应尽的本分,这样养生送死的大义才算是齐全了。这就是孝子事奉双亲的最终表现。”
“提示”
当父母健在的时候,要做到居致敬,养致乐,病致忧,那么父母去世后如何表达孝敬之心呢?
首先孔子描述了孝子在失去亲人之后的痛苦情形:哭得泣不成声,神情忧郁,说话没有文彩,不穿漂亮的衣服,不听音乐,美食食之无味。接着孔子说明丧葬亲人的礼仪:准备好棺木;制作好寿衣,摆上供品,哭着出殡,选择好墓地,为亲人立庙祭祀。做完了这些,才算是:“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与此同时,孔子规定在父母去世后:“三日而食”“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丧不过三年”。因为失去亲人后不能过度悲伤,过度悲伤会损害健康,这一方面违背了死者的心愿,另一方面不利于为君尽忠为国尽职,所以孔子奉劝孝子要懂得节哀。这种丧应有节的思想是十分符合人性的。附:
《古文孝经》经文
“原文”
开宗明谊章第一
仲尼闲居(今文无闲字),曾子侍坐(今文无坐字)。
子曰:“参(今文无)!先王有至德要道,以训天下(训字,今文作顺),民用和睦,上下亡怨(亡字,今文作无)。女知之乎(女字,今文作汝)?”
曾子辟(今文作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繇生(繇字,今文作由,生字下有也字)。复坐!吾语女(女字,今文作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大雅》云:“亡念尔祖,聿修其德(亡字,今文作无;其字,今文作厥)。”
天子章第二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然后德教加于百姓(然后两字,今文作而),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
吕刑云(吕字,今文作甫):“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诸侯章第三
子曰(两字,今文无):“居上不骄(居字,今文作在),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
《诗》云(云字,今文作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卿大夫章第四
子曰(两字,今文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亡择言(亡字,今文作无);身亡择行(亡字,今文作无);言满天下亡口过(亡字,今文作无),行满天下亡怨恶(亡字,今文作无)。三者备矣,然后能保其禄位(保其禄位四字,今文无),而守其宗庙(而字,今文无)。盖卿大夫之孝也。”
《诗》云:“夙夜匪解(解字,今文作懈),以事一人。”
士章第五
子曰(两字,今文无):“资于事父以事母,其爱同(其字,今文作而);资于事父以事君,其敬同(其字,今文作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悌事长则顺(悌字,今文作敬),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爵禄(爵禄,今文作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
《诗》云:“夙兴夜寐,亡忝尔所生(亡字,今文作无)。”
庶人章第六
子曰(两字,今文无):“因天之时(今文作用天之道),就地之利(今文作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孝平章第七(今文并合于前章)
子曰(两字,今文无):“故自天子以下(以下两字,今文无)至于庶人,孝亡终始(亡字,今文作无)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三才章第八(今文作第七)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谊也(谊字,今文作义),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训天下(训字,今文作顺)。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谊(谊字,今文作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道之以礼乐(道字,今文作导),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孝治章第九(今文作第八)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于(于字,今文作以)孝治天下也如此。”
《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圣治章第十(今文作第九)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其亡以加于孝乎(其字,今文无。亡字,今文作无)?”
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助字,今文无)。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是故(是故,今文作故)亲、生毓之(今文作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
父母生绩章第十一(今文作续)
(此章,今本并合于前章)
子曰(两字,今文无):“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谊也(谊字,今本作义)。父母生之,绩(绩字,今作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
孝优劣章第十二
(此章与前章,今文并合于第十章)
子曰(两字,今文无):“不爱其亲(今文作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训则昏(今文作以顺则逆),民亡则焉(亡字,今文作无)。不宅于善(宅字,今文作在),而皆在于凶德,虽得志(志字,今文作之),君子弗从也(弗从,今文作不贵)。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谊可尊(谊字,今文作义),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今。”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纪孝行章第十三(今文作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乎(乎字,今文作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疾(今文作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其亲(其字,今文无)。”
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此三者不除(此字,今文无),虽日用三牲之养,繇为不孝也(繇字,今文作犹)。
五刑章第十四(今文作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辠大于不孝(辠字,今文作罪)。要君者亡上(亡字,今文作无),非圣人者亡法(亡字,今文作无),非孝者亡亲(亡字,今文作无)。此大乱之道也。”
广要道章第十五(今文作第十二)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弟(弟字,今文作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民治民(安民,今文作安上),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说(说字,今文作悦),敬其兄则弟说(说字,今文作悦),敬其君则臣说(说字,今文作悦)。敬一人而千万人说(说字,今文作悦),所敬者寡,而说者众(说字,今文作悦),此之谓要道也。”
广至德章第十六(今文作第十三)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者字下,今文有也字)。教以弟(弟字,今文作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者字下,今文有也字)。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者字下,今文有也字)。《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训民(训字,今文作顺)如此其大者乎?
感应章第十七(今文作第十六)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鬼神章矣(今文作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孝弟之至(弟字,今文作悌)通于神明,光于四海,亡所不暨(今文作无所不通)。”
《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亡思不服(亡字,今文作无)。”
广扬名章第十八(今文作第十四)
子曰:“君子事亲孝(君子下,今文有之字),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弟字,今文作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今文立之下有一于字)后世矣。”
闺门章第十九(此章今文无)
子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严父严兄,妻子臣妾,繇百姓徒役也。”
谏争章第二十
(争字,今文作诤。第二十今文作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龚敬(龚字,今文作恭)、安亲、扬名,参闻命矣(参字,今文作则)。敢问,子从父之命(今文作令),可谓孝乎?”子曰:“参(参字,今文无),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亡道(亡字,今文作无),不失(今文失字下有其字)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亡道(亡字,今文作无),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亡道(亡字,今文作无),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谊(谊字,今文作义)。故当不谊(谊字,今文作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谊(谊字,今文作义)则争之。从父之命(命字,今文作令),又安得为孝乎?(安字,今文作焉)”
事君章第二十一
(今文作十七,在感应章之后)
予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
《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丧亲章第二十二(今文作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依(今文作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也(也字,今文无),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正也(正字,今文作政)。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以举之(以字,今文作而),陈其簠簋而哀戚之,哭泣擗踊(今文作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谊,(谊字,今文作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