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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执汝之手,迈上婚姻红地毯(1)

为了共同的意愿,我们走到一起来

男女的热恋终会有两种结局:分手或结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几乎人人都耳熟能详,可人们仍然前赴后继地迈上红地毯,后面的动力是什么呢?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婚姻也经历了不同的形态变化。最早实行的是群婚制,分为血缘婚姻和亚血缘婚姻两种。血缘婚姻是指在同一个群体中,同辈男女都互为夫妻,属于族内婚。之后发展为亚血缘婚姻,即两个群居集团之间的通婚,属于族外婚。群婚制逐渐发展为对偶婚姻,即男子在众多妻子中有了一个主妻,或女子在众多丈夫中有一个主丈夫。对偶婚姻最终发展为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婚姻。一夫一妻制是历史发展、人类文明进化的必然结果。一夫一妻制婚姻通过社会、法律方式限定了两性关系,可以抵制外来力量对爱情的摧毁,是爱情的保护伞和围城。

一夫一妻制的前提下,人们结婚的动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的需要

满足社会需要是结婚的动力之一。结婚可以使两性情爱得到社会认可和法律保护,婚前同居等非婚两性关系则无法得到认可和保护。

不受社会认可的情爱是不能健康发展的。比如你有了婚外情人,但只能且必须与合法配偶公开出入自己的社交圈,情人的恋情只能是地下的。所以情人关系,最终不是结婚就是破裂。

如果纯粹为了得到某种社会地位而结婚,则走入了一个误区。比如为了提升职位,尽管毫无感情,却和某某上司的女儿走进婚姻;为了得到豪华生活或某种社会地位,弃感情于不顾,一些年轻女子和有钱有势的男性结婚。这类婚姻即使没有矛盾重重或破裂,也不会有发自内心的幸福感。

2.爱情的意愿

大部分人结婚是两情相悦的结果,即出于爱情的意愿。热恋中人们总会有“海枯石烂”的誓言,都希望爱情永驻。他们希望永远占有对方,永远持续这种爱的幸福,于是发自内心地渴望结婚,希望通过婚姻这种社会契约来保障爱情的永恒和美好。正如哲人所言:“情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的持久程度,如果不能结合或彼此分离,对双方来说即使不是一个最大的不幸,也是一个大不幸;仅仅为了能彼此结合,双方甘冒很大的风险,甚至拿生命孤注一掷……”婚姻给了恋人们一个社会认可的、法律保护的排斥其他异性干扰的保护伞,使恋人们充分地、安全地体验到了爱的满足。

任何人都应该有爱的欲望和权力,不应该有学历、年龄、性别、人种、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等的区别。恋爱结婚不应只是年轻人的特权,那些离异或丧偶的老年人也有自由恋爱和结婚的权力,儿女或亲戚不应横加干涉。

3.满足性欲的需要

满足性欲望往往是被人回避的结婚动力,但却是客观存在的。就像饮食、睡眠等一样,满足性欲也是人的基本需要。在马斯洛所列的人的需要阶梯表中,性欲就与空气、水、食物、住所、睡眠一起被列为人的最基本需要。尽管如此,为了满足性欲望却不能乱来,性生活过于随便会受到疾病的侵袭和社会的谴责。而结婚则可以使人得到安全的性满足。

西方社会的性解放,使人们在性放纵中得到了发泄,却失去了爱情的温馨、安全与稳定,受到了艾滋病的威胁。因此许多人开始呼唤婚姻的重要和爱情的忠贞。

4.繁衍的欲望

自我繁衍也是结婚的动力之一。繁衍后代是所有生物最重要的本能和任务,人类也不例外。结婚后生儿育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能生育会让人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结婚之后才有了家庭,有了家庭才能够养育孩子,给予孩子成长所需。正是夫妻情爱孕育了后代,人类才得以繁衍,生生不息。

持“证”结婚,拿个心理合格证书

虽然爱情和婚姻都包含某种情感承诺,但爱情更多的是恋人们的彼此愉悦,是以自发的相互喜爱为主的,随意性较大,不受法律的约束。恋爱时,双方都很自由:想什么时候见面就什么时候见面,想什么时候分开就什么时候分开,感情不好了就分手,不会有太多的牵牵扯扯。

婚姻就不一样了。它是双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法律契约。爱情在婚姻中也是一种责任。婚姻是爱的意愿,结婚实际上等于对爱情发布永远相爱的誓言。就如弗洛伊德所言:“不管婚姻是由他人撮合,还是个人的选择,一旦决定结婚,这种意愿行为就应该保证爱的持久。”

与爱情相比,步入婚姻的围城需要具备不同的心理素质。

1.必须具备利他的品质

步入了婚姻生活,双方都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否则会对婚姻彻底绝望。婚姻中最忌讳自我中心主义,许多无谓的夫妻争吵都是由此引起的。可现代人往往是这样的,一旦婚姻不如己意,就想离了再来。婚姻生活中应该具备和培养一定的心理韧性,学会忍耐种种缺憾和承受种种挫折。但容忍并不是无原则地放纵对方,而是双方都合理地谦让,减少婚姻矛盾。

2.必须具备责任感

结婚意味着责任、义务和忠实,不能太情绪化。热恋中的恋人吵架后可能好几天互不搭理,但夫妻两个吵得再凶,即使动手打起来,如果对方生病了却不能不管,家务该干的还是要干,饭该做的还是要做,老人孩子不能弃之不顾,客人来了还是要客客气气地一起接待。这就是责任和义务。正如日本学者国分康孝说的:“恋爱连孩子都会,结婚则非成年人不可。对于太幼稚的人来说,结婚是负担。结婚要讲伦理,负责任,要有很强的实际生活能力。”

3.必须具有务实的精神

恋爱中的人可以摆脱一切虚荣与世故,不顾一切现实条件的束缚,达到某种程度上的超脱境界,洒脱奔放。可婚姻必须面对和接受社会现实:每天都要与“柴米油盐酱醋茶”打交道,要经常探望双方的父母,要关心孩子的成长与前途……婚姻生活实实在在、点点滴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离开务实精神如何应付呢?

这些不良结婚心理,需要及早抛弃

热恋中的男女,头脑常常是不清醒的。许多自认为信奉“爱情至上”的青年,结婚的动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爱,而是掺入了许多其他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不必要的离婚悲剧和家庭危机便频频上演。研究发现,常见的这类结婚动机有如下几种。

1.出于同情

萧军和萧红是我国的文坛名家,他们的爱情纠葛为文人们所津津乐道。萧军侠义心肠,毅然将萧红救出困境。后两人在一起的文字耕耘和生活中渐生情愫,结为夫妇。但他们彼此的性格并不适合做夫妻,后来长时间分居两地。萧红去世时,也没有看到萧军最后一眼。他们分手的原因有很多,或许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之间的婚姻很大程度上可能建立在萧军对萧红的同情心之上,因而导致了最后的悲剧性结局。

富于正义感的人看到异性处于困境时,容易冲动地用婚姻去拯救,可结果往往是伤人又害己。同情心是可贵的,但不能作为婚姻的动机,这样是不会幸福的。

2.报恩心理

伟最近感到非常痛苦,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婚姻里没有爱。妻子是爱他的,可他对妻子至今未产生过真正爱的感觉。伟与妻子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当初她对他格外关心,经常主动给他打饭,还主动给他洗衣服,令他倍加感动。于是在报恩心理的驱使下,他接受了她的爱意,结为夫妻。可是他们的婚姻并不幸福。

报恩心理是和同情心理相对应的一种结婚心理动机,也是不可取的。

3.为逃避不愉快的家庭

阿光的父亲喜欢喝酒,喝醉了就和阿光妈妈吵架,家里战火不断。阿光很讨厌这种家庭生活,经常借故不回家。他开始想早点结婚,摆脱这个战火弥漫的家。于是在朋友介绍下,结识了一个女孩,了解没几天就匆匆结婚。可婚后才发觉自己对妻子一点都不了解,两个人性格相差太远,战火比自己的父母还厉害。可是,后悔不也晚了吗?为逃避不愉快的家庭而匆匆结婚,耽误了一辈子的大事。

4.一气之下的冲动

慧在毕业时收到男朋友的一封分手信,十分痛苦,也十分怨恨他。工作后,带着赌气情绪,她主动和单位的一位男同事接近,并结为夫妻。可婚后很多年里,她仍然放不下原来的男朋友,与丈夫过着同床异梦的生活。后来,她调动工作,和原男友不期而遇,多年的情愫再度迸发,引发双方家庭与婚姻的剧烈动荡。

由于爱情受了挫折,很多人为了赌气而匆匆与人结婚,以为这样可以忘记以前的恋人、洗去屈辱或伤害到那个负心人。殊不知,这种缺乏理智的结婚心理,不仅伤害了无辜人的感情,也可能就此了结了自己一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