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读懂日本: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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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人情世故的世界(2)

这绝不意味着日本男人从此被局限在一种平淡无味的生活中了。在日本,男人如果有钱就可以去另找情妇,与中国最大的不同是,日本男人不能把自己迷恋的女人带到家里来,如果那样,他的生活就会异常杂乱,因为他把那两种本来应当完全分开的生活混为一谈了。当然,情妇们可能是精通音乐、舞蹈、按摩以及其他技艺的女子,也可能只是一般的妓女。不管是哪种,想找情妇的男人都必须与那个女子的雇主签订契约,以保证那个女人不遭遗弃并且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往往日本男人都会为他的情妇另筑新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情妇有了小孩,为了让这个小孩名正言顺地与自己原来的孩子生活在一起,才会例外地把女人接回家来。但进门后,情妇不能作妾,只能当佣人,她生的小孩称原配夫人为“母亲”,不能承认与这个情妇的母子关系。以中国为典型代表的传统的东方式的一夫多妻制在日本显然是不适用的。日本人对家庭义务与外边的“人情世故”是区分得一清二楚的。

只有上层阶级才有能力养情妇,多数日本男人只能时不时地与艺伎或妓女玩玩,这种玩乐是完全公开的。日本男人的妻子还要为出去逍遥的丈夫梳洗打扮,妓院也会给妻子送账单,妻子理所当然地照单付款。当然,妻子可能会感到不快,但也只能烦恼一下罢了。一般情况下,艺伎的花费要比妓女高得多,即使这样,与艺伎玩乐一晚的费用只包括享受训练有素、衣着入时、举止得体的美女热情款待的服务费,并不包括与她们过夜的费用。如果想与她们进一步接触,男人必须签订契约,规定这位艺伎是他的情妇,而他是这位艺伎的保护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位男人魅力十足,敲开了艺伎的芳心从而自愿献身。与艺伎共度夜晚并不是什么下流无耻的事情,因为艺伎的舞蹈、风趣、歌谣、仪态都是既传统又富有挑逗性的,充满了上层妇人们不具备的异类情调。这些都是“人情世故”,是“忠孝”礼仪的一种解脱。没有理由不去尽情享乐,但关键一点是必须将这两个领域划分清楚。

妓女都住在政府划定的烟花巷,在与艺伎玩乐后,如果余兴未尽,还可以再去妓院。妓院费用少,没钱的人宁愿放弃艺伎,到妓院寻欢作乐。妓院的门口挂着妓女的照片,嫖客们毫不避讳地在众人面前对每张照片品头论足,再作挑选。和艺伎比起来,妓女们身份卑微,地位低下,大都是家境穷困被迫卖给妓院,没有像艺伎那样受过专门的艺术训练,在未遭到西方人非议、旧习惯未被废除之前,妓女要坐在大庭广众下,任人挑选。只到了近代,才改用照片的形式。

日本男人在挑定妓女后须与妓院签订契约,从此这个男人就是这名妓女唯一的客人,她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情妇。这种情妇是受合同保护的。有时候也有一些男人在不签订合约的情况下将女招待或女店员擅自变为“情妇”,这样的女性没有法律保障,从分工的角度来说,女招待或女店员属于能跟男人谈恋爱然后与之结婚的,可是现在她们的做法让她们不能纳入“家庭义务”的范围之内了。日本人读到美国年轻妇女被情人抛弃,“婴儿绕膝”,悲痛欲绝的故事或诗歌时,他们会把这些私生子的母亲与日本的“自愿情妇”等同起来。

同性恋是日本传统“人情世故”的另一组成部分。在日本古代,同性恋是武士、僧侣等上层人物公认的一种娱乐方式。明治时期,为了赢得西洋人的赞许,日本政府宣布同性恋也属于应被废除的旧习陋习,违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至今,这种方式却仍被认为是“人情世故”之一,人们的道德标准也比较宽容,只要是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不妨碍家庭关系就行了。日本人觉得虽然有的日本男人自愿当男妓,但不必过于担心日本会出现像西方人说的那种男女同性恋数量膨胀的情况。听闻在美国有人强迫成年男子扮演同性恋角色时,日本社会一片哗然。在日本,男人只能选择未成年的少年作为同性恋对象,强迫成人扮演同性恋是非常损坏人格的。日本社会也有自己的底线(什么事可以做而不伤害自尊),只不过这种界限与美国人的不同罢了。

自淫在日本也不被认为是道德问题,在世界上恐怕再难找到其他民族能有日本那么多的自淫工具了。鉴于西方的舆论压力,日本人尽量避免在公开场合大肆宣扬,但骨子里头,日本人从来没有认为这些工具是什么坏东西。西方人强烈反对手淫,大部分欧洲国家在这方面的态度比美国还要强烈,很多美国人在未成年之前就对这点印象很深了。大人总是悄悄地告诉小男孩,手淫会得神经病,头发会秃掉等等。母亲们更是从孩提时代就对小孩的行为非常警觉,如果发现这种事,会非常严厉地施以体罚,把双手缚住,或者非常严厉地说上帝会惩罚他的。日本的幼儿和少年则没有这种体验,因而也不可能指望他们长大后能和美国人在这件事上的态度一样。日本人从来不觉得自淫是一件罪恶的事情,相反,他们认为那是一种享乐。日本人认为只要在文明的生活中把它放在一种无足轻重的位置,一切还是处于可控制状态的。

饮酒是日本“人情世故”的另一种表现。听到美国人豪言壮志地发誓禁酒时,美国地方上投票决议颁布禁酒法令时,日本人觉得这简直就是西方国家的奇思怪想。日本人认为,饮酒是一种乐趣,正常人都不会拒绝,而且它只是消遣,正常的人也绝不会为它所困。完全不必担心人们会成为同性恋一样,也不必担心人人会成为酒鬼。事实上,饮酒也确实不是日本的社会问题。喝酒是一种愉快的消遣,家庭、社会都并不厌恶醉酒的人,醉酒的人不会乱来,也不会打自己的孩子,通常的表现是纵情歌舞,不拘任何礼节。酒宴时,还喜欢坐在对方的膝盖上。

传统的日本人会严格区分饮酒和吃饭。农村的宴会上,谁开始吃饭,就意味着他不再喝酒了。他已进入另一个“圈子”。对饮酒和吃饭这两个“圈子”日本人区分得很清楚,在自己家的时候,人们有时也在饭后饮酒,但绝不会边饮酒边吃饭,而是先享受一种,再享受另一种。

上述这些“人情世故”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它从根本上否定了西方人身体和精神两种力量在人生中必须一决雌雄的思想,日本人的哲学中,肉体本身不是罪恶,尽可能地享受肉体上的快感并不犯罪,精神与肉体不是宇宙中对立的两大势力,按照这条逻辑走下去人们就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正如乔治·桑塞姆爵士写道:“在整个历史进程中,日本人似乎都缺乏认识恶的能力,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不愿意触碰这些恶的问题。”事实上,日本人始终拒绝把恶的事物看作人生的一部分。他们相信人有两种灵魂,但却不是善恶二者之间的角力,而是“温和的”灵魂和“粗暴的”灵魂之间的斗争。每个人、每个民族都既有“温和”的时候,也有必须“粗暴”的时候,并非注定哪个灵魂必须要下地狱,而哪个定要上天堂,这两种灵魂都是必需的,并且在不同场合下都可能是善的。

日本的神也显现出这样的善恶两面性。日本最著名的神是素盏鸣尊,他是天照大神(女神)之弟,是“迅猛的男神”,西方神话中视之为魔鬼,因为他对自己的姐姐极其粗暴,天照大神怀疑素盏鸣尊到自己住房来的动机不良,想把他赶到屋外,当时大神与侍者正在饭厅里举行尝新仪式,他放肆地胡闹,在天照大神的大饭厅里乱拉大便,甚至还毁坏稻田的田埂,但最糟的,也是西方人最不可理解的是,他居然在他姐姐的卧室的上方挖了个窟窿,把剥了皮的斑马驹的生殖器从这里丢了进去。由于素盏鸣尊罪不可赦,受到了诸神的审判,最终被处以重刑,赶出了天国,放逐到“黑暗之国”。可是,他仍然是日本众神中招人喜爱的神,人们尊敬他。虽然在世界神话中这样的神并不少见,但在高级的伦理性宗教中,他们是被排除在外的,只有把超自然的事物划成善恶两个对立面,明辨是非,才更符合宇宙斗争的哲学。

日本人从不正面承认美德也应包括和恶势力作斗争,正如日本的哲学家和宗教家们几百年来一直描述的那样,这种道德规范在日本是不适用的,他们还引以为自豪,声称这正是日本人道德的优越性。中国的道德规范将“仁”、“公正”、“博爱”上升到一种绝对的高度,按照这个标准,凡是人都会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十八世纪伟大神道家本居宣长曾说:“当然,这种道德规范对中国人来说是好的,因为中国人的劣根性需要这种人为的约束手段。”近代的佛教家及民族主义者们也就这一话题著书立说,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们认为,日本人天性善良,值得信赖,因而不存在与自己性恶的一半进行斗争,只需擦净心灵的窗口,在合适的场合做合适的事就好了。如果不小心染上尘埃,也会尽快地将其清除,让人性中善的光辉再次绽放。日本的佛教哲学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加主张凡人皆可成佛,道德不在佛经之中,而在打开自己的悟性和清净无尘的心灵之门。何必自我怀疑心灵中的发现呢?恶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基督教圣经《诗篇》中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母亲怀胎的时候我就有了罪。”日本人则没有这种想法,他们的思想中没有关于人的堕落的说教。“人情世故”都是上天赐予的,不论是哲学家还是农民都不应该对它加以谴责。

美国人听到这些话后难免会想,这势必导致一种完全自我放纵的哲学。但是正如前文所述,日本人把履行义务当成人生的最高任务,他们完全承认,报恩意味着牺牲个人欲望和享乐。把追求幸福当作人生重大目标的思想是令人吃惊的、不道德的。幸福只是一种消遣,如果郑重对待,拿幸福与否作为判断国家和家庭的标准,那都是不可思议的。人们履行“忠”、“孝”及“情义”的义务,要常常经受苦难,这是他们早已想到的,虽然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障碍,但早已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他们放弃一些觉得并非邪恶的享乐。当然,这也需要坚强的意志,而这种意志正是日本人最值得称颂的美德。

与日本人的这种见解一致,日本小说和戏剧中也很少见到“大团圆”结局。美国的观众一般都渴望看到一种圆满的结局,希望剧中人能永远幸福,想看到剧中人的美德会得到回报。如果美国人不得不为剧中人流泪,必定是因为主角的性格有缺陷,或者成了不良社会秩序的牺牲品。观众更喜爱的是主角万事如意,一切圆满。日本的观众则喜欢抽泣地看着命运如何使男主角走向悲剧,美丽的女主角遭到杀害,这才是欣赏的高潮。人们去戏院是为了欣赏这种情节,甚至日本的现代电影,也是以男女主角的苦难为主题,两人互相爱慕却又不得不放弃所爱;或者幸福地结婚了,其中一方却不得不为了履行义务而自杀;或者妻子献出一切挽救丈夫的职业生涯,勉励丈夫磨砺才艺成为优秀演员,在丈夫成名前夕,妻子隐身市井,让丈夫自由享受新的生活;丈夫成名之后,妻子贫病交迫,无怨地死去,如此等等。总之,日本电影往往不会有一个欢乐的结局,只要能唤起观众对男女主角自我牺牲精神的惋惜和同情就足够了。剧中主角的苦难并不是上帝裁判的,不是因果报应,只是向人们表明:为履行义务付出的一切代价,不幸、遗弃、疾病、死亡,都不能使他们偏离正常轨道。

日本现代的战争电影也承袭了这一传统。凡是看过同样题材电影的美国人会说,这是他们看过的最好的反战宣传,这是典型的美国式反应,通篇电影只讲牺牲与苦难,没有阅兵式、军乐队、舰队演习和巨炮等鼓舞人心的场面。不论是描写日俄战争还是描写中国“七七事变”,都是一个格调:在泥泞中的行军,凄惨沉闷的苦战和胜负未卜的煎熬等等。银幕上看不到胜利的镜头,甚至看不到高喊“万岁”的冲锋,而是深陷泥泞、夜宿中国小镇,或是描写一家三代,历经三次战争后的幸存者,他们成了残废、瘸子、盲人。或者死者家属集聚在一起悲悼丈夫、父亲,失去了生计来源,仍然鼓起勇气活下去。英美骑兵那种动人场景在日本电影中是看不到的。伤残军人的恢复健康也很少被写成剧本。甚至也不涉及战争的目的。对日本观众来说,只要银幕上的人物时时都在尽一切努力报恩,这就足够了。所以,这些电影都是日本军国主义宣传的工具……至少拍电影的人知道,日本观众们看了后不会希望和平、反对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