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现璠,1899年11月13日出生在广西扶绥县渠旧镇三合村(原扶南县熙良乡)一户壮族贫农家庭。在短时间内完成小学、中学的学业后,1926年8月,考入北京师范大学预科。两年预科学习期间,他如饥似渴地阅读了大量文史哲书籍。其中尤对顾炎武所著《日知录》爱不释手,对全祖望的《鲒奇亭集》也情有独钟,两书所表现出的崇高民族气节,使他感染至深,立志治中。
1928年8月,考入北师大史学系本科,师从名史家陈垣、邓之诚等。陈、邓两师向以治学严谨、教学甚严著称。他从陈垣老师所开讲的“清代学者的治学方法”一课中,学会了基本的治史方法,即寻求史源,比对史书,先明史料取舍,再加考据,以求真伪。这一方法,对他后来治史可谓受用无穷。邓之诚老师对学生要求极严,课后作业一定要求学生用毛笔端正书写呈批。由于坚持不懈,久而久之,黄现璠就习惯于用毛笔撰述。他如今留存于家中的《中国通史讲稿》、《日本传入中国文化史讲稿》、《隋唐五代史讲稿》以及《中国封建社会史》、《中国文化史》、《中国殷代社会史》、《日知杂录》、《学术文钞》等存稿,每册厚厚一大本,均是毛笔手写之作。由于他博览群书,好作笔录,勤于思考,在北师大本科毕业前,就在《社会杂志》上先后发表了《元代之农民生活》、《元代之奴隶生活》两篇学术论文,并与同学合作出版了一部30余万字的史学专著《中国通史纲要》上册。
北师大本科毕业后,因学有所成,免试升入北师大研究所读研究生,并应北师大所聘请,任研究所纂辑员及北师大教育研究会助理干事,以维生计。研究生攻读期间,他在研究所名誉导师陈垣和主任导师钱玄同的严格指导下,专研考证学和说文音韵,以致文史基础知识更为精深。陈垣老师开设的“史源学实习”课程,颇具教学效果,他常以一种史学名著为底本,例如钱大昕的《二十二史考异》,要求学生手抄原文,自行标点断句,一一追寻史料来源,逐条考证其讹误,以练习学生的读史能力。并鼓励学生自己动手查书,寻找史料,作文章,然后再由陈老师主持课堂讨论仔细批改学生每次的考证原稿,在作业上写有眉批、总批等,指出学生的错漏、误考等方面的不足以及进步。经过这样严格而系统的训练,大大提高了查书、考证、写作等方面的能力。此期间除发表了数篇学术论文外,还编著出版《高中外国史》两册以及翻译出版了《元代农民之生活》一书,北师大校长兼研究所所长李蒸亲为此书题名,以示表彰鼓励。
研究撰述工作之余,他还勤于向在北师大任职兼教的学界名家黎锦熙、陶希圣、朱希祖等人求教,于古文字学、训诂学等国学知识方面受教良多。1934年7月,黄现璠与同学刘镛合著《中国通史纲要》上、中、下3册完成出版,成百万余字,邓之诚教授亲撰序文,赞誉有加。1935年8月,研究生毕业,同年秋,考取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研究院(现东京大学大学院),1936年1月赴日留学。在日本汉学权威和田清与加藤繁两位教授门下当研究生。同年9月,经申请获得广西省政府留学公费,考入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留日期间,除发表数篇史学论文及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唐代社会概略》、《宋代太学生救国运动》两部史学专著外,研究之余,常拜访郭沫若先生,一道探讨中国古代社会问题。1937年“七七事变”后,毅然放弃学位攻读,返回故乡广西,终身从事教育。
黄现璠治史,注重“经世致用”,特别强调史学研究的时代性,这从他求学时代发表的史学论文中可见一斑。1933年7月,他在《师大月刊》第五期上发表《最近三十年中等学校中国历史教科书之调查及批评》一文,文中明确指出:“时代环境不同,人类需要亦异,古人战争用戈矛,今人战争用飞机,此时代变迁也。历史学科甚至一切学问,亦莫不随时势之需要,而为时代之产物。我国具有数千年之历史,在此悠长的历史过程中,尤其是自欧人东来后,一切文物制度,形式上,或本质上,变化诸多。历史作家,自当具有严密的观察、进化的观念,以叙述之,方得其真实性,而合时势之需要。”在历史研究必须具备时代性的史观上,他进一步指明了历史的特别目的和效用,“尤宜以国家为前提,不该随便断定,致失其特别使命。盖国于天地,无论为富强、为资本、为共产、莫不有特别的历史目的。换言之,即历史的特别目的和效用,实以国家或时代不同,而异其趣,固不斤斤于一道。”基于这样的主张,结合30年代列强横行,日寇称霸,中国任人宰割,国势衰败的历史背景,他又指出:“例如中国今日,受列强侵略,日本欺负,历史作家,应如何记载过去,使人明白现在,发奋图强,以达救国救民之愿望,始能合现代中国历史的主要目的和效用。”
他的史学观具有强烈的时代性特征。针对当时“我国史学停滞不前,发生于世界最早之我国史学,反不能与外国并驾齐驱”的现状,他指出原因出自“我国史家多囿于狭隘的见解和守旧精神”。黄现璠史学思想中的时代性与他强烈的爱国精神是密切相连的,换言之,他的经世史观,是以时代性与爱国精神为统一体和出发点,这一史观充分反映在他的史学论著中。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他立即寻找史料,着手研究东北问题。翌年秋即在《进展月刊》第一卷第八期上发表论文《东北之历史考察》,文中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从史料上论证了东北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批驳了某些日本学者对满洲历史的任意歪曲,以使民众了解东北历史的来龙去脉,坚定守疆卫国的信念。
1935年,日寇企图侵占全中国的野心日益昭人若揭。他有感于北平大学生对国事无动于衷,写下了《宋代太学生之政治运动》一文,翌年在此文修改、补充的基础上又出版《宋代太学生救国运动》(商务印书馆印行)一书。
1941年5月抗战期间,黄现璠与雷沛鸿、萨孟武、董谓川、欧阳予倩、焦菊隐等文化学术界人士一道担任《国防周报》编辑委员,他在“汉族对外抗战史”专栏中发表了一系列抗日文章。
1976年中苏边境争端频发,黄现璠请先师邓之诚之子邓瑞帮助搜寻有关内蒙古、新疆、黑龙江方面的史料,由邓瑞提供史料,他动笔撰文,两人合著完成《汉族的形成》一书初稿,分送中央民院、国家文物局等有关单位。书中运用大量的史籍,充分论证了“黑龙江以北地区,原为我国人民开发的领土”,“新疆自汉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等问题,在理论上指明了中苏领土争端问题实属苏方的无事生非和横蛮无理。
1981年他又与邓瑞合撰发表了《内蒙古自秦汉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载《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2期),再次论证了祖国边疆领土的历史形成问题,并从客观历史事务出发,强调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重要性。
鲜明的时代性与强烈的爱国精神合二为一,构成黄现璠经世史观的整体,成为他从事史学论述始终如一的主旋律。
黄现璠出生贫寒,一生清苦,又使得他的史学观中充满着民本主义思想,对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深表同情,把他们视为社会生产的中坚力量,以及解放运动事业之发轫。他的民本史观流露在他早期撰述发表的《元代之农民生活》、《元代之奴隶生活》、《唐代之贱民阶级》、《元代被压迫阶级之汉南人》、《元代佃户之生活》以及《中国殷代社会史》存稿等史论中。在《唐代之贱民阶级》一文中,他开篇一针见血地指出:“国人之鄙视奴婢,称之为贱民,由来已久,且无代无之,不独唐代为然。”文中对生活在社会最下层的所谓“贱民阶级”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并指出他们才是社会生产的主力军。其民本史观流露无遗。他在《元代佃户之生活》一文中开篇又说道:“我国自春秋战国,私有土地制发生后,农民以生活压迫、被压迫出卖田地,富者承买兼并,所谓大地主,即由此产生。”文中将官府与贼相提并论,揭示了劳苦农民之所以沦为佃户的社会原因。把官与贼相提并论,就有可能得出“官逼民反”的结论,从而对农奴解放予以热烈的欢呼。在他发表的《战国时代农奴解放与人之发现》、《春秋战国人之发现与人之平等》等论文中对此都有所表露,特别是在《中国殷代社会史》一书序言中更为明确地发达了这一观点。
另外,民本思想在黄现璠的史学思想中也占有重要的位置,对中华民族的热爱,对本民族(壮族)兴衰命运的关怀,使他穷半生之力,倾尽心血,不辞劳苦地投入到壮族史学研究中。一生数十次带队深入广西各少数民族地区,与他们同吃同住,了解他们的疾苦,为他们呐喊申冤。
1956年他在出席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后,就壮族问题征求******总理的意见,在周总理的启发和鼓励下,着手编著《广西壮族简史》,翌年出版。
1957年,他被错划为全国96名典型****之一,其中一条罪名就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尽管如此,并未丝毫影响、动摇过他研究壮族历史的热情,在《广西壮族简史》一书的基础上约经20余年不断研究、补充、修改,他最终完成《壮族通史》编写提纲及部分编著。他逝世后,由其学生黄增庆、张一民根据他的民族史观和资料整理出版,成70万余字的著作。书中结束语说道:“总之,壮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个成员,像其他兄弟民族一样,对自己的祖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广大壮族人民深深地认识到:我国各民族‘宜合不宜分’,‘合则互利,分则俱伤’;各民族间的团结合作,是民族间共同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宜合不宜分”正是民族史观的精髓。他的民族思想并非单纯的民族主义。在中华民族与外来侵略者的民族关系中,他旗帜鲜明地站在中华民族立场上,口珠笔伐侵略者;在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间的关系问题上,他主张“宜合不宜分”,正确处理了个体与群体的关系,赋予了“宜合下宜分”这一命题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黄现璠的史学思想包含着他的经世史观,民本思想,民族思想。尽管这一思想缺少历史哲学高度的理论概括,并未构成体系,但却闪烁着他经世济民,爱憎分明,对国家民族热情至深的思想火花。
黄现璠一生治史,可以划为三个时期,即早期侧重于中国古代史、中古史研究,中年转而从事民俗史研究,解放后,着重于少数民族史研究。这样划分,严格地说是指各时期侧重点不同,并无明确的界线。
考据是中国历史学中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黄现璠治史,颇重考据。但他已不再像“清代经生,囿于小学,疏于史事”那样,“只是向纸上与古人争训诂形声,传注驳杂,援据群籍”,皓首穷经,醉心于孤立琐碎的考据,置当世之务而不顾,而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承乾嘉学者的严谨治学方法,着重从事疏通史事的考证。黄现璠这一治学方法,在他撰述发表的有关我国礼节、坐俗、服饰、饮茶、吸烟、食器等之起源、演变、传播方面的大量论文中以及历经40余年,通过不断研究、补充、修改,至81岁完成的三大卷《我国人民起居衣食生活之演变》遗著中都有全面、具体的反映。在具体撰述时,他始终遵从老师陈垣“竭泽而渔”(指对材料的搜集要力求完备)的教诲,将根寻史源视为考证的重要环节,坚持“疑者缺焉”,广稽博证,言之有据,多次指出了古代考据名家段玉裁等人的错误。
1962年初,黄现璠摘掉****分子帽子,重登大学讲坛后,有感于当时广西师院历史系学生在古文基础知识上过于薄弱,为了提高学生对古文解读的能力,他在授课之余,撰述了《古书解读入门》一书,自费托师院教材部油印500册,相继分送给学生,以便加强学生的古文基础知识,黄现璠把古文字学、考据学当作历史学中十分重要的治学方法,由此可见一斑。
新中国成立后,黄现璠研究的重心转到少数民族史上,尤对本民族(壮族)史倾注入心血,十分重视收集残存于少数民族地区及土司手中的原始史料。这是因为少数民族一般保存着语言,而少有文字,历代有关少数民族文化、历史记载的书籍大都为汉语书籍,其记载颇多歧视歪曲及讹传。这就使得从事少数民族史研究尤为困难,须作实地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为此,1943年8月,他带领中山大学学生到广西龙胜、三江等县,1945年4月,带领广西大学学生,组成“黔桂边民考察团”赴贵州榕江大有乡一带,同年9月,带领助手到广西融县,分别考察了黔桂边区少数民族生活、教育、行政、婚姻等方面状况。三次历时约1年之久,与“蜷伏于荒山长谷之中,度其黯淡非人生之生活”的少数民族同吃同住、食不饱腹、夜无卧具,十分艰辛地收集到大量原始史料。后将一部分整理成文,以《黔桂边民教育散记》、《黔桂边民社会组织的民主政治》为题,连载于《广西日报》(桂林版)上,还将考察情况当面向广西省政府主席黄旭初汇报,提请政府改善其落后状况。1951年6月,黄现璠参加中央民族访问团,任广西分团副团长,与团长费孝通教授等一行,深入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慰问,了解到壮族在广西的实际分布情况,并获得有关史料。1953年6月,他在桂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文教局的大力支持下,在西大校长杨东莼的配合下,组成并带领“广西历史文物工作组”深入到宜山、南丹、河池、罗城等县调查,收集到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以其中一部分整理出“罗城、河池县少数民族情况调查报告”,呈报区人民政府,成为桂西壮族自治区制定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参考资料。1956年8月,他受全国人大之托,参与组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任副组长兼壮族组组长,实际负责全组工作,领导开展了广西有史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全面的少数民族历史调查工作,收集到大量原始资料,并整理提交了数十万字的调查报告,力陈把广西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必要性,从理论上为广西的民族自治规划提供了依据。1979年末和80年代初,“他以八十岁的老迈之躯,拄着拐杖,领着他的学生和助手,到本区的百色、靖西、宁明等地,还到了四川省的一些地方,去进行综合考察并搜集资料。”从4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的约30余年间,他曾大小数十次带队深入到广西各少数民族地区考察,足迹踏遍整个广西境内,收集到大量第一手史料,这为他解放后写作有关少数民族史记以及出版《广西壮族简史》、《侬智高》、《壮族通史》作了充分的史料准备。就资料收集方法上而言,他不仅注意收集残存于民间的文献史料,还十分注意抄录散见于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石碑刻文以及详细笔录民间的口头传说、诗歌,对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生产、生活、教育、婚姻等方面的现状进行调查统计。就资料鉴别取舍上而言,他十分重视作综合分析,将到手的资料与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状况以及典章制度互相参证,仔细审别,力求材料的真实性。
解放后,我国史学界几乎存在着一个禁区,即“我国古代历史分期,将殷商划分为奴隶社会,众议佥同。换言之,中国民族历史必然经历过奴隶社会,好像已成了定案,甚至成为禁区,使人望而生畏,噤若寒蝉,无人敢持异议”。针对这个重大史学问题,黄现璠自30年代留学日本时常与郭沫若讨论。当时,他与郭氏观点一致,即认为“凡是对人身完全占有的可以生杀予夺的即为奴隶社会,对人身半占有,即只占有劳动力不可任意杀戮的为封建社会”后经过深入研究,他改变了自己过去的观点,认为奴隶制与奴隶社会存在区别,奴隶制并不代表奴隶社会。认识到划分社会性质的标准从生产关系着手更易明确,而不是过去所主张的从劳动力着手。50年代,他常在赴北京开会之时就此问题与郭沫若商讨,但郭氏的主张已成为史学界公认的权威观点,无人敢持异议。
1979年在党中央号召思想解放,提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精神鼓舞下,他将对此问题30年研究所获和深思熟虑,撰写成文,三易其稿,经过诸多曲折,终于在《广西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2、3期得以连载。
1981年5月,在《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上,经史学家田居俭整理,予以摘介。在此鼓舞下,同年10月,他完成《中国历史没有奴隶社会》的编著。他认为我国古代根本没有奴隶社会,提出了汉族历史应重新分期的新主张,他认为汉族历史分期是这样的:古代——原始共产社会;殷至战国——领主封建社会(殷商为领主封建社会雏形,周代为领主封建社会典型,春秋、战国为领主封建社会解体);秦、汉至鸦片战争——地主封建社会(其中分若干阶段再说)。汉族如此,少数民族也是如此。他认为我国境内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都没有经过奴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