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公民,是指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有理想,就是要树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理想。
有道德,就是要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并在工作、学习、生活以及人与人关系的各个方面体现出来。
有纪律,就是要遵纪守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得到发展。
有文化,就是要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既包括书本知识,又包括实践才能;既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又包括社会科学知识;既要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又要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