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在一定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男女之间基于生理和心理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相互吸引、相互倾慕的特殊感情。它是一种涉及到多个方面的社会关系,也是一种道德关系。
爱情道德规范是调节人们爱情生活的善恶准则。它是对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爱情生活中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的概括反映。社会主义爱情道德有其特殊的规范和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自觉自愿为基础。恋爱双方应当是以自由选择为基础的,任何外部力量都不应干预和强制。自觉自愿的另一层含意是不可强求恋爱的另一方。
(2)以内在涵养作为择偶的首要标准。男女之间建立爱情需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体态容貌上的相互愉悦,但钱财和外貌决不能成为建立爱情的先决条件。
(3)真诚相待,尊重人格。真挚的爱情是建立在双方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之上的,所以恋爱的双方应尽量坦诚地对待对方,主动把自己的有关情况如实相告。如果恋爱不成,也应当尊重对方的人格,而不能纠缠不休或恶意诋毁、报复。
(4)采取文明、健康的恋爱方式。中华民族是一个注重礼仪、讲究含蓄的民族。因此,作为一个中国人,不应当一味地模仿和追求西方的生活方式,而应当尊重自己民族的文化,体现本民族的优良传统,以美的、文明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