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他刚才就是从床上跳下来的,此时又回到了床上,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吧?”
“且慢!”
看到某人还有要动手的意思,轩辕大少急忙伸手阻止道。
“怎么?想跟老子求饶吗?我可以明明白白地告诉你,那没用,因为你的所做所为,已经让老子跟你不共戴天了。”
“不共戴天?不至于吧?你的命根子明明还在,我们怎么会不共戴天呢?”
“怎么不至于?命根子?什么?你说我的命根子还在?”
“自然还在,若是已经没了,你认为自己还会有机会跑过来跟我拼命吗?”
怪医细细地一琢磨,也觉得对方的话有道理,随后,就见他先是眉头紧锁地盯着自己的下身看了看,紧接着,他紧锁的眉头就舒展开来,原来,他发现自己的跨间之所以会空空如也,是因为穿上了一条肌肤裤的原因。
那么,何为肌肤裤呢?
顾名思义,就是薄如肌肤,若是穿上了以后,就如同没穿一般,从外表来看,根本就看不出来你已经穿上了一条裤子,不过前提是,不要让某人看到你的跨间,否则的话,那恐怕就要露馅儿了。
别看这肌肤裤很薄,但是它的防御力还真的不错,至少你用普通的刀具是划之不破的,当然了,那些特制刀具显然不在此列。
知道自己穿了肌肤裤,怪医不禁略微地松了一口气,随后,就见他扯住肌肤裤的边缘,将其略微地拉起,然后低下头去,向里面看了看。
片刻儿后,就见他面露惊喜之色,随后,更是哈哈大笑,原因无它,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命根子还在。
与此同时,他似乎也悟出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就是:金鸟银鸟都不如咱的土鸟好哇。
“看来,即使是咱们自诩为天才的怪医也不能免俗啊。”
看怪医那副欣喜若狂的模样,轩辕大少忍不住在一旁揶揄道。
怪医瞪了轩辕大少一眼,“天才也是人呢,如何能够免俗?”
轩辕大少笑了笑,“既然不能免俗,那就好好享受世俗的生活吧,在下告辞了。”
“等等,告辞?你要去哪里?”
“自然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说得也是,毕竟你的家人现在正在面临大难,而你现在也学艺有成了,也是时候该回去解救他们了,不过有一件事情你千万要记住。”
“不要再回来,而且我这里的事情也不要告诉任何人。”
“好,我尽力而为。”
说罢,再不犹豫,立刻转身就走。
不过在出屋门后不久,他略带深意地回头看了看,随后,继续向前而去,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至于那怪医托付他的事情,他还真帮他保守了一年,但是一年后,当他受国家邀请,当上了龙组组长的时候,他马上就想到了怪医,认为以对方的本事,一定帮上大忙,于是就……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了,暂时略过不提。
和怪医告别以后,轩辕光立刻就找到了当时还驻留在村子里的直升机驾驶员,这位驾驶员因为得到了上头的命令,自然不敢耽搁,立刻开着飞机飞往了昆仑山,到了昆仑山后,轩辕光选择了一个适当的地点,然后一跃而下。
你不要误会,他这可不是要跳机自杀,要知道,当时他的身上,那可是背着降落伞的。
退一步讲,就算是没有降落伞,以他初步地达到了五行合一的状态,想要保住自己的一条性命,那也不是什么难事。
身为轩辕家族的核心成员,对于家族的所在地呢,那自然是极为地清楚了,而且他的手脚麻利,所以,下了飞机以后,连半个小时都没有用上,他就赶到了家族的秘密入口处。
在那入口处,自然有不少实力不错的家族子弟在守着,这些人对于轩辕光,那自然极为地熟悉。
若是放在以前,看到轩辕光回来了,那他们肯定会赔着笑脸,点头哈腰地将其请进去,可是,时过境迁,因为轩辕易的原因,轩辕光这一脉不仅已经失了势,而且除了轩辕光外,所有的主要成员都被软禁了,只待时机一到,他们就会被人连根拔起。
轩辕易以及他的支持者们只所以还没动手,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轩辕易当时还没有当上轩辕家族的家主,若是动手的话,将会名不正,言不顺;其二,轩辕光这个漏网之鱼还没有被抓到。
可是,谁曾想,轩辕光这个漏网之鱼居然自然跑回来了,在那些守门之人看来,这定是上天在垂怜他们,要亲手送他们一场宝贵,既然如此,他们又何需客气呢?
在吆喝了一声以后,就将轩辕光给包围在了中间,并且每个人的眼神中,都带有那种炙热般的光芒,似乎被他们围着的不是个臭男人,而且财宝跟美女。
如果,他们真的能够将轩辕光给生擒活捉了,那财宝跟美女,自然都统统地不在话下。
不过,他们真的能办到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了,身为轩辕家族年轻一代的最强战力之一,轩辕光自然不是浪得虚名,凭他的本事,又岂是阿猫阿狗所能够对付得了的?
什么?既然明知道打不过人家,为什么还要勉力去做?
很简单,自然是因为“贪欲”所致。
人呢,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有很多时候,他都喜欢勉强自己,甚至是强迫自己去做某些超出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很有可能会撞个头破血流,甚至是粉身碎骨。
若是前者的话,还有重头再来的机会,可若是后者的话,那可就一切都晚了。
言归正传,那些守在入口的人将轩辕光给围起来,自然不是要跟其聊天谈心的,事实上,就算是他们想谈,某人也没那个心思,于是,在短短的几句话后,双方就短兵相接了。
其实,用短兵相接并不太准确,毕竟双方只交手了一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