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退台的最初几年内,财政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境地。1950年财政收入为新台币168300万元。1951年度其收入为新台币231600万元,支出高达新台币243000万元,赤字为11400万元。蒋介石眼看腰包越来越瘪,虽然历经千辛万苦漂洋过海从大陆带来了厚实家底,但要坐吃山空,不免心里发慌,情急之下他责令国民党“财政部”采取新的举措,谋求财政收支平衡。“经济部”、“财政部”和“生管会”等部门遂联手合作,果断采取措施,挽救财政下滑局面。
首先,整顿税制。在台湾光复以前,各种捐税十分繁多,税种达52种之多。1951年,台湾当局颁布“台湾省内中央及地方各项税捐统一稽征条例”,将税目大大简化,税收主要包括赋税、国税、省市县税、关税、房屋税、货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税等。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收税制度,调查税源,明确税基;统一实行发票办法,以发票的数额作为课税依据;实行惩处制度,对偷税漏税或欠税者,施以重罚;大量培养税务专业人才,举办税务培训班,吸收大中专毕业生进入税务部门。这种统一、严格的税收制度实施后,税收大幅度增加,由1950年的6.9亿元新台币增至1951年的11.4亿,1952年猛增至19.4亿多。税收成为台湾弥补财政赤字、回笼货币的一条重要渠道。
其次,发行公债。1949年台湾国民党当局制定了“爱国公债条例”,条例规定公债年息四厘,每6个月还本付息一次,分15年还清。从1950年2日至11月底,共售出“爱国公债”15370万元。此外还开始证券交易,发行股票。1961年台当局公布了“证券商管理办法”。1968年4月,又制定“证券交易法”,股票交易得到迅速发展。1962年已有18家股票公司,1972年增至49家,上市股票总面值也由1962年的54亿元增至1972年的68亿多元。
再次,压缩财政支出。在“政府”的财政支出中,“国防、外交”和日常政务支出占主要部分。1950年度,这类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的74.2%,而经济建设支出仅占4:8%。这是因为蒋介石在仓皇退台之初,有一种“狼来了”的心理,对共产党怀有天然的恐惧,为了固守保台,他加固防线,维持庞大的军队。同时,不断以美元开道,向各国游说以博得国际同情,而国民党庞杂的官僚机构也从大陆搬到台湾。而要压缩财政支出,在两军隔海对峙的岁月里,“国防”和“外交”丝毫动不得,所以只有简化行政机构,裁汰冗员。蒋介石对这些庸官、闲官也毫不手软,“行政院”的各“部”、“会”等下属机构,前后裁撤掉84个单位,裁退人员5000余人;对“立法院”下属机关也一次裁掉、合并几十个。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
通过这一系列财政金融方面的改革,台湾财经逐渐走上有序运转轨道,从而有助于国民党政权在孤岛站稳脚跟。蒋介石摸一摸日益鼓胀的腰包,终于松了一口气。
四、工业的勃兴
(蒋介石参观公民营工业产品展览)
到台湾后,蒋介石于1953年11月发表《民生主义育乐两篇补述》,其中在第一章第一节中提到经济建设时,他认为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的起点,是粮食工业、衣服工业、居室工业和印刷工业,要解决台湾近一千万人口的吃、穿、用的基本需要,扩大就业,节省外汇,就必须在资金不足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劳力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依靠美援,发展农业,并相应发展轻工业,逐步以自产品代替工业产品。在台湾,蒋介石放手让尹仲容、李国鼎等人,负责工业的具体规划、充实和执行。
1.两条腿走路
在蒋介石时代,台湾的工业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53年至1960年,为工农业平衡发展时期,第二阶段是从1960年至1972年,为工业起飞阶段。具体说来,在第一阶段内的举措有三:
第一,以农养工,以工促农。
台湾光复以前,在“工业日本、农业台湾”的殖民地经济形式下,基本无工业可言,农业仅以米粮为主,生产比较单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战后初期的混乱又使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因此,迁台之初国民党的经济重心是增加农业生产,尽快解决紧迫的吃饭问题。1953年土改基本完成后,陈诚在台湾省行政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以农业培养工业,以工业发展农业”的口号。具体目标是:增加农业生产,达到自给自足,同时增加农工投资,达到国际收支平衡。
(蒋介石在曾文水库工地视察)
在50—60年代,在台湾人口高速增长的情况下,为了解决粮食自给,国民党当局在有限的土地上增加农业投资,提高产量。1953年8月农业机构的主管人员、有关公营企业代表及外籍专家60余人组成粮食作物、特种作物、林业、渔业、畜牧、水利建设6个审议小组,研究制定两个农业四年计划。计划要求稻米实现出口,小麦、大豆、黄麻等减少进口,发展远洋及近海渔业,推广优良种畜,加强灌溉排水设施建设等,并规定农业生产的计划指标为平均每年增长4.8%。经过努力,两个四年计划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任务。第一期四年计划农业年平均增长率为6.2%,第二期为5.3%,稻米、大豆、小麦等均实现大幅增产。
到60年代初,台湾农业迅速发展起来,农业发展带来了如下结果:第一,粮食自给有余,1959年台湾大米产量达到185.63万吨,出口量达9.096万吨;第二,“政府”提倡租税用实物交纳,在粮食的低价和肥料的高价政策下,稻米的1/4—1/3被征收,用于军用粮食和工作人员的实物给付,这就大大减轻了财政负担;第三,支持了台湾工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提供了工业发展所需要的原料和劳动力市场;农民的多余资金投入金融领域,为工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来源;建立和发展了农产品加工、纺织、塑料、胶合板等轻工业,尤其是农产品加工外销以赚取大量外汇,购进了工业机器设备和原料。据台湾“行政院”资料表明,50年代台湾外汇收人的来源主要依靠农产品的出口。
台湾的农业结构一向比较单一,以种植业为主,随着农业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需求,农业生产结构的变革日趋必要。台湾当局适时实行“开放经济”和“内外结合”政策,以推动农业生产在自给基础上由传统的种植业为主转向发展用地少、价值高的农产品,如洋菇、芦笋、洋葱、鳗鱼等,并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50年代中期后,台湾成为世界最大的洋菇罐头和芦笋罐头的出口地区,又是香蕉和凤梨的主要出口地区之一。农业内部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出口结构的变化,而出口结构和外贸的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结构的变动,台湾经济重心由农业向工业转移。
工业的发展使“政府”有足够的资金以支持农业。50年代末60年代初,受世界农业绿色革命的冲击,台湾糖、米、洋菇、芦笋罐头等农产品及农产加工品的外销受到很大打击。为了帮助农业克服困难,“政府”果断采取降低肥料价格、直接拨款以支持农业建设、高价收购农产品等措施使农业得以渡过难关。
第二,发展耐用消费品生产为中心的进口替代工业。
经过从1949年到1952年的三年重建,台湾经济基本上恢复到了战前最高水平。但是由于物价上涨、失业严重、贸易逆差巨大等原因,在以农业作为稳固的经济基础上,台湾当局适时采取了发展进口替代工业的策略。即一方面进口机器设备、原料等生产资料,一方面在岛内发展关系民生、所需资金不多、技术要求不高的劳动密集型轻工业,在满足本地市场需求的条件下,并争取大量出口,以挣得外汇,创造就业机会。
进口替代工业是一种内向型经济发展策略,为促进其发展,当局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性政策,除了前面提到的进口管制、复式汇率外,还有以下几种政策:
税务方面,实行关税壁垒政策,从1948年到1955年,所有进口货的平均名义关税率增加1倍以上,从20%上升为45%。1951年开始实施外销品退还原料进口税政策,1955年颁布“外销品退还税捐办法”,将退税范围扩大到所有外销品,退税项目也从原来的进口关税扩大到商港建设税、货物税及防卫税等。1955年,国民党政权还颁布“所得税减免办法”,规定凡属“政府”鼓励之工业,新设或扩充设备达到原有生产能力30%以上者,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3年。
资金方面,为弥补资金不足和高利率对工业发展的影响,当局对某些轻工业实行低利融资补助办法,由台湾银行为之提供低惠贷款。
在“政府”有计划的指导和帮助下,台湾以电力、化肥、纺织三项为发展进口替代工业的重点。此外,还鼓励私人投资那些加工过程简单、投资不多的其他非耐久性消费品工业,满足岛内市场需要。到50年代末,台湾的纺织、化纤、塑胶、食品、合板、自行车等以进口替代为目的的工业已经初具规模。
第三,官民企业并举,鼓励民营企业。
台湾光复后,原由日本把持的企业统统变成了公营企业。1949年,国民党政权迁台后又从大陆带去一批官僚资本,同台湾原有的公营资本相结合,形成了公营事业在台湾一统天下的局面。蒋介石到台之初,对公营企业采取优先发展政策。因为,公营企业是台湾的经济命脉,它主要包括电力、机械、钢铁、银行、交通、通讯、炼油等与国防密切相关的部门,其重要性决定了蒋介石不可能不对其采取抑制态度,同时,当时的大批美援绝大部分也用来扶植了公营事业。公营事业庞大的规模和雄厚的实力对50年代恢复和稳定经济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优先发展电力、交通等,为以后工业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蒋介石听取“组合会兼副主任委员”李国鼎汇报)
50年代,随着国民党政权的逐步稳定,开始采取官民企业并举的方针,奖励私人在食品、纺织、水泥等所需资金少、回收快、技术含量低的领域有所发展。